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 月20 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的工作重中之重,按照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乡村善治之路、中国特色减贫之路。结合全省加快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和协调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突出抓好“三新”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各项改革,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目标任务到 2020 年,我市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现代化31项指标基本完成,永吉县全域及吉林市城市周边等36个重点乡镇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明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的吸引力逐步增强,释放出新的发展活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切实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农村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以争创“五好一满意”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农民就业质量显着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产业振兴、乡村人才振兴、乡村文化振兴、乡村生态振兴、乡村组织振兴全面实现,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强市。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产业更加兴旺、生态更加宜居、乡风更加文明、治理更加有效、生活更加富裕,农业全面升级实现现代化、农村全面进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民全面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3.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 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公共财政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农民潜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把农业农村农民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系统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循序推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按照全市平原区、山区半山区、环城区的不同特征,因地制宜,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典型带动。既要积极作为、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持续推进。——坚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以产业兴旺为重点,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为抓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二、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乡村产业兴旺新动能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农业发展由增产导向转向绿色、提质、增效导向。
4.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立足黄金玉米带和水稻产业带,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有量稳定在 1155 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905万亩。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加强基 础建设,调整品种结构,强化政策扶持,粮食产量巩固在110 亿斤阶段水平以上。到 2022 年,完成852.6 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建设任务。围绕特色粮经作物、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加强工作联动,到 2020 年,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市、县级特优区。着力发展食用菌、中药材等十大特色产业,加快经济林产业发展。壮大设施园艺生产规模,突出抓好 50 个标准园区建设,打造一批应用新技术、新设施的生产基地,增加有效供给,吸纳粮食生产剩余劳动力。积极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全产业链的现代畜牧业,强化带户功能。鼓励发展农户参与度高、有利于粮牧结合的地方特色黑猪、黄牛、肉羊、地方鸡、梅花鹿等高效特色畜牧业生产,到 2020 年,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达到 87 个,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超过 17 个。发展健康生态水产养殖业,重点培育“三花一岛”等地域名优鱼类品种。不断扩大稻渔生态共养规模。推进“八个万亩”林业产业工程,丰富林特产品供给。突出发展现代食品产业,积极发展农产品、林特产品精深加工和产地初加工。重点培育粮食、畜禽、特产等产业领军型龙头企业。加大对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支持力度,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引导一般食品加工业在镇村、大型食品加工业在县域工业集中区的集群发展,就近转化农业原料和产品。到 2020 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 1000 亿 元,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300户。
5.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稳步提升耕地质量,把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强田、土、水、路、林、电、技的建设和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逐步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加快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建设,加强全程机械化主体和示范区建设,着力发展高效、节本、智能化农机装备,促进机械化向产前产后延伸,培育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到 2022 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90%以上。创新农业科技研发推广体制机制。围绕提质增效需要,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计划,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模式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和集成应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到 2022 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 63% 以上。积极支持中国农科院在昌邑区左家镇建设“东北研究中心”;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可视农业,加快推进“互联网 +”现代农业;实施“信息网 + 农业”“物联网 + 农业”“电商网 + 农业”“三网”联动工程。启动灌区量测水信息化建设,提升灌区管理水平。加强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提升信息进村入户水平,推进玉米、水稻、畜牧、设施蔬菜等产业物联网示范园区建设,到 2022 年实现信息服务站行政村全覆盖。打造现代化农业引领平台,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到2020 年,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10 个。
6.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土地流转型适度规模经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积极培育和规范建设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农户功能。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推广宇丰、棋盘社会化服务中心的“四川共营模式”,培育各类专业化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生产节本增效。依托北京首农食品公司平台,充分发挥京粮集团(吉林)公司龙头带动作用,推动古船牌“吉林市大米”加工、仓储、物流各环节有机衔接,带动粮食行业集约化发展。推动群体发展型规模经营,实施产业兴村强乡行动,促进扶持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引导小农户从分散的单打独斗式生产向集中连片的群体化生产转变,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发展联合协作。加大对小农户生产的政策扶持,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加强科技培训和职业教育,提高小农户抗风险能力,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开展农资、耕种、加工、销售、金融等生产经营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7.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实施质量兴农战略,2018 年开展“农业质量年”行动,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健全农业生产标准体系,大力 推广标准化生产,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和家庭农场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到 2020 年,“三品一标”农产品监测面积占食用农产品总面积的 40%。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全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防控水平。健全覆盖全产业链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强化乡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农资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证农资商品安全,畅通 12315投诉举报热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托北纬43°的地理区位优势和独特的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条件,全力打造吉林市粮食、特产、畜禽等产业品牌,提高产品知名度和产业竞争力。