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学府中央三期建设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舒兰市发改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舒兰市学府中央三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舒发改请字〔2022〕60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109-220283-04-05-976595)总投资3.5亿元,总占地面积50369.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5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0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54平方米(地下车库)。共建设26栋地上建筑物,其中,7层住宅1栋、16层住宅2栋,17层住宅5栋,18层住宅4栋,1层商业建筑6栋,1层车库1栋,1层附属用房4栋,1层燃气加压泵站1栋,2层商业建筑1栋,3层商业建筑1栋。并建设相关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居住户数1534户,人口约4909人。根据吉林省吉林轻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学府中央三期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吉轻工评字〔2022〕99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533.76吨标准煤(当量值)/5328.48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991.2万千瓦时、热力55537.7吉焦、天然气34.64万标准立方米。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评审报告对项目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二)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