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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舒兰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 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件号 舒政办函〔2018〕6号
          发文部门 舒兰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http://xxgk.shulan.gov.cn/cyqzf/gkml/201805/t20180522_427089.html
          咨询电话 0432-68260088
          邮箱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舒兰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日 

              

              

            舒兰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 

            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6号)和《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只跑一次”改革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8〕6号)精神,迅速在市(县)、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开展“只跑一次”改革基础工作,全力做好事项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目标,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全部事项,分解拆分至不可再分为止,形成不可拆分事项清单、“一件事”清单(“一件事”是指从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角度出发而非站在政府工作角度界定的事项),做到梳理拆分事项和责任主体全覆盖;按照“统一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再造办事流程,依据流程编制指南,快速推进“只跑一次”改革。 

            二、责任主体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村(社区)。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驻舒中、省、市直部门(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分解项目,形成不可拆分事项清单。各部门(单位)、乡(镇)街要在参考省审改办《关于印发市县保留行政审批事项通用参考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吉审改办2016〕43号)和《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舒兰市权责清单的通知》(舒政办发2017〕85号)文件要求,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政策要求及2017年上报的《舒兰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上,将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解,形成不可拆分事项清单,填写《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清单汇总表》(附件1)。其他行政权力主要包括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其他职权)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相对人具有申报(报送)等义务的行政行为(如税款征收实行纳税人申报制度)。项目梳理后,对分解出的事项办理方式分别按以下类型予以确认,并填写至相应清单表中。 

            1.类型一:网上审批“零上门”事项(如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服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真实性可以网上审查确认,网上申请、审查、审批、快递送达的事项,填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网上审批“零上门”事项清单》(附件2)。 

            2.类型二:即来即办事项(如再生育审批)。不需要现场勘察、专家论证、组织听证、公开公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可实现即来即办的事项,填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即来即办事项清单》(附件3)。 

            3.类型三: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事项(如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申请材料真实性网上难以确认,网上申请、预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确认真实性,即时办结的事项,填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网上预审即时办结事项清单》(附件4)。 

            4.类型四: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如民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材料齐全(或主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需要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审批须现场勘察、专家论证、组织听证、公开公示的事项,网上申请、预审,网上或电话预约现场勘察,承诺办结时限,快递送达批件的事项,填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清单》(附件5)。 

            5.类型五:相对复杂近期难以实现“只跑一次”事项(如建设用地审批)。相对复杂经研究近期难以实现“只跑一次”事项,要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理由,填入《相对复杂近期难以实现“只跑一次”事项清单》(附件6)。 

            由市“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跑改办”)将各部门(单位)、乡(镇)街、村(社区)梳理后的不可拆分事项清单,经法律顾问团队审核把关后,报请吉林市审定。 

            (二)列出“一件事”清单。在形成不可拆分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由市跑改办牵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配合,从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角度出发,研究列出“一件事”清单。 

            (三)编制办事指南。 

            1.由各部门(单位)、乡(镇)街对拆分出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逐一编制操作规程,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查标准、审批时限、事项要件、审查形式等,确定事项办理“一张表格”和“一套材料”清单,形成事项办理指南。 

            2.由市跑改办牵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配合编写由两个及以上事项集成的“一件事”操作规程,明确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查标准、审批时限、事项要件、审查形式等,确定“一件事”办理不重复“一张表格”和“一套材料”清单,涉及中介服务的事项也要纳入流程管理,承诺完成时限,形成“一件事”办理指南。 

            3.指南编制要按照《群众和企业办事指南(模板)》(附件7)进行编制,要提供材料表格制式文本、起草说明和填写要求。编制常见错误示例、常见问题解答,规范申请表、承诺书、委托书等格式、内容和填写说明形成要件模板,并附示范文本(表格)。    

            (四)精简规范“一套材料”数量内容。 

            1.精简材料数量。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与审批无关、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本部门审批文件等不得列入材料清单,清单之外不得索要材料。 

            2.明确材料清单。清单中不得设兜底条款,不得有“其他、相关、等”字样;清单中不得做含糊表述,不得有“相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字样。 

            (五)公布不可拆分事项清单和“一件事”清单。 

            1.2018年3月中旬前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网上审批“零上门”、即来即办、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清单和“一件事”清单,“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达到50%以上。 

            2.2018年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第二批网上审批“零上门”、即来即办、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清单和“一件事”清单,“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达到70%以上。 

            3.2018年7月底前再公布若干批“零上门”、即来即办、网上预审窗口即时办结、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清单和“一件事”清单,“零上门”和“只跑一次”事项达到85%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乡(镇)街要成立“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跑改办公室,围绕目标狠抓落实。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总体要求,加强审批工作力量,调整充实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机关干部承担行政审批工作,迅速开展不可拆分事项清单、“一件事”清单梳理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 

            (二)加强指导,快速推进。市跑改办要加强对事项清单梳理和指南编制工作的调研、培训、指导和审核把关。各部门(单位)、乡(镇)街要认真开展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事项清单梳理、指南编制和上报工作,做到不迟报、不瞒报、不漏报。 

            (三)公示公布,接受监督。事项清单梳理和指南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赵小菲,联系电话:15947931834; 

            王名博,联系电话:15124386240。 

              箱:slzpyc@126.com 

              

              件:1.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事项清单汇总表 

            2.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网上审批“零上门”事项清单 

            3.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即来即办事项清单 

            4.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网上预审即时办结事项清单 

            5.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窗口受理快递送达事项清单 

            6.相对复杂近期难以实现“只跑一次”事项清单 

            7.群众和企业办事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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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18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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