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发改价字〔2020〕13号
签发人:李光宇
关于磐石市医院院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磐石市医院:
你单位《关于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为保障医院急救车辆通道的畅通,方便病人就医,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磐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磐发改价联字〔2017〕4号)等文件规定,参考成本调查结果,结合市医院停车场具体服务情况,并衔接邻市(县)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为体现医院公益性的特点,对停车未超过15分钟的车辆实行免费停放,超过15分钟的,每车每超90分钟加收3元(不足90分钟按90分钟计算),以此类推。最高收费限额24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停车,重新计费。
二、 免费停车范围
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交通行政执法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车,以及工作中的环卫清运车、医疗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等,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应当免费的情形。
三、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
你院要在停车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价格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磐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