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 2020 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两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计生办:
根据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两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市卫发〔2019〕145 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 2020 年两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目标人群资格确认和数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调查工作
加强两项制度的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政策宣传口径。乡镇要对村计生委员、中心户长,街道要对社区计生委主任等工作人员进行两项制度的业务培训和讲解,通过进村(社区)入户对广大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政策咨询和宣传服务。各级计生工作者努力提高群众对两项制度的知晓率,充分利用人口学校、文化大院、文化广场、宣传一条街、标语、广播等现有宣传阵地和宣传形式,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增强政策执行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对奖扶制度的舆论宣传。通知要张贴到楼道门前,食杂店,主要路口等,张贴的通知照相后要留存,努力做好2020年的奖扶制度申报工作,达到无一例错漏报。
二、个案信息录入
(一)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业务系统“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扶助)”子系统开网时间调整为 2019 年 12 月 5 日至 2020 年 2 月 28 日。届时将完成本年度两项制度全部新增对象的个案信息网上录入工作。
(二)我区开始录入时间确定为2019年12月5日至2020 年 1 月 31 日止,由乡(镇)街计生办统一录入。各单位要在于1月31日前,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对象个案信息,录入到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业务系统“奖励扶助”、“特殊家庭扶助”中;符合条件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手术并发症人员,其个案信息不录入特别扶助子系统,目标人数汇总表与往年一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由伤残转为死亡时,系统录入执行伤残退出,死亡新增。
(三)网上年审、变更和新增等信息输入的数据必须同书面申报的数据保持一致。各地要认真核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信息,确保与实际发生的数据相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国家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或局家庭发展科,两项制度子系统关闭后产生的数据将作为各地申报预算资金的最终数据。
三、报表
2020年2月15日前,向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科报送2020年两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纸质汇总表(附件1-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建立乡(镇)街、村(社区)档案
(一)奖、特扶村(社区)档案
1、申报表。2、退出审批表。3、奖扶公示。4、退出公示。5、奖扶名册。
(二)奖、特扶乡(镇)街档案
1、个人档案(申请表,申报表,调查表、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配偶页、子女页复印件,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复印件,配偶死亡证明,子女死亡证明,残疾证复印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2、花名册。3、奖励人数汇总表。4、退出审批表。5、存折领取登记表。6、奖扶名单公示。7、退出名单公示。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两项制度”奖励扶助对象信息核查及 2020 年目标人群资格确认数据申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提早动手,精心组织、规范运作、认真核查、严格把关。
(二)信息录入必须及时、准确,若因录入差错出现任何后果各单位自行负责。
(三)2020 年网上录入资金标准按 2013 国家标准 960;2019国家特扶伤残标准 4200;2019 国家特扶死亡标准 5400 录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高出国家基础标准部分,所需资金省与市县按匹配比例分级承担。
(四)奖励扶助对象目标人群确认依据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各地纸质报表由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上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潭区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科 侯铭铭
电 话:0432—63041673
电子邮箱:981452201@qq.com
邮寄地址: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
国家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2152711
(010)62128056(传真)
吉林市龙潭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