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巩固和深化“吉林市大米”品牌建设,打造美誉全国的“中国粳稻贡米之乡•吉林市”金字招牌。结合黄松甸木耳、长白山林蛙、吉林人参等特色农产品,深入开展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推介活动,有效提升行业话语权和市场影响力。积极培育畜牧业品牌,开展无疫区主题宣传活动,推介无疫区地域产品品牌。培树一批诚心经营的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和一批全国驰名商标,形成名优特新品牌方阵。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空间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和鼓 励农民就业创业,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拓宽农民增收新渠道,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8.发展壮大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进农业农村资源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养老服务等产业的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合理布局、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发展乡村旅游。遵照土地利用规划、乡村建设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创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经营主体共同成立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鼓励农户利用自有住宅从事旅游经营。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一村一品”乡村旅游建设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乡村旅游点改厨、改厕、改院落、整治周边环境等“三改一整”工程,依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相关标准,逐年开展 A 级乡村休闲旅游经营单位评定,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业扩大规模、提档升级。到 2022 年,全市乡村旅游实现收入 130 亿元,A 级以上单位 150 家。落实国家“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中大力实施“远程教育助力电子商务进万村”活动,培养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和实用型人才。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构建适应乡村特点的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地区快递服务水平。到 2020 年,各县(市)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 行政村建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9.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围绕大米、甜粘玉米、畜禽和长白山特产等优势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导经营主体从事标准化生产,以“公司 + 农民合作社 + 家庭农场”“公司 + 家庭农场”等形式,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降低违约风险和交易成本。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到 2020 年,在粮食、畜牧、特产领域培养一批成熟的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典型。
10. 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有效发挥农村现有中小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双创”人才的实践培育作用。实施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服务计划,提高结构性劳动力供给质量。积极打造吉林优秀劳务输出品牌,培育一批劳务经纪人。落实返乡下乡创业政策,深入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下乡创业。以吉林市创业就业服务云平台为依托,以微型创业乡镇和社区为载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专家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孵化、投融资对接等服 务,开展创业沙龙、专家辅导、项目路演等创业活动,打造良好的返乡创业环境。加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返乡创业园建设,2018 年全市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 4 个,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 15个。到 2022 年,建设 15 个标准高、服务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推动农民工返乡创业 1 万人以上。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绿色发展引领生态振兴,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巩固提升吉林市生态优势,努力打造美丽吉林的“江城样板”。
11.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减量控害生产模式,鼓励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料,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现化肥施用量零增长,农药施用量负增长。实施动物疫病净化,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物,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推广秸秆还田、深松、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2019 年开展《吉林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工作;2020 年建设一批节水单位、节水企业和节水小区。加 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粮牧结合、粪污还田推进力度,到 2020 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95%以上。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设。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和管控,落实县区和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2.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优先开展就地还田,加大秸秆还田等秸秆肥料化利用力度。推进秸秆全量化、高值化、产业化综合利用,推广秸秆饲料、秸秆基料、秸秆发电、秸秆燃料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持县区、乡镇供热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推广使用农村户用秸秆成型燃料炉具。落实国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等土地政策,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予以优先支持。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构建“村有收储点、乡镇有收储中心,市县有综合利用企业”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
13.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翻深松、少免耕等保护性耕作、养分调控、粮豆轮作及耕地质量监测等技术,确保黑土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适时组织开展市级土地信息数据库建设。推进农防林建设工程,逐步形成林网化,创新经营机制,加快成熟林更新、低效林改造、恢复 和营造新林。加强重要湿地保护。2018 年开始修订《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推进松花江流域综合治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基础,重点实施辉发河、饮马河、拉林河、温德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和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提高松花江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水质动态监测,在垃圾填埋场和江北化工区建设一批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以公路、铁路、江河堤防和库区绿化美化为主线,推进绿色通道工程;以农村“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工程。统筹城乡山林、田园、水域、湿地生态建设,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美丽经济”。到 202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7%。五、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14.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建好用好“新时代传习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运用乡村文化墙、宣传栏等载体,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融入生产生活。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深 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建好用好农村道德讲堂,大力开展“吉林好人、引领风尚”主题实践活动,评选勤劳致富、热心公益、孝老爱亲、创新创业、教子有方等乡村好人,宣传思想道德模范事迹。
15. 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整理、保护和传承吉林地区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推动“吉剧振兴工程”,加强吉剧等地方戏曲剧种的传承和发展。2018 年启动“吉林印记”第三批乡村博物馆的项目建设,到 2020 年,全市建成 7 个乡村博物馆。推动创作具有吉林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书画、影视、戏曲、曲艺、文学等文化作品,积极创作体现时代风尚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吉剧剧目。促进传统文化、农耕文明与现代传播载体和特色产业有机结合,形成文化与产业共促共荣的良好局面。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落、传统建筑。
