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成立吉林市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成立吉林市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市政府确定项目后,将协调省级资质认定专家,依据RB/T 214—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6—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食品复检机构要求)标准,帮助指导新成立的吉林市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提升服务能力。
二、大力宣传农产品和食品检测的必要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是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生产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掌握风险隐患和危害因子,精准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活动的有效手段。
(一)广泛宣传,帮扶指导生产主体正确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求
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宣传培训。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吉林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业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开展宣传,增强生产主体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二是积极开展禁限用农药、禁停用兽药名录宣传。多渠道发放《禁限用农药名录》、“百草枯”禁止销售和使用宣传画、《吉林省关于规范蛋鸡养殖用药公告》《部分兽药品种的停药期规定》等资料,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现场指导、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农兽药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主体、种养大户等主体讲解什么是禁限用农兽药、禁限用农兽药的危害等知识,要求农兽药经营人员规范经营,种植养殖主体安全生产,严禁杜绝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履职尽责,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市场监管局每年均组织“你点我检”活动,并邀请市电视台、吉林日报等媒体进行报道。2022年计划组织抽检4721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896批次。严格执行抽检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每批次食品抽检信息均进行公示。2021年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100%,2022年已经分三期公示食品抽检信息336条。截至目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保持了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组织所有产品评比,用检测数据衡量产品质量
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目的均为及时发现不符合标准的食品,目前不能作为衡量产品质量的依据。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