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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 |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原文链接 | http://xxgk.bjxrth.com/szf/gkml_5485/201711/t20171123_3507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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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结合我市实际,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政策
依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吉林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确定了包括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重点疾病筛查、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等在内的八类共计13项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项目补助定额,落实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市卫生局、市劳动局联合下发了《吉林市促进大型(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的实施办法》和《吉林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点医疗实施办法》,提出了落实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的具体操作程序。市劳动局首批将2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会同市民政局落实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政策,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残联大力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目前我市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了康复器械(船营区长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船营区青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船营区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标准化建设任务,07年我们在充分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现有的20个一、二级医院和3个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启动了全市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各中心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短缺等困难,投入1210万元(其中省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460万元,各单位自筹75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改扩建面积达8900平方米,增配基本设备527台件,房屋建筑面积达标率达到100%,全市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通过了省政府的标准化建设验收,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次性通过省级验收的地区。目前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城区人口80万,占全市城市人口总数的52%。在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我们按规划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了重新准入,目前准入社区卫生服务站53个,撤销社区卫生服务站34个,有3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待转为个体医疗机构,有3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将在3月底前撤销。目前5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城区人口39万,占全市城市人口总数的25.5%。
(三)加强社区在岗人员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水平
借助国家社区全科医学培训项目,一年来我市加大了对社区卫生服务在岗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吉林职工医科大学设立了全科医学理论培训基地,在吉林市中心医院等4所三级医院设立了临床培训基地,在船营区青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了社区实践培训基地;先后选派师资89人次赴北京、上海、天津、西安、长春等地学习、进修;利用国家全科医学培训项目经费对全市在岗的126 名全科医生、92名社区护士进行了免费培训;举办社区卫生服务实践技能培训班5个,对社区慢性病管理、社区档案管理、社区健康教育、社区结核病防治、社区妇幼保健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进行了系统培训,累计培训81学时,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1885人次,大大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水平。另外,为了推广社区卫生工作的先进经验,08年4月21日市卫生局在船营区青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召开了《吉林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通报暨现场会》,会上船营区卫生局主管局长介绍了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管理工作经验;船营区青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主任介绍了社区健康档案和慢性病管理工作经验;船营区青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科长向大家传授了社区健康教育技巧,此次会议的召开对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载体,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从07年开始,我们在全市启动了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区政府加大了对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力度,以区政府名义下发通告,公告2007年城市社区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项目对象。广大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者积极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克服天气寒冷和群众不认知等诸多困难,深入社区、步入家庭,截至2008年2月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70697份、家庭健康档案51572份,为47318名居民提供了重点慢性病筛查服务,对筛查出的31111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提供了规范化管理,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78次,主题日宣传256次,全年累计健康教育受益人数达285085人次;实施预防接种87192人次,提供妇幼保健服务34881人次,完成计划生育药品发放和咨询指导4822人次;有180名结核病人在社区接受了规范化治疗;有2080名残疾人在社区接受了康复指导;有606名重症精神病人在社区接受管理;有156名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了老年康复护理服务,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国家惠民政策带来了好处。
(五)加大社区卫生监管力度,确保社区卫生服务安全
按照“一手抓执法监督,一手抓规范管理”的工作思路,从07年我市加大了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管力度。市卫生局从市直全额事业单位中抽调了6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船营区、丰满区卫生局分别抽调1人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定期督导、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全年累计深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督导189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6件,举办专题培训10次,召开工作调度会41次,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卫生服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经验。市卫生局先后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档案管理规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章制度》、《关于启动吉林市2007年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吉市社卫办发[2007]4号)、《关于下发吉林市2007年城市社区卫生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吉市社卫办发[2007]2号)等规范化管理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项社区卫生工作标准,完善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和社区高血压登记、结核病人管理登记、重点人群疾病筛查登记等20种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础登记。市卫生局、市健康教育所统一制作了涵盖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内容的健康教育宣传版面和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柜。通过加大监管力度,有效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促进了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另外,为了更好地提供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局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及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相关专业的专家于08年3月3日至17日对我市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已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对2007年度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次考核评价有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优秀单位,考核中专家对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群众满意率逐项进行了调查,已接受过公共卫生服务的群众满意率达85%。从整体上看,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已呈现蓬勃向上发展的良好态势,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业已步入常态运行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已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社区卫生发展政策尚未落实
一是市、区两级城市社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尚未建立;二是社区专项经费补助政策尚未落实;三是医保进社区政策还未得到有效落实,目前尚有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绝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站尚未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四是编制部门未按要求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五是以社区为基础的城市贫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尚未落实,除高新区、经开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四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尚未纳入定点救助单位。
(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急需扩大。按照我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的“到2008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0%”的发展目标,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低于发展目标,个别地处城乡结合部位且相对密闭的区域(如石井街道、沿丰街道、榆树街道和高新区部分社区)仍缺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是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功能上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论从布局、数量、规模,还是服务功能和服务质量上,都与国家和省、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尽管通过全省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硬件建设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由于我市政府举办的医院自收自支财务管理体制所造成的历史欠帐过多,现有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于缺乏来自政府的建设经费支持,整体建设水平较我市企业医院和股份制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明显差距,医疗服务区存在房舍陈旧、医疗设备相对不足的问题。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滞后,按照卫生部标准我市有84%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仍靠租贷业务用房来从事社区卫生服务,有65.2 %业务用房不达标,有89%基本设备配备不达标,严重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站公益性质的体现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的发挥。
(四)社区卫生人才匮乏严重阻碍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缺乏高级卫生技术人才,特别是缺乏擅长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和康复人才,缺乏具备一定急诊急救能力的全科医生,缺乏能够提供中草药服务的中医师和解决普遍外科常见病的外科执业医师。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结构不合理、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偏大的问题较为突出。缺乏合格的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目前在岗的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仅占39%和42%;三是全科医学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师资队伍建设滞后、社区实习基地缺乏合格的带教老师等问题;四是缺乏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公共卫生管理人才,有83%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五)科学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尚未建立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格局尚未形成;二是社区首诊制度尚未建立;三是大型医院支援社区的长效运行机制尚未建立,由于受医院自收自支财务管理体制的制约,大型医院支援社区仅仅停留在定期会诊、临床带教的层面上;四是双向转诊制度尚未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上级医院间的双向转诊仍然停留在单向上转层面上;五是社区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低价销售制度,由于缺乏政府的有效补偿还未建立。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