16.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的要求,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2018 年新建标准化基层文化服务中心 253 个,2020 年全部完成。做好最后一批省级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配备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三节”系列活动、农民文化节、朝鲜族民俗文化节、松花江之夏、松花江金秋、老歌新曲大家唱、周末休闲舞会等大型文化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村文化业态,弘扬乌兰 牧骑精神,开展“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文化”“文化惠民直通车”等活动,每年下基层送演出 100 场。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17. 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实施创建文明村镇五年行动计划,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到 2020 年,50% 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遏制封建迷信,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村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反对天价彩礼。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杜绝违规土葬、散埋乱葬。六、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社会有效治理新体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8.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五好一满意”党支部建设为核心,发挥村班子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加强村级民主选举,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 设,推进村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民主管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积极作用。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形式,引导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方式协商解决问题。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化服务管理,到 2020 年,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覆盖率达到 100%。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19. 建设法治乡村。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加强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建设,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2018 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到 2020 年,总体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20.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坚持德治为先,以德治滋养法 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深入落实“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落实“好婆媳、好丈夫、好少年、好邻里”等系列评比活动,培育团结互助、扶困济贫、平等有爱、融洽和谐的农村社会氛围。
21. 加强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县乡村综治工作机构,积极推进县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基层治理实战化平台作用。2018 年,县、乡、村三级管理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 100%、90%、80% 以上,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 98% 以上。到 2020 年,管理中心信息化平台接入联网率达到 80% 以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邪教等违法犯罪。开展平安和谐乡村创建活动。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2018 年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城乡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探索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路子。开展乡村治理名人、乡村治理文明村和乡规民约示范村评选活动。七、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建设美丽宜居幸福新家园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紧紧围绕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尽力尽责,常抓不懈,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吉林市乡村振兴营造有利环境。
22. 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突出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电力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强化农村防灾、抗灾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实有关部门主体责任,通过强化政策引导、典型示范引领、督导考评激励等手段,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到 2020 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新建、改建农村公路 800 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 2020 年,全市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 70% 以上,水质达标率整体有较大提高,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 90%,同步推进工程建后管护工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18 年完成农村剩余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三类重点人群及其他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 1196 户,完成现有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深入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小康用电示范县(村)建设、贫困地区电网改造、光伏扶贫接网等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宽带吉林”工程,逐步实现网络村村通,农村家庭宽带用户基本实现 20Mbps 以上的接入服务。
23. 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好农村不足 100 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 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补助取暖费等政策,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018年全部开工建设,2019 年全部完成改造。科学合理安排学前教育发展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农村学前教育领域,满足农村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需求。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优质学前教育服务。认真落实职业教育发展补助资金,加强职业教育,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 2022 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每个县(市)办好 1 所县级职教中心(职业学校)。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 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 75% 以上,大病保险报销额度最高达到 30 万元,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每个县(市)实现至少有 1 家医疗机构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理调整缴费标准,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落实特 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低保标准、特困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快农村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环境,到 2020 年,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 70% 以上。加强残疾人康复和供养托养设施建设。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治,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硬件设备条件,加强农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努力让农民群众享受有质量的医疗服务。
24.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入推进“六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饮用水保护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开展生活垃圾整治行动,到 2020 年,全市实现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优先在国家级重点镇及重点区域、人口密集的乡镇建设污水处理厂,再扩展到全市所有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 2020 年,重点镇基本实现生活污水有效处理。实施绿美乡村建设行动,对主要公路、重点河岸、片区村屯开展绿化美化。加强镇区环境整治,提升镇区环境水平。培育建设一 批特色产业小镇,持续推进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到2022 年,建设 10 个重点特色产业小镇,打造 7 个重点片区,创建50个省级美丽乡村和5万户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八、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守扶贫标准,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深度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保障式与开发式扶贫并重,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决胜全面小康。
