<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吉林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吉林市司法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21-0230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8日
        标      题: 吉林市司法局依法防控疫情服务全面复工复产18条措施
        发文字号: 吉市司发〔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606F/2021-0230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18日
        标      题: 吉林市司法局依法防控疫情服务全面复工复产18条措施
        发文字号: 吉市司发〔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30日

          吉林市司法局依法防控疫情

          服务全面复工复产18条措施

           

          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为更好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优势,组织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投身全面复工复产主战场,帮助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法律问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吉林市司法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服务全面复工复产18条措施。

          1、建立依法防控责任清单。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事权,对我市现行39部地方性法规、55部市政府规章开展清理,提出清理意见建议,全面梳理疫情防控法规规章依据,形成依法防控责任清单,为依法依规全面复工复产,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指引。

          2、开辟合法性审查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各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查流程,实行“容缺受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起草复工复产、扩大内需、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政策规定,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同步推进。严格合法性审查把关,禁止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防止设置过高门槛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注重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平衡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稳就业、稳投资的政策效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3、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主体、权限、依据、内容以及程序等方面严格把关,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限制和影响复工复产等方面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杜绝出台“奇葩”文件,依法保障有序复工复产。

          4、推动行政执法行为更规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结合实际,指导各部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强化对涉企检查事项依法审核,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一律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5、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减少涉企案件进入裁决程序数量。以“合法、合理、自愿”为前提,大力开展疫情期间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主动加强与复议各方的解释沟通,在明确主要事实的前提下,促进各方和解,息诉止争,有效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6、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吉林普法”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重点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整理推送与企业复工复产有关的典型案(事)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释法说理,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7、开展“疫情防控、与法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向企业发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涉及企业的有关法律知识问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宣传挂图》等宣传资料套图和手册,大力宣传《价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卫生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和员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编制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加强律师协会与各级工商联的联系,掌握企业法律服务需求的第一手资料,搭建法律服务助企平台。指导市律师协会编发《吉林市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为企业复工复产把好法律关、政策关,帮助企业运用相关政策减轻经营负担,推动相关支持举措精准落地。

          9、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活动。落实司法部《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及《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组织市律师协会选派优秀律师,组成公益法律服务团队,与相关企业对接,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10、拓展涉企法律服务范围。组织开展“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参与有关部门出台复工复产政策举措的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工作;对企业关切的政策性金融和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协助企业做好因受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和债权债务问题;发挥律师调解作用,化解物业租赁和劳务合同等方面纠纷;帮助有涉外业务的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减少损失维护合法权益等。

          11、组织开展建言献策活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律师,组成建言献策工作组,就加强疫情防护、全面复工复产、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谋对策、提建议;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

          12、强化决咨委法律顾问专家组工作。组织决咨委法律顾问专家组协助政府,对前期制定出台的防控政策,尤其是对全面复工复产有影响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梳理,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提出工作建议。

          13、搞好线上法律咨询。围绕企业关注的法律问题,组建疫情防控专项法律服务团,向社会公开刑事、民事、行政、劳动、公司、金融证券保险、法律顾问、农村、信访9个领域专项法律服务组联系方式,提供专业的公益法律咨询;充分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吉林市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服务热线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法律服务。

          14、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组织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和律师代理申诉案件服务中心,积极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信访接待工作。针对疫情期间发生的经济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三农问题纠纷,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排查摸底,提前预防及时化解。广泛动员人民调解员采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方式,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15、设立企业复工复产公证专门窗口。设立复工复产特定服务窗口,提供一对一的综合公证法律服务。开展网上公证受理、预约,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所申办的生产、生活、经营、管理相关活动的证据保全、不可抗力等公证事项,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出证。对确有困难的企业和个人减免公证收费。

          16、畅通服务复工复产司法鉴定渠道。对需要司法鉴定的复工复产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案件、优先指定鉴定人、优先制定鉴定方案,第一时间出具鉴定意见。指导企业提供司法鉴定所需鉴定材料,安排专门时间、专门场地、专门人员进行专场鉴定。

          17、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法律援助服务。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申请法律援助的,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援助。鼓励当事人通过法律援助信息系统、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线上形式预约办理申请业务。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军人、公安民警、志愿者等群体提出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服务。

          18、深化“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推行法律援助预约服务,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充分利用市、县两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开辟“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咨询解答及案件办理等工作。将讨薪农民工案件纳入“中彩金”“省彩金”法律援助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