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家已建立完备的养老保障体系,各类人群均能参保。自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明确: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他人群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社区办法为村干部承担部分养老保险资金问题敏感性强,涉及人员多,情况复杂,且养老保险的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家和省,市(县)一级无权制定相关政策。我局会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财政部门等沟通,向市政府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将积极向省里反映村干部的诉求,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支持。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请向我们咨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