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残发〔2020〕10号
各乡镇街残联: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生活的重视和关心,按照吉林市残联《关于做好2020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开展2020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人员调查工作,请各乡镇街残联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统计上报,确保不误报、不漏报。
一、调查2019年享受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人员。对于符合条件可继续享受燃油补贴的人员在《蛟河市2020年应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调查表》(以下称附表2)中“2020年续发”一栏中画“√”。对于情况有变化,如车辆转让、报废或车主搬迁、死亡的,在附表2中“2020年停发”一栏中注明具体原因。
二、调查2020年新增(2021年发放)残疾人轮椅车燃油补贴人员。对于新增人员在附表2“2020年新增”一栏中画“√”,同时填报附表1,并提供残疾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机打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残疾人本人与车辆合影照片一张。发票上购车人名字要与证件一致。
三、相关要求:一是补贴对象为持证的下肢残疾人。二是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长宽高不超过2500厘米、1200厘米、1400厘米,必须是残疾人本人代步使用,不能营运。三是2020年5月20日前上报附表1、附表2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盖乡镇残联公章,同时上报新增人员的相关材料。
联系人:吴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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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