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11:13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市政公用局服务承诺
一、实行政务公开,简化审批程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 各项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严格实行“八公开”制度,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建立审批服务“绿色通道”,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二、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行业建设和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9条街路、3座桥梁的维护改造,栽植乔木6000株,栽植美人蕉、串红等花卉200万株;改造4条供水管线、5条污水管线,截流7个污水吐口,取缔12座分散供热小锅炉,改造供热管网90公里,发展天然气用户1.2万户。 落实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到人,管护到位;加强供水、供热、供气等行业监管,确保各行业规范经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全行业优质服务水平。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优质服务工作;发挥市政公用110职能作用,对城区供水、供热、供气管网爆裂等突发事件,20分钟内到达现场,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群众各类投诉,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违诺追究制,妥善解决好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对不能认真、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的部门及人员,查实确认后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廉洁自律,坚持有诺必践,确保承诺事项全面落实。 全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承诺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各类违诺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追究直接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62042110; 吉林市市政公用局:64805221;昼夜值班电话:6204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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