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应急发〔2020〕6号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吉林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决定在我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指导把脉行动。现将《磐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指导把脉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磐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磐石市危险化学品安全
指导把脉行动工作方案
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影响,落实疫情常态下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具体措施,实现精准化分类分级分层监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加强安全监管和服务指导,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深入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分析疫情对危险化学品行业影响,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主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盲区和漏洞、相关企业安全风险外溢情况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分析研判情况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医药、化工等企业要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并制定应对措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排查,要加强外溢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各企业要加快控制室、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治理(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底前必须拆除)。
(三)此次把脉行动与执法相结合,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大隐患久治不改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包括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仪表系统等)未经审批停用等行为的,一律停产整改;对同类隐患多次发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或走形式、主要负责人不认真履行法定责任、精细化工企业应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而未开展评估、安全培训制度不落实等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对企业以弄虚作假、欺骗等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三、工作分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由磐石市应急管理局把脉,其他企业自行组织专家开展把脉行动。
磐石市应急局工作组:
组 长:刘 健副局长
副组长:张 龙 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成 员:靳 军 曹 岩
四、阶段划分
把脉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全风险研判阶段(4月25日-30日)。磐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相关安全专家召开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本区域内安全风险,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企业安全措施不落实、赶工期抢进度、不落实劳动定员要求、安全投入不到位等问题,根据分析研判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报告。
第二阶段:企业把脉阶段(5月6日-20日)。各企业要组织专家自行把脉。生产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把脉专家组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涵盖化工工艺、化工设备、仪表自动化、安全、电气等专业),其他企业把脉专家组至少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涵盖化工工艺、化工设备、安全等专业)。每个企业把脉工作结束后,要编制把脉工作报告,并将工作报告报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科(政府办公楼2楼201室)。工作报告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风险、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总体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