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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 |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原文链接 | http://www.jlgjj.gov.cn/xwpd/zxdt/201810/t20181026_495760.html |
咨询电话 | 0432-12329 |
邮箱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提高为民服务效率,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腿次数,给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舒心的“一站式”服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充分征求广大职工意见并对现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决定于11月1日起,实施两项惠民措施:
一、实现公积金还款代扣协议自动签订。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由系统自动签订公积金还款代扣协议,借款人(含辅助借款人)无需至服务窗口面签。对于不同意自动签订公积金还款代扣协议的职工,可在放款后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公积金各分中心服务窗口办理“自动签订公积金还款代扣协议”取消业务。
二、取消公积金贷款首次提取时间限制。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可随时申请第一次提取,取消公积金贷款还款一月后方可申请首次提取的时间限制。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及非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不变。
此通知。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