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 吉市文广旅发〔2022〕24号 |
发文部门 |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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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文广旅局、各区文旅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旅机构,
冰雪经济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文旅机构,各直属单位:
现将《吉林市支持文旅行业复工复业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3日
吉林市支持文旅行业复工复业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复工复业部署要求,进一步帮助企业复工复业、纾困解难和恢复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推动文旅企业提档升级。指导文旅企业不断完善发展,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向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高等级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游民宿、工业旅游示范区(点)、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以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全面推动我市文旅企业品质升级。
二、对新晋升等级旅游企业给予奖补。建立旅游企业等级评定专家智库,组织开展全市3A级旅游景区、3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3星级酒店评定工作。对新晋升的旅游等级企业给予适当奖励或补助,支持旅游企业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
三、组织发放文旅消费券。统筹做好文旅消费券发放工作,面向全市文旅企业在主流OTA平台上发放文旅消费券,扶持企业发展,刺激文旅消费,带动社会消费。
四、落实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对吉林市域内所有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依法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非出境组团社)暂退质保金比例提高至100%;对新设立旅行社实施暂缓缴纳质保金(通过银行抵押担保形式缴纳的保证金,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缓交范围之内);提出暂退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
五、提高文旅业务审批服务效能。旅行社审批业务可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等全流程审批工作。审核结果通过信函邮寄等形式送达企业,在只跑一次改革基础上,实现“零跑动”。行政许可类业务审批时限压缩在法定时限50%以内,对部分审批事项实现即来即办。
六、加强对企业宣传推介。利用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平台,为企业发布复工复业公告,对企业复工复业后需要宣传和推广的重要活动和文旅产品给予宣传,并协调各级各类媒体进行转发推广。
七、助推文旅企业开拓客源地市场。积极组织全市文旅企业参加国内旅游博览会、展销会,宣传推广企业产品和服务。对接客源地文旅部门,为两地文旅企业合作共赢搭建交流平台;组织企业赴客源地市场推介,为企业解决交通、食宿费用。
八、发挥节事活动综合拉动作用。依托重点景区(点)举办避暑休闲季、雾凇冰雪节、温泉节等系列活动,指导各企业开展电音节、啤酒节、星空帐篷营地节等活动,全面丰富景区(点)旅游产品供给,扩大景区品牌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九、加强对演艺企业扶持。促进国有艺术演出企业丰富产品供给、拓宽演出渠道。协助企业向上争取剧目创作扶持资金,加强剧目创作;落实政府购买文化服务制度,支持企业参与公益性演出,鼓励企业采取驻场、巡演等方式扩大演出市场。
十、组织开展文化进景区。加大对全市景区文化扶持力度,引导景区内涵式发展。组织艺术演出进景区、美术展览进景区、非遗进景区和文创产品进景区等活动,不断深化文化旅游融合,丰富景区产品供给,提升景区品牌影响力。
十一、实施助企蓄能培训计划。组织全市重点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旅游民宿、星级饭店、旅行社以及文创产品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文创产品研发等多种形式的线下线上培训,进一步提升文旅企业服务理念,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
十二、积极做好银行企业对接服务。完善文旅企业和项目融资数据库,将符合政策导向、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有金融贷款需求的文旅企业和项目入库。对接省市融投资平台,加大银行对文旅企业和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畅通融资渠道,提升贷款成功率,为企业现金流增加、新项目建设、产品研发提供金融支持保障,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十三、维护旅游市场经济秩序。完善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行为,坚决禁止恶意竞争行为,为全市文旅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强化市场服务,协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倡导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不断提升游客对吉林市旅游服务的满意指数,助推全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做好企业精确指导服务。建立助企联络员制度,加大对文旅企业面对面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和指导服务。继续落实《吉林市旅游奖励办法》,发挥旅行社外引内联作用,鼓励旅行社做大做强地接旅游,对符合条件旅行社实施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