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 吉市财发〔2022〕30号 |
发文部门 | 吉林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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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为做好2022年我市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现将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吉财资〔2022〕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租金减免政策,于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本地区截止上月底的房租减免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报送市财政局资产处(纸质版加盖公章)。
联系人:申昕 62049046
杨子慧 62049013
邮箱:jlsgyzcc@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吉财资〔2022〕234号)
附件2:2022年吉林市市直各部门单位减免房租政策执行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22年吉林市各区减免房租政策执行情况汇总表
吉林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