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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4 08:42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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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服务市场主体 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的答复
                  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构筑服务市场主体体系

        (一)明确职责增强服务市场主体能力。2020年8月,我市出台了《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今年是营商环境“跃升年”,也是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近期,《2022年吉林市营商环境“跃升年”实施方案》已经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方案》以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获得感、满意度为标准,涵盖市场主体开办、运营、成长、注销的全生命周期闭环服务,立体化涵盖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法治保障等涉企服务领域,细化形成33项指标跃升任务,提出100项任务举措,划分由18个指标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实施推进,每个指标工作专班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牵头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涉及指标提升工作的相关责任部门组成,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指标专班工作职责和各部门分工。

          (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调整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吉林市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机制。二是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内部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有效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三)开展年度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每年度制定《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相关涉企服务部门进行年度综合评议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吸纳改革创新成果 突出政务服务特色

          (一)优化企业开办流程,环节、时限、成本一减到底。一是依托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申请人一次身份验证后,通过“e窗通”系统“一表填报”,企业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企业单位参保登记、员工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和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环节线上“一网通办”。二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小时之内,个体工商户开办已实现即来即办。三是全地区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企业开办免费刻章,税务部门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数字证书Ukey,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员工社保卡,根据申请人要求,免费邮寄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

          (二)全力提升人才服务品质。一是出台“一个意见,六个办法”人才新政。聚焦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服务四个方面,盯住产业、盯住企业,盯住一线,出台“一个意见,六个办法”人才新政,重奖民营企业家、重奖科研成果转化、重奖“江城工匠”,放开事业编制使用、放开用人自主权、放开职称评定,着力打破制约人才工作壁垒。二是实施重点产业高端人才引进行动。围绕我市旅游文化、精细化工、先进材料、装备制造、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生物等六大产业集群,利用5年左右时间,重点引进100名左右重点产业高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项目资金资助、创业贴息、个税奖励、提供创业场所等支持。对引才工作贡献突出的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三是加大人才培养服务民营企业。围绕实施“四六四五”发展战略,从2021年开始,每年引进2000人,利用5年时间,引进10000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择优选派一部分人到规上民营企业和乡村振兴一线挂职工作3年,服务民营企业,助推乡村振兴。

          (三)推进数据信息共享。一是推进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已接入全地区部门486个(市级部门67个),发布目录4932条(市级1185条),累计汇聚政务数据6.5亿条。二是强化政务数据共享与应用。依托省数据供需对接系统积极鼓励部门开展数据共享交换服务,发布市级数据服务接口35个,转发包含人口、企业登记信息等上级接口198个,累计为全地区844个部门交换数据量18.16亿。三是推广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应用。在全省率先推广使用电子印章,分三批完成了全地区249个政务部门(市级55个)的电子印章采集和制作。通过“吉事办”APP接入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结婚证等50多种证照信息,已共享64类34万个证照信息。

          三、充实法治保障措施 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一)积极推进营商环境立法进程。《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草案)》已列入《吉林市2022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重点立法项目计划。针对您提出的有关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为企业开办提供规范化服务、落实高层次人才政策、深化数据共享应用、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明确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渠道和处理期限、建立健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建立免于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相关内容,《规定(草案)》均设定了相关条款,下步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论证,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

        (二)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指导各执法部门结合执法实际,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截至2021年底,共编制291项不予处罚事项,219项从轻处罚事项,210项减轻处罚事项,28项免予处罚强制事项。

         

        吉林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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