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 吉船政办函〔2019〕32号 |
发文部门 | 船营区政府 |
原文链接 | http://xxgk.jlcy.gov.cn/cyqzf/xxgkml/202104/t20210402_9441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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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船营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船营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船营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全省“一县一策”扩面征缴的工作要求,推进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实施进程,切实提高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实现“两个确保”的工作目标,按照《吉林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方案》(吉市政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推进依法征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目标,集中力量开展全区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切实落实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挖掘扩面参保与基金征缴的潜力,落实缴费激励机制,推动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突破。
二、目标任务
全区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是: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以社保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为主要依据,开展宣传发动、入户调查,依法告知未参保企业履行参保缴费义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
三、时间步骤
(一)信息对比和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7月至8月)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合社保、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建立核心数据库,实现基本信息共享,掌握“五证合一、一码一照”登记制度下新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登记信息、用工情况,提取企业纳税数据与社保系统中的参保单位进行比对,对未参保的企业进行筛选,全面筛查,掌握全区未参保的扩面资源,建立台账。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8月至9月)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待遇计发、单位和个人参保所需相关手续等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社区板报、横幅、咨询台和上门讲解等方式宣传社会保险政策,营造氛围、扩大声势。对各乡(镇)街相关人员进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事业保险等相关业务知识、经办手续的培训,使具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要点,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三)扩面走访阶段(2019年9月至12月)
各乡(镇)街将扩面工作延伸到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居民家中,进行上门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通过入户调查,形成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第一手资料,广泛宣传政策,依法告知参保缴费义务。对未参保单位情况,辖区欠费单位及欠费情况;已参保企业未全员参保、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个体工商户参保情况以及居民参保情况进行清查。采取边清查摸底、边上门宣传动员参保,边清查摸底、边下达告知书督促参保缴费的方法,在清查摸底过程中,对未参保、未全员参保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四)联合执法阶段(2020年1月至8月)
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将核查的扩面重点单位信息移交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及时参保缴费。对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保的单位,要依法采取新闻曝光、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办法予以处理。
(五)信息公示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
对拒不依法参保、恶意欠缴等失信行为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将缴费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进行媒体曝光,将违法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公布。积极扶持诚信单位,引导帮助企业通过依法参保等建立良好的诚信资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全面领导指挥、协调、监督与考核奖励。
组 长:刘建良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刘 慧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
组 员:温晓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金庆华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由各乡(镇)街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负责活动组织、调度、考核、通报,及时研究、协调、督办扩面征缴工作有关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副局长温晓静担任。
五、责任分工
全区扩面征缴攻坚战活动以乡(镇)街为单位,独立开展工作。
1.各乡(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攻坚战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扩面征缴专项行动的指挥、调度以及辖区任务分解、宣传动员、清查摸底、执法监察等工作的安排落实,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一把手要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组织和开展扩面征缴工作。
2.区人社局负责全区扩面征缴攻坚战的协调、调度,负责社保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单位的宣传和曝光。负责与各乡(镇)街具体工作人员的配合,及时为各乡(镇)街提供辖区参保单位名单等信息;同时要协调市社保局进一步简化业务手续,为专项行动集中扩面征缴参保对象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组织各乡(镇)街查实未参保单位信息,严格履行用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参保的企业、商家及时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协同配合。
各乡(镇)街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好落实,确保攻坚战任务圆满完成。各单位要分工协作、整体联动、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服务上的便利,确保单位、个人参保缴费畅通无阻。
(二)完善政策,引导扩面。
持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职保办法”,切实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小微企业缓收滞纳金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人缴费人员缴费补贴办法”的尽快实施,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政策支撑。
(三)强化调度,严格考评。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季度总结,每月20日前以报表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项任务指标进度,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将对专项行动中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