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吉林经开区森林防灭火
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鉴于管委会部门、人员调整,为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吉林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一、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刘汉军 管委会副主任
副总指挥:王玉章 九站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民慧 九站街道主任
王文辉 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 壮 31692部队科长
成 员:李爱民 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主任
马晓峰 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刁玉峰 政法办(扫黑办)主任
胡继跃 财政局局长
王雪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姚宝峰 市政公用局局长
董海峡 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张向荣 教育局局长
郭俊生 公安分局政委
于 前 交管中队中队长
张代垚 九站街道副主任
孙 娜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 喆 九站街道林业办公室主任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孙娜(兼),副主任:薛岩、王喆,成员:高晗。(值班电话:白天63451992;夜间63451916)
二、工作职责
(一)驻区部队 。负责检查、督促驻林区营地、军事训练场等场所周围防火隔离带的开设和防火安全;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的统一调动,组织指挥官兵参加当地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二)党工委办公室(人事局)。负责协调报社、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工作;发生森林火灾后,及时准确报道经开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审定的森林火情和森林防灭火动态;会同森林防灭火部门对各有关单位在森林火灾预防及森林火灾处置中履行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参加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管委会办公室。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协助管委会领导,做好调配与协调工作。
(四)政法办(扫黑办)。负责及时发现和掌握因森林火灾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妥善处置不稳定因素。
(五)财政局。按照管委会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规划、部署,将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规定拨付森林防灭火工作资金、防灭火物资购置专项资金等;扑救森林火灾时,积极做好物资供应、扑救火灾、灾民救助专用资金拨付等工作。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负责在日常巡逻执法中,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七)市政公用局。负责区内各道路等公用设施施工期用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绿化区域防灭火工作。
(八)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扑救森林火灾期间紧急医疗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九)教育局。负责区内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点火险区域小学生应对森林火灾的安全避险教育工作;教育学生遵守森林防灭火法规,禁止学生随意进入林区游玩、野炊等活动,特别禁止携带火种入山、在森林中玩火等行为;扑救森林火灾时,加强对学生的监督、管理,禁止随意进入火场。
(十)应急管理局(区防办)。承担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发布森林防灭火预案、森林火灾处置预案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及特殊情况下的森林防灭火戒严通告;掌握全区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承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办公室交办的具体工作和党工委、管委会安排的工作。
(十一)九站街道。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巡逻检查,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认真做好森林防灭火宣传、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森林防灭火资金投入、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森林火灾预防等工作。
(十二)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各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及消防安全的违法用火案件;强化林区实弹演习、爆破等施工作业的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负责森林火灾现场治安管理,勘查森林火灾现场,依法查处一般森林火灾案件。
(十三)交管中队。负责监督、指导森林防灭火车辆安全,维护森林火灾现场的交通秩序。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