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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2 11:13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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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服务承诺
          一、认真落实惠农政策。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将粮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
          二、积极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服务。努力做好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推介、洽谈、跟踪、落实等服务工作。积极与建设银行、农发行联系,帮助企业搭建融资平台。帮助龙头企业争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做好龙头企业升级晋位工作,全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180户。
          三、做好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严格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业生产安全。
          四、大力做好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全年推广农业新技术24项。针对农事活动,积极为农民提供有效的技术指导服务。
          五、做好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培训。组织实施好“阳光培训”工程,培训农民1.5万人。
          六、加强对农业审批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的审批原则,做到阳光操作、透明管理,对符合即办条件的实行即时即办。
          七、认真做好农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农民来信,认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热情接待农民来访,耐心解答,明确回复,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八、为农民做好信息服务。完善吉林市农网,为企业与农民发布、提供相关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
          监督举报电话,吉林市软环境办公室:62042110;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6204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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