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11:09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人民政府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服务承诺
一、掌握政策,严把因公出国(境)审核关,努力做到把关与通关相结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违规,使有实质内容的团(组)能按时出访;杜绝公费出国旅游的现象发生。 二、对于申办华侨回国定居的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报省;办理《归国华侨证》的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报省;开具身份证明的当日办结。 三、与时俱进,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企业招商引资牵线搭桥;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吉林省《实施办法》,努力为归侨侨眷提供优质服务。 四、依法行政,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对来信来访者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调查,主动协调,圆满答复。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62042110; 吉林市人民政府市外事(侨务)办公室:6480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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