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02066 |
分 类: | 政府采购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15日 |
标 题: |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发〔2020〕124 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34XR/2021-02066 | 分 类: | 政府采购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0月15日 |
标 题: |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财发〔2020〕124 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16日 |
吉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763号),现将此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0〕763号)
吉林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5日
关于依托“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工作的通知
吉财采购〔2020〕763号
各省级预算单位,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政府采购融资担保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增加依托“吉林省小微企业融资申报系统”(以下简称“吉企银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通过“吉企银通”申请融资
“吉企银通”是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并运营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目前已对接了135家银行,为1242家中小企业融资27.87亿元。“吉企银通”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了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产品—“政采贷”,以政府采购交易信息为基础,综合税务、市场监督、银联、司法、信用中国等有关单位和网站公布的有关企业数据信息,对中小企业进行精准“风险画像”,向金融机构推送信用评价报告。有融资需求的中小企业可扫描“吉企银通”二维码,通过供应商入口进入“吉企银通”平台,按照融资担保业务流程,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二、鼓励金融机构入驻“吉企银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
有意在“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可提出申请,入驻平台,“吉企银通”将向金融机构提供有效增值服务,推进线上普惠金融服务工作。金融机构可推出有针对性的政府采购融资担保产品和优惠举措,满足供应商个性化金融服务需求。
三、为“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提供支持
各级财政部门积极通过网络媒体等做好宣传工作,确保中小企业能够获得“吉企银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服务的相关信息。各级预算单位支持中标企业在“吉企银通”开展融资业务,按照合同约定,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指定银行收款账号。
业务联系人:陈 岩 电话:0431-81888698
“吉企银通”平台客服电话:0431-81888898
附件:“吉企银通”微信二维码
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吉企银通”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