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 吉市金融发〔2022〕4号 |
发文部门 | 吉林市中心支行 委员会吉林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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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市金融发〔2022〕4号
吉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金融机构,各地方金融企业:
现将《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和落实。
附件: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
吉林市金融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办 公 室 吉林市中心支行 委员会吉林监管分局
2022年5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
金融支持复工复产十五项措施
本轮新冠疫情发生后,中央及省先后出台一系列应对疫情冲击和恢复生产秩序的金融支持政策,为有效落实政策,放大政策效应,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分局结合我市实际提出15项措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重启和稳定发展。
一、增加信贷投放,努力对冲疫情影响
1、加大银行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发挥银行机构融资主渠道作用,法人机构要安排专项信贷规模,分支机构要加强与上级行协调沟通,积极争取信贷规模、直贷项目和单列指标,推动全年贷款进度向二季度前倾,缓解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不利影响。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释放现有信贷额度和存贷比空间,保证本年度信贷投放增幅优于上年。
2、合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组织银行机构运用全省新增的100亿元支持复工复产再贷款、再贴现额度,积极做好额度上争和对接;支持银行机构提供低成本票据融资,重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服务业、制造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领域企业。
3、落实企业纾困帮扶措施。组织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疫情期间到期债务本息,全面实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债务本金无还本续贷,不抽贷、断贷、压贷;到期债务利息合理顺延,免收罚息,并合理确定后续还本付息计划;对无法按时偿还的逾期债务,不作逾期记录,对已列入征信系统的逾期记录予以调整。
4、积极压降企业信贷成本。发挥好存款利率压舱石作用,密切监测存款市场竞争情况,督促银行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为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创造条件。引导国有银行机构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小微贷款利率稳中有降。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与管理,严格执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两禁两限”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扩大融资担保支持范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复工复产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用减免不低于20%,并积极向省里争取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降低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减免本年度的担保费、再担保费,银行机构适当放宽担保保证金比例。
二、优化信贷结构,着力支持重点行业领域
6、重点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持续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将更多信贷资源向复工复产重点行业领域及产业链上下游民营小微企业等倾斜,确保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保持增长,以及本年度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理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免收罚息;增加小微企业首贷率,平稳续贷,提高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所占比重;拓宽贷款抵质押物范围,开发订单、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产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7、进一步做好金融支农惠农服务。继续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肉牛产业信贷支持力度,深化“银担”合作、活体抵押等贷款模式,适度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比例,延长贷款期限。在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入市过程中,积极做好金融跟进配套,将金融资源进一步向涉农领域倾斜。支持符合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8、强化重点企业项目金融保障。组织银行机构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复工复产安排,主动对接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金融需求,合理增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行业的金融供给。发挥市金融青年专家组作用,根据企业项目新增融资、续贷安排、期限结构、服务效率等方面差异化需求,做好项目包装和银企对接,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确保企业项目不因资金问题影响复工复产和开复工。
9、创新保险产品和提升保险服务。保险机构要加强与上级公司的协调沟通,针对企业特定保险需求,开发责任广、覆盖全、保费低的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采取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扩展新冠肺炎责任、赠送保单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和人群渡过难关。
三、改进服务方式,全力保障经济社会融资需求
10、加强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推进机制建设。建立常态化工作调度、信息共享、跨部门会商、评价通报机制,定期调度汇总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对所属行业、区域征集的市场主体融资需求信息。对企业提出的急难融资需求、重点行业的周期性融资需求,实行常态协调调度,随时开展对接服务。对企业存量贷款、融资金额用途、抵质押措施和融资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汇总跟进和对接解决。
11、加大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梳理汇总中央及省、市支持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的金融支持政策和银行机构金融产品,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金融产品路演和宣传推介活动,编制推送信贷产品和服务手册,提升金融服务知晓度和覆盖面。
12、常态化组织政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建立常态化、多层次政银企对接机制,聚焦复工复产重点企业,以及各行业各领域的主导产业、骨干项目,征集汇总融资需求信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分行业、分区域、分机构等多种形式,原则上每周开展一次银企对接活动,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特殊需求随时专题对接,及时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13、发挥金融服务企业载体和平台作用。继续开展“服务企业周”“金融活水惠小微”等助企活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多种方式调研走访和深入了解企业融资需求,对有融资意向企业进行“点对点”把脉问诊,提供“一企一策”咨询指导和个性化融资方案。利用产融合作平台、吉企银通、信易贷等融资平台,发挥线上优势,组织银行机构和各类企业不断充实更新信用信息,提升认证企业数量,及时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14、推进企业上市申报和直接融资。建立拟上市企业线上工作平台,督促企业与中介机构开辟线上交流模式;协调省证监局设立“绿色通道”,对拟上市企业给予优先辅导备案;做好拟上市企业的专业化、定制化、常态化培育辅导,发挥西点药业、吉林碳谷等企业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15、完善金融服务质效监督考评机制。金融管理部门要把银行、保险机构及地方金融企业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全年重点任务,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纳入年度监管考核指标,开展专题专项督导检查;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信息征集、银企对接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建立提升融资服务质效推进机制运行评价制度,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