25. 聚焦精准脱贫补短板。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全面落实扶贫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的要求,真正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落实产业扶贫规划和扶贫项目,根据我市资源环境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村电商、光伏产业等优势产业项目,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贫困户,建立贫困人口与经营主体以生产要素入股、财政扶贫资金作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依托“春风行动”“雨露计划”实施转移就业专项扶持,实现稳定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全面实施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和社会救助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基本生活有兜底。深入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优先解决贫困村通硬化路问题,加快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26. 深度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聚焦 109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集中发力,在落实村(户)包保帮扶基础上,兼顾建档立卡范围外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确保全市脱贫工作“一个不能少”。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和部门行业主管责任,统筹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深度推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根据各贫困村实际情况,将脱贫攻坚资金、项目、举措有针对性地向贫困村倾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贫困地区发展用地需要,优先安排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投资项目,加大项目建设倾斜力度。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注重开发式扶贫,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在用好国家和省、市扶持政策前提下,处理好政府包保、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激发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加快脱贫步伐,到 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27. 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成果。着重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党建促攻坚、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持续巩固深化脱贫成果。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扶贫政策高效落实。严格脱贫对象认定、退出和痕迹管理,建立完善跟踪检测、动态管理机制,强力落实村(户)包保帮扶政策,对于已脱贫的及浮动于贫困边缘的人口,坚持以村为单位,持续开展“回头看”“回头 帮”,避免脱贫群众再次返贫。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对挪用、贪污扶贫款项的行为严惩不贷。认真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将 2018 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九、深化农村改革,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重点完善产权制度和市场化要素配置,进一步激活主体、放活要素、盘活市场,释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力的制度保障。
28.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8 年年底前完成颁发权证,加强确权成果应用。落实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的政策,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29.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 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设施农业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按照农用地管理,办理用地备案手续,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 70% 执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使用建设用地举办农村新产业,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农村新业态项目。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利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严格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
30.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力争 2018 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力争到2020 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 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
31.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根据农业农村特点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融资租赁等机构有序发展,为农村各类主体提供多元化融资服务。构建完善政策性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促进担保机构加快机制和业务创新。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制定《吉林市创建农村新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形成“三支柱一市场”的农村新型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延展金融服务链条,释放农村资产的财产权能和融资功能。2018 年全市村级金融基础服务站网点数量达到 100个。深化土地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投放规模,做好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逐步将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向宅基地、参地、林权、水权等涉农领域推广。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改进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体系,落实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到2022 年,建立起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32. 深化农业农村其他改革。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购销主体。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新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保护监管,促进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深入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流域治理,确保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夯实落地。到 2020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实现好转。到202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不断完善。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节水激励机制。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加快完成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到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完成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组建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和供销集团公司,培育供销合作社自有农产品品牌,优势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服务优势向农村拓展,打造成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十、着力抓好招才引智,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形成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完善人才引进策略,造就更多乡土人才,促进各种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 振兴。
