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11:11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林业局服务承诺
一、开展服务产业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认真开展科技、政策、融资、信息等服务产业的系列活动。发挥林学会、林业产业协会职能作用,对社会自然人发展涉林产业项目提供全面技术支持。 二、减少审批项目 将原有的审批项目“局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的审批”和“松花湖近湖区国有林场、集体、个人的林木审批”合并规范为“核发林木采伐证”,撤销 “驯养繁殖国家、省重点、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和收购、销售、加工驯养繁殖的国家、省重点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审批发证”
审批项目。
三、精简审批程序,提高效率 将部分承诺件变更为即办件,把即办件的审批比例提高到90%以上,承诺件承诺时限缩短50%。把“核发林木采伐证”由承诺件变更为即办件,把承诺件“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的审批发证”、
“林木种子生产许可的审批发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的审批发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运输的审批发证”中的换证件变更为即办件。经市林业局审批的所有承诺件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 四、规范申请材料,方便群众 实施新的木材运输证核发办法。将《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签发权下放给林业场站的现场检疫人员;取消核发木材运输证中的林业场站开介绍信、区林业局换信的程序。 五、整肃纪律,创造和谐环境 林业行政执法单位除每月前5个工作日外,无特殊情况不到企业检查。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严肃查处林业系统以权谋私和推诿扯皮及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62042110; 吉林市林业局:6460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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