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3日
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
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引导吉林市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推进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使文化消费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产发〔201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满足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新需求和新期待,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引导、激励、补贴等为手段,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营造全民参与文化消费的氛围、发放“吉林市文化消费惠民卡”“吉林市文化消费电子优惠券”,举办惠民文化消费季、各种文化产品展会等方式,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立足于我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充分发挥我市歌舞演艺、雾凇冰雪、满族文化、影视制作等方面的优势,引导更多的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企业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拓展新的文化消费群体,提高现有文化消费群体的消费频次,不断增强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重要贡献。
三、重点任务
(一)丰富文化产品供给。
加强文艺精品的创作,引导文化企业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以市歌舞团为代表的各国有和民营文艺创作演出团体创作生产优秀的文艺作品;引导各文博单位、文化旅游单位、创意设计机构和人员,积极创作生产适应市场、满足现代消费需求的文化旅游产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鼓励各影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优惠促销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各种公益活动;繁荣图书市场,以“全民阅读”活动为引领,举办各种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展销会和优惠活动,为消费者提供各种精品图书、报纸、刊物;打造精品演出品牌,引导以市人民大剧院为代表的演出场所,重点推出有市场前景、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戏曲、音乐剧、舞台剧、音乐会、演唱会、文化旅游等演出产品,引导市民文化消费由原来的以观影为主,逐步向欣赏音乐、舞蹈、戏曲等高雅艺术为主进行转变;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企业开展文化消费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开展音乐、舞蹈、书法、绘画、征文、朗诵、设计和创意作品、电子竞技游戏游艺等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旅发委,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优化文化消费发展环境。
编制《吉林市文化消费指南》,引导市民文化消费;征集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合作单位,建立文化消费企业联盟,引导文化消费产业聚集发展,搭建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共同推出形式多样的消费优惠活动;举办各种形式的有文化内涵的展会,包括文化产品展销会、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图书展销会等;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对新建的影院、剧场和其它各种文化消费场所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文化领域核心人才、专门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扶持力度,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三)鼓励文化消费行为。
发放“吉林市文化消费惠民卡”,促进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与文化企业合作,为消费者发放“吉林市文化消费电子优惠券”,支持文化企业开展各种针对消费者的文化消费优惠活动;支持和推动文化企业拓展电子商务营销模式,利用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等方式,向消费者及时提供最新文化消费信息;鼓励以群众艺术馆、美术馆等为代表的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讲座和培训,努力提高群众的文化鉴赏水平和鉴别能力;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建立“文化旅游景区联盟”,实行“通票制”,开展各种形式的优惠活动;举办“全民阅读”、科普宣传、文化旅游、健身休闲等活动,培养树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消费习惯和理念;发挥全市相关专项资金的导向扶持作用,建立适度竞争、消费挂钩、择优扶持的新机制,逐步实现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依据财税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促进文化消费相关财税扶持政策;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文化下乡活动,着力提升文化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惠民力度。(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拓展文化消费业态。
重视“互联网+”的文化消费模式,鼓励文化企业与网络平台合作,加快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为消费者提供更快、更新、更优的文化内涵丰富的产品;结合我市厚重的历史文化,打造一批地域特色鲜明的知名文化品牌,提高企业和产品的文化内涵和文化附加值;鼓励文化创意设计单位和企业融合,设计开发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旅游纪念品;推动文化消费与信息消费融合,拓展新媒体文化消费,建设文化消费信息大数据库,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打造精品文化节庆品牌,丰富提升“元宵文化灯谜节”“雾凇冰雪节”等特色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掘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地域民俗活动的文化内涵,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群众欢迎的文化消费活动品牌,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文化消费选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快文化消费跨界融合发展。
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拓展文化历史街区功能,支持旅游景区增设文化消费项目,开发旅游文创产品,开辟特色文化旅游新线路;推动文化与农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业观光旅游,引入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农业嘉年华、家庭农艺等消费项目,以农业文化消费助推农业发展;推动文化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推广体育文化,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构建现代体育产业文化体系,实现文化产业与体育产业的良性互动;推动文化与商务融合发展,有效引导有地域特色、有代表性的文化企业、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各种展会,不断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品牌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其他文化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旅发委,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六)加强文化消费金融服务。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要求,落实相关资金,与其他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一起,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文化产业发展中;推动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文化消费发展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消费信贷业务,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促进个人信贷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发文化消费支付结算和移动支付系统,提升文化消费便利水平;鼓励文化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文化消费提供便捷服务;探索文化产业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在财政资金补助、贴息和奖励的基础上,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文化产业。(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七)支持文化消费项目建设。
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消费项目建设,并在政策、用地、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扶持;发挥市人民大剧院、市群众艺术馆、市博物馆、市朝鲜族群众艺术馆等重点基础文化设施对公共文化的引领作用,对原创作品给予优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工业遗址博物馆等项目建设,支持其开发特色文化消费项目;鼓励和指导企业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引导传统企业向文化企业转型,提高企业的文化附加值,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文化消费产品;对企业和商家自行举办的针对消费者的大型文化惠民促销活动给予鼓励和相应的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文广新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统筹推进任务落实,市政府成立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督导各成员单位按职能落实任务。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结合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文化消费宣传。
加大文化消费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营造文化消费的氛围。加强健康的文化消费理念宣传,引导居民由主要关注物质消费向更多关注文化消费转变,引导文化消费由消遣娱乐向提升个人素质、实现精神追求的转变,逐步在社会上形成愿意文化消费、享受文化消费的良好氛围,打造彰显吉林市文化魅力、释放文化产业活力、促进文化消费的集中展示和宣传推介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江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三)落实试点工作资金。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要求,落实相关资金,鼓励文化消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系列激励文化消费有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合全市文化资源,通过新媒体等手段,加强银企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与促进扩大文化消费的有机结合,实现文化产品有效供给。(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四)完善统计监测。
加强文化消费统计,实现各有关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充分利用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库平台,深入开展文化消费和文化市场的统计监测,准确掌握本市文化消费规模和结构的变化。组织开展文化消费调查,加强对文化消费主要领域发展特征、趋势的分析研究,重点做好试点参与人次、参与试点工作的文化企业比例、资金投入、文化消费总体规模、分行业领域消费规模、消费者反馈意见、公共文化机构评价情况、公共文化机构创新服务和产品情况等方面的数据统计工作,为进一步促进文化消费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市调查队,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市场监管。
推进文化消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依法严厉打击文化消费侵权行为,惩处盗版、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行为,维护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文化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六)健全考核评估。
按照文化部确定的试点工作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试点效果定期进行评估,形成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科学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由第三方实施的消费者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消费者需求有效对接。建立试点工作成果资源共享机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和不足,形成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加以宣传和推广。(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
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创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任务落实,市政府决定成立吉林市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刘 非 市长
副组长: 沈德生 常务副市长
盖东平 副市长
组 员 杨立民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赵大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建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宋 杰 市教育局局长
毛 晨 市财政局局长
王德林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仲秋野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宗英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立新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光宇 市规划局局长
金永善 市市政公用局局长
刘晓利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耿云久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李 勇 市商务局局长
闫海春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立宽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林雨坤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游占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王一鸣 市体育局局长
费光宇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王伟志 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董慧忠 市统计局局长
王仙虎 市国税局局长
刘 英 市地税局局长
王生远 国家统计局吉林市调查队队长
蓝 兰 江城日报社总编辑
万春梅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由局长闫海春兼任主任、副局长张文忠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