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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2 11:11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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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旅游局服务承诺
          一、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所有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律实行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收费及标准“八公开”。
          二、坚持“一个窗口对外”,强化“一站式服务”。按照“大厅之外无审批”的原则,将所有旅游行政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受理、集中办理。
          三、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领办代办制、岗位无缺位制、延时服务制、跟踪服务制和定期回访制。
          四、牢固树立为企业、为群众、为加快经济发展服务的理念。对涉及项目建设、企业发展等事项,坚决做到“五个办”,即马上办、主动办、上门办、依法办和灵活办。在收到三星级及以下星级饭店的评定申请报告后,于14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依据评定标准于1个月内安排评定检查。未予通过的,指导其进行整改。在整改后申请重新要求检查的,于1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检查通过的,5个工作日内做出评定批复。在接到A级旅游景区等级评定申请报告后,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1个月内根据标准组织审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是否达标。未达标的指导其进行整改。景区在整改完成后可重新申请复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景区的复查工作。审核合格的,5个工作日内对2A及以下等级景区做出评定批复。3A及以上推荐上报省级评定机构。
          五、切实做到想企业和群众之所想、帮企业和群众之所需、解企业和群众之所难,建立快捷高效、便企便民的服务机制,做到全天候和延时服务、无障碍服务、低成本服务。
          六、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日内进行审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七、保障松花湖风景区门区、码头及各景点旅游秩序安全顺畅,保证景区环境卫生、美化绿化工作,为游客提供清洁干净的旅游环境。
          八、对旅游企业的业务咨询,做到言谈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周到、解答耐心细致、信息详实准确。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62042110;
          吉林市卫生局:6202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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