33. 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2500 人,农业职业经理人 30 人以上。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逐步成为职业化、专业化、精英化的现代农业领军型人才。建立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统筹使用县域专业人才,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推行乡村教师“县管校聘”。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人才,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制度,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出资或以技术入股方式,联合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以培养全科医生为重点,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探索实行乡村医务 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实施“千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5 年内培养农村实用人才 1300 人,持续打造一支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创建,分领域择优筛选产业规模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业基地等作为农村人才实训基地,5 年内确定一批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实训基地,为农村实用人才成长提供便利平台和良好服务。
34. 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建立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技术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助力百村振兴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十一、创新投融资机制,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 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
35. 加强财政投入支持。逐步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保障机制,通过本级预算安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统筹政府性基金预算、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等措施,公共财政继续向“三农”倾斜,加大对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支持。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通过预算环节归并、分配环节协商、实施环节协作,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形成乡村振兴投入合力。按照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分配管理方式,逐步将权力和责任落实到县(市)区。创新财政支农机制,加快构建全市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积极向省申报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发挥省、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县域和乡村融合发展的产业项目。做好涉农产业项目储备,为省市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奠定基础。
36. 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功能和杠杆作用,将财政扶持政策与金融、担保、保险等相关政策有机结合,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形成多形态、多层次、多元化的“乡村振兴”投融资体系,撬动各类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降低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门坎,深入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建设 的若干意见》,鼓励和引导涉农中小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要债券市场发行债券融资。鼓励依托省、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服务于农业产业发展方向的子基金。调整完善土地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集中力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衔接落实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面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十二、加强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强化乡村振兴政治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的认识,真正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上优先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37. 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成立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 任副组长,相关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把方向、定政策、管统筹、督落实,全面贯彻中央、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和部署;谋划全局性、长远性重大工作安排和举措;统筹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跨领域、跨部门问题;督促各部门和市县切实履职尽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各项制度,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资源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组织领导体制机制,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38.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强化政治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成果检验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推进星级村党组织创建活动,探索开展支部联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市村级组织规范化服务建设水平,发挥村部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阵地作用,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健全农村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 论决定的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审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农村基层基础保障力度,推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级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稳步增长。推动农村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
39. 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干部工作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逐步稳定乡镇和农业基层干部队伍。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市管干部、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的能力水平。配强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农业系统干部。推进干部交流,有计划地选派市直部门、驻吉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到县(市)区、乡镇和村挂职或任职,拓宽市、县两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将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纳入到县(市)区党政和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从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离任党员领导干部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一批、派一批、引一批,到 2022 年,在全市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 优良、活力较强的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适应乡村振兴需要。
40. 制定吉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吉林市具体规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老工业基地振兴,统筹各项重大基础工程建设与乡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侧重县市、乡镇和村庄“三个层面”,兼顾行业发展,突出县域经济关键作用,推进城乡融合互动。突出县(市)区乡村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总体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依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整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41.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突出对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发展情况和主体责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公示。对排名靠后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由市级领导进行约谈。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对市直部门(单位)相关领域乡村振兴发展情况和工作推动情况进行考核公示,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42. 凝聚推进乡村振兴强大合力。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 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吉林乡村振兴故事,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丰富实践,振奋基层干部群众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浓厚氛围。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从实际需要出发,研究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发挥地方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