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舒兰市顺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舒兰市清华学府小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舒兰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舒兰市清华学府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舒发改请字〔2022〕58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11-220283-04-05-437797)总投资2亿元,总占地面积30873.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5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4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02平方米(地下车库)。主要建设17栋地上建筑,其中,18层住宅4栋、17层住宅2栋、7层住宅3栋、1层商业用房1栋、1层车库2栋、2层商业网点2栋、2层物业社区用房1栋、燃气站1栋、门卫1栋。并建设消防、绿化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总居住户数为700户,人口约2240人。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舒兰市清华学府小区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2〕98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916.97吨标准煤(当量值)/2812.12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483.6万千瓦时、热力33372.08吉焦、天然气15.15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