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桦甸市区,鳞次栉比的亮丽高楼、纵横交错的宽阔马路、花团锦簇的广场和公园,构成一幅漂亮的现代化城市图景。2012~2016,桦甸市城市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市场运作、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不断拉大框架,城市品位日益凸显。
过去五年,是桦甸市城市建设投资规模大、发展速度快、变化显着的五年。按照“山水生态中等城市”的发展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特色品位为突破口,围绕既定的发展目标,集中力量建设完成了一批路、桥、广场等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推进旧城改造,实施了改善百姓生活质量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城市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基础设施总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等城市发展框架已具雏形。
大力推进城市和乡镇村规划
五年来,桦甸市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完成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排放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建北外环二期、金城路北延等城市道路17条,总长16.43公里,面积44万平方米;改造长胜街、渤海大街等城市道路6条,面积24.77万平方米;改造莲花胡同、胜利街等巷路22条,面积2.2万平方米;修建桦甸大街、渤海大街等城区雨污排水管线58.75公里;新(改)建七中东侧等公厕12座;灌封补坑槽约2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广场硬覆盖约4万平方米,清掏雨污井约2.6万座。2016年中水回用、桦树乡湿地,凯迪街二期3项工程已开工建设;站前街道路及排水改造、五桦线污水管线等7项工程近期即将开工建设。到2016年末完成投资115298万元。2016年预计完成投资15005万元。比2011年完成投资4,468万元,增长70.22%。
房地产开发稳步发展
2016年1月起至目前,已完成房地产去库存面积5.5万平方米,资金1.9亿元。2016年计划开工房地产面积78.6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6.95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房地产面积42.2万平方米。2011年房地产新开工面积29.1万平方米,结转面积17.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5.5万平方米。2016年与2011年相比,开工面积与竣工面积同比增长68.39%和65.49%。房地产发展形势趋于平稳,经济稳步增长。
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1年完成绿化工程15项,绿化面积21,793平方米,完成投资365万元。2016年完成11项,栽植大树1,749棵,新增绿化面积55,650平方米,完成投资1,893.8万元。城区绿化投入持续增长,尤其是近几年,通过大力实施“见缝插绿”和开展“栽大树”活动,使城区的绿化系统更加完善。
保障性安居工程惠民生
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分配938套,棚改区改造共回迁安置4077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20户,补贴资金17,857,748元。2011年省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任务为5000户,实际完成租赁补贴5131户;2016年省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任务为1800户,2016年上半年实际租赁补贴1829户,较好的完成了指标任务。
2011年棚改区改造全年完成征收142户,面积9365.66平方米。2016年房地产涉及房屋征收工作项目14个,截至6月末已完成征收任务120户,完成征收面积7008平方米。2016年已开工建设项目6个,开工栋数18栋,开工建设面积8.49万平方米。2016年回迁安置项目12个,回迁户数3982户、回迁安置面积28.5万平方米,年底预计安置户数2418户、安置面积16.3万平方米;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320户(2016年35户年末竣工),建筑面积0.76911平方米,补贴资金17,857,748元。2014年,住建局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作先进单位。桦甸市人民政府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2017-2020年,桦甸市计划实施完善基础设施17项工程,计划总投资8069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49170万元,房屋征收1082万元,土地征收30438万元。计划完成绿化工程15项,计划投资8830万元。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共计5795户,继续遵循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公平分配、社会监督的原则,以每年新增100户保障家庭为计划使具备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保障家庭的日常管理和退出制度,及时将信息向社会公开。计划实施17个地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计划征收面积311668.78平方米,征收户数5280户,安置面积590185平方米,安置户数8597户。
今后五年,桦甸市严格按照《桦甸市总体规划(2011-2030)》 进行城市建设,结合新的发展要求,以建设特色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主的山水园林城市为主题,强调保护旧中心城区传统特征前提下的城市更新模式,借鉴国内外成功的城市更新与保护的方法、理论、经验和教训。追求自然与和谐,保留城市发展历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延续城市的文脉,保护城市的特色。在推进老城区改造的同时,重点打造东部城区, 将中心城区东部地区发展为集生态居住、旅游休闲、科研教育服务于一体的东部新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