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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桦甸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号 桦政办函【2017】23号
          发文部门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http://xxgk.huadian.gov.cn/szf/gkml/201711/t20171129_352891.html
          咨询电话 0432-66222918
          邮箱
        •  

          各乡镇人民政府、永吉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桦甸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桦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0        

              (此件公开发布)

           

           

           

           


          桦甸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公路惠民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1658号)、《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吉交公〔201617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农村公路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的原则,逐步将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应着力从“会战式”建设向集中攻坚转变,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通过转变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真正做到有路必养。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要求。

              、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深入实施县乡道升级改造工程,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村级公路网化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实施生命防护工程,完成乡道以上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农村公路窄路面路段拓宽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完善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保障设施。

              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四级公路宜采用4.5米以上宽度路面,交通量小或困难路段可采用单车道,路面宽度不得低于3.5米,且应按规定设置错车道。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村道局部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可适当降低技术指标,但要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全。按照保障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改造危桥,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到2020年,县乡道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率100%。

              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督导,保障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和条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建设资金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特别要加强对桥隧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的项目,应纳入行业监管范围,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下降。

              (二)健全体制,规范管理,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乡镇政府、村委会要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2020年,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比例达到100%。

              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法制和执法机构能力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努力防止、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等行为。到2020年,农村公路管理法规基本健全,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基本建立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路面常年保持整洁、无杂物,边沟排水通畅无淤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建立健全“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县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专业化养护队伍承担。以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为原则,建立健全适应本地特点的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体系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到2020年,建立稳定的养护经费增长机制,基本满足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75%,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四)城乡结合,统筹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在域内发展镇村公交。通客车的建制村2公里范围内要建设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选址要因地制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农村客运站点(招呼站)应与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力争达到100%。

              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物流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基本建成覆盖区、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

              、措施与要求

              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是“十三五”我市农村公路工作的核心任务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建设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订工作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夯实工作责任。为使“四好农村路”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此项工作将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同时,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工作,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考核结果与投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同时,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严格考核监督。按照国家、省农村公路规划,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全市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制定节点目标,层层落实责任,签订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责任书,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调研指导,督促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并对年度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先进乡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四是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要统筹协调发改、国土、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项目安排,整合资金使用,共同推进农村公路惠民工程实施。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市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附件:桦甸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桦甸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长: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欣玉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吕新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张念田  夹皮沟镇镇长

                      惠振唐  红石砬子镇镇长

                      秦晓光  八道河子镇镇长

                      陈建国  二道甸子镇镇长

                          常山镇镇长

                      赵国峰  金沙镇镇长

                      臧淑艳  公吉乡乡长

                          桦郊乡乡长

                      尤凤君  横道河子乡乡长

                      刘忠武  永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玉宝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尹崇山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尹崇山(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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