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以严格规范执法引领公安工作整体升位”的奋进目标,蛟河市公安局坚持“盯住重点,做强弱点,主攻难点”,持之以恒,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制度建设、素质培训、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进一步增强了公安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图为执法素质培训考核现场
坚持制度规范,夯实管理基础。蛟河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公安部执法细则和省厅执法标准指引,持续落实疑难案件诉讼旁听制度、办案单位领导和办案人出庭应诉制度、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制度、办案场所“四个一律”制度,引导民警牢固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公正意识,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严格执行《吉林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规范》,依据案管中心职能,推行一个进口,强化源头管理,全面加强对受案立案工作的流程管控和问题整治,把好入口关,上好安全锁,使受案立案工作达到及时、便民、规范、公开的要求。
坚持素质强警,夯实能力基础。蛟河市公安局根据队伍整体执法素质状况,分层次培训,分警种施训,突出重点加强执法素质建设。在执法素质培训中,坚持全员封闭式轮训,统一考试,人人过关,经考试不合格的一律补考,并将个人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评先创优和绩效考评之中。在分警种培训方面,根据刑侦、交管、治安以及派出所等不同警种的不同执法岗位,进行分类施训,分岗考试。同时,加强兼职法制员业务培训和疑难重点案件专题培训工作,坚持做到“基层缺什么就补什么、民警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为全局执法实战提供了有力的素质保障。
坚持强化监督,夯实质量基础。蛟河市公安局力挺监督之剑,积极采取抽卷测查、网上巡查、现场检查、信访评查、责任倒查等手段,开展多渠道、全方位、无死角的执法监督工作。在执法监督检查中一经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执法查询书》、《执法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于“冤、假、错”案主办人、审核人、审批人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形成“零容忍”的监督态势。同时,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每季度对全局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达到了入库及时、保管到位、移送规范、处理合法的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