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吉林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核查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线索核查工作进展情况,对线索核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磊,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跃,市局刑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主管刑侦工作副局长及具体负责线索核查工作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图为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磊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赵跃通报了全市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进展情况。
图为市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跃
图为会议现场
刘磊就做好下一步线索核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正视差距,增强线索核查工作的紧迫感。各地要充分认识到线索核查工作是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是扫黑除恶侦查工作的开始,是扫黑除恶的最基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线索核查工作摆在当前扫黑除恶工作首要位置,加大核查警力投入,合理安排时间,在核查期限内将线索全部核查办结。二要把握重点,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各地要牢牢把握住“快、准、细、实”四个核查工作重点,切实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快”即快速开展工作;“准”即核查的线索结果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细”即在核查线索时要认真细致,不能仅仅以核查线索提供的内容为目的,要做好全面细致的关联性调查;“实”即注意实效,实事求是。同时,要加强线索法制审核把关和举报群众回访接访工作,做到核查结论准确、高效。三要强化担当,切实加强线索核查力度。各地要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线索摸排核查领导小组,组织精干警力专班负责线索核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线索摸排核查涉黑涉恶暂行办法》要求,形成核查报告及卷宗,由核查地公安局长、主管刑侦副局长、刑侦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涉及公职人员腐败问题的、涉及行业监管问题的、仅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仅反映经济纠纷、民事纠纷的,移交有关部门,做好流转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