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对“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是搭建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国家、省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落实。充分利用中小企业信息网等网络媒体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省中小企业条例、省35条等政策、法律法规进行网上宣贯。对近年来国家、省、市各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印刷成册,通过县市区、窗口、协会商会等各种渠道发放到企业手中,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的红利。二是研究出台行之有效的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吉林市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吉林市科技“小巨人”企业(2015-2017年)培育计划》《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人才发展18条政策》《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吉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三是建立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按区域将全市200户监测企业划分到县(市)、区(开发区),以服务监测企业为手段,以建立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体系为重点,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水平,为领导决策、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运行调节,提供了详实的科学依据。四是利用好国家、省市政策。充分发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专项资金作用,重点用于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升级晋档。2021年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1户,小生规企业41户。
二、对“加大服务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是我市成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为了更好地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我市于2013年成立了市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2021年更名为吉林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工业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工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17家,涵盖重点相关政府部门。小组在民营经济政策宣传、统计调度、综合协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我市建立民营重点企业包保机制。安排每位市政府领导联系1-2个县(市)区及10户民营企业。同时安排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市直部门作为牵头联系单位,具体负责市政府领导联系民营经济工作联络和具体事项的跟踪督办。集中力量帮助包保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行政审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市级领导和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对政府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制定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
三、对“加大培训力度”建议的答复
多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企业家政治素质,增强企业家凝聚力,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实施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积极探索有效的人才培训方式,以多元化和多层次的途径提升企业家素质。通过安排企业管理者参加清华(远程教育)总裁培训班、营销模式创新总裁班、品牌及战略经营高级研修班和高级职业经理人等培训班,培养提高企业家战略思维、管理理念、创新意识。二是实施企业骨干人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围绕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等方面组织安排企业高管培训,帮助企业骨干人才开阔视野、提升能力。同时开展与浙江企业对口交流活动,学习浙江企业高管先进的管理模式。三是帮助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近年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对企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分批次培训,开展各种人才培训50余场次,为企业培训万人次以上。
四、对“加大宣传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是培养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弘扬企业家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以及追求卓越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为企业家提供高效、务实的服务,最大限度激发民营企业家精神,爱护民营企业家资源,重视民营企业家作用。讲好“吉商故事”、宣扬“最美创业人物”,在全社会营造亲商、重商的良好氛围。二是树立标杆,表彰先进。定期评选优秀企业家、优秀企业,对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对优秀企业在专项申报、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2021年11月举办全市首届“企业家节”对全市百户优秀民营企业和3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表彰。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