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3-01-11 07:59
(2023年1月9日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吉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秋所作的《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 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总体工作思路及工作安排, 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市委坚强领导下, 聚焦省委“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市委“四六四五”发展战略,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服务保障重大经济战略实施, 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统筹抓好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昂扬的奋斗姿态, 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为打造全省副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市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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