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龙裕路等街路新增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3年1月10日起对违法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掉头、超速、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时使用手持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如下:
一、龙裕路乙烯路路口处;二、乙烯路东亚高分子材料厂处;三、G302珲阿公路K544+420太平岭隧道西;四、G302珲阿公路K543+610太平岭隧道东;五、香山路兴隆街路口处;六、松江北路秀水大桥匝道口处;七、遵义西路株洲路路口处;八、深中路长江街路口处;九、龙裕路李家果园处;十、白山大桥桥南;十一、青山大街吉桦路路口处。
特此通告。
吉林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