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稳定经济50条措施中,第七方面是强化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支持,对此市政府制定细化了7条措施。
1、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等成本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引导重点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动工业企业参与多类型电力交易,市场化方式形成交易价格。推行使用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小微企业免除中标履约保证金。及时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2022年对承租市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延长至6个月。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各类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对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低保家庭和其他家庭减免阶段性房屋租金。2022年因疫情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度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支持。
3、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纾困支持力度
推进落实全市已确定的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系列政策举措。推行交通物流行业包容审慎执法,落实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事项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容缺容错受理。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加大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4、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围绕全市支柱优势产业和防疫医疗物资、生活必需物资、农业生产物资等重点领域,确定市县两级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建立“白名单”企业对接联系和服务保障机制,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关键原辅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应、员工到岗生产和物资运输等问题,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原则上不要求其停工停产。
5、优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设立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热线,及时解决物流运输堵点问题。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优化公路货运快速核查机制,提高普通公路收费站运输车辆出站通行效率。全面解除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流动限制。持续开展关爱货车司机行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做好核酸检测服务。
6、大力支持物流业快速发展
积极创建吉林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尽快列入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名单。推动吉林多式联运供应链、龙潭区工业物流基地等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建设吉林市交通运输集散(应急)中心,降低综合货运成本。积极申报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和县域消费渠道,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抓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16个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38个,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7、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
强化16条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实施产业链项目谋划和招商攻坚。聚焦初级产品高级化、高级产业终端化,加大项目精准谋划力度,储备更多达到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程度项目。落实市县两级“四大班子”成员带头招商机制,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招商活动,切实提升项目签约率、开工率、资金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