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吉林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2019年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吉林市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推进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精神,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13号),加快顺应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和我省“数字吉林”部署。围绕扩大和升级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新型信息消费类四大重点领域,紧紧把握供需结构升级方向,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为目标,夯实信息消费支撑基础,完善信息消费发展环境,加快建设信息消费供给体系,挖掘信息消费覆盖潜力,提升信息消费服务能力,培育和形成我市信息消费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助力构建吉林现代化工业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信息消费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与导向性作用,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和企业公平竞争。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消费产业链融合发展。
坚持需求牵引,创新发展。引导企业立足内需市场,强化创新基础,提高创新层次,加快关键核心信息技术和产品研发。推进基于互联网业务、“互联网+”模式创新,培育发展信息消费新业态,提升信息消费产品、服务、内容的有效供给水平。
坚持完善环境,有序发展。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环境,加大政策引导力度,营造宽松的企业创新发展氛围,打造安全可信的消费环境,优化市场监管,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保障,建设安全诚信有序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协调,联动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建立协调会商机制,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汇聚管理,强化上下联动,形成信息消费产业协同发展合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140亿元,行政村光纤通达率达到100%,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85%以上,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85%以上,城市家庭宽带接入服务能力预计达到100Mbps,农村预计达到80Mbps。信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着增强,信息产品边界深度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信息消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基本建立,信息技术在政务和民生领域深度应用,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信息消费基础支撑。
1.完善高速宽带网路建设。加快固定宽带建设,扩容骨干互联网宽带,推进光网吉林建设,全市城乡广播电视网络全面实现万兆接入能力。加快移动宽带建设,持续优化网络基础设施覆盖范围和深度,重点完善4G网络建设深度和广度,促进网间互联互通。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下一代互联网部署和应用,推动IPv4向IPv6的网络过渡和业务迁移,加快5G网络部署商用。(牵头部门: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2.推广云计算应用服务普及。支持广电、电信运营商以及浪潮、华为等大型知名IT企业建设专业云计算基础设施,提供基于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PaaS(平台即服务)和SaaS(软件即服务)的云计算服务。推动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发展潜力的行业骨干企业建设行业大数据平台,面向行业上下游企业提供公共服务,降低企业信息化门槛和创新成本。强化产学研合作,建设和完善一批细分行业云计算中心、吉林市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院,推进云计算产品产业化。(牵头部门:市政网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务公开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3.推进大数据服务能力提升。着力推动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提升数据存储与处理、大数据挖掘分析等能力。鼓励电信运营商、IT企业向云服务提供商转型,应用云计算大数据采集、存储与处理、挖掘分析等关键技术,形成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推进中小企业上云,支持广电、电信运营商、IT企业等利用自身资源,建设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提供基础网络、云计算、存储、数据应用等设施,为中小企业提供相关数据产品和应用服务。建设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构建全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建设全市统一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加快大数据开发与利用,推动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牵头部门:市政务公开办;责任部门:市政网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
4.推进信息消费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市场主体参与提供信息服务;推进信息消费领域“证照分离”,进一步简化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放宽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级政务部门和管理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管理方式,在信息消费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信息消费环境。(牵头部门:市工商局;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市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政网办、市质监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5.建立健全信息消费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建立健全网络及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动态、长效管理,提升信息消费安全。支持第三方安全评估与检测机构发展,定期开展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做好网络购物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切实降低信息消费风险。(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6.完善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结合“诚信吉林”建设,构建面向信息消费的企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承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公示,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跨部门跨行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和归集,实现与省级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的互联互通。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建立健全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全面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信息消费市场环境。(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政务公开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7.加强个人信息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企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严厉打击窃取、贩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数字内容、软件产品等产权保护,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牵头部门:市委网信办;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提升信息消费产品供给能力。
8.推进以智能网联为主的智能汽车产业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发挥汽车产业基础优势,充分利用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优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探讨多种合作方式,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布局三电系统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的生产,生产新能源汽车等相关汽车整车。推动汽车产业向服务端延伸,构建智能网联汽车消费新业态。支持车联网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一汽吉林及相关配套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快车联网与车载信息服务产业链和服务模式建设,发展自主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和应用平台,推动车联网与车载信息服务在商务、通讯、娱乐、安全和旅游等方面的广泛应用。(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高新区)
9.推进大数据综合应用。建设全市大数据中心,为重点行业应用提供云计算服务。依托大数据中心,汇聚整合分散的数据资源。推进“吉林一号”大数据综合应用,结合高分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形成立体覆盖、全面无缝感知的地理信息感知网络。打造空天地海大数据产业平台,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开放、共享、交易,支持和培育数据开发、处理和服务企业,面向智慧城市、农林业、交通等领域推出大数据产品,提供数据增值服务。(牵头部门:市政网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10.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发展。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动漫游戏产业园建设,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开展漫画、动画、网络游戏以及影视数字新媒体的研发、制作、销售。支持数字内容创新发展,加快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换及开发利用,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社区建设,满足居民个性化数字文化服务需求。深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支持新型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高清互动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市)区、开发区、吉视传媒)
(四)壮大信息消费市场规模。
11.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开展互联网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移动端等多终端服务,强化网上办事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整合行政服务中心、街道服务窗口、社区服务窗口等各类渠道,建设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融合发展、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政务服务模式。完善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产化替代,提升网络环境、信息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牵头部门:市政务公开办;责任部门:市政网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各县(市)区、开发区)
12.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以数字化重塑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强化物联网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构建天地一体的农业物联网监控体系,建设玉米、水稻等产业物联网示范园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围绕打造全程可视米袋子和智能可控菜园子,应用物联网技术,对土壤、耕种、苗情、植保、收获、运输、脱粒、烘干等环节进行环境感知和实时监测,建立农产品种植、生产过程、流通等信息监控平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率先引进四情监测、智能节水灌溉、药肥一体化管控、农机定位耕种等精准化作业设备,发展可视农业、订单农业和私人订制。推动信息进村入户,扩大标准化村级信息服务站,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农委;责任部门:市政网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13.提升消费者信息消费技能。开展消费者信息技能提升试点示范,组织信息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面向各类消费主体,特别是信息知识相对薄弱的农民、老年人等群体,普及信息应用、网络支付、风险甄别等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信息类职业技能大赛,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信息技能培训。(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农委、市畜牧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办、市政网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14.增强消费者信息消费体验。开展消费体验活动,创新消费体验模式,开展信息消费体验周、优秀案例展示等各种体验活动,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力。支持企业加快线上线下体验中心建设,结合最新的图像识别和增强现实技术,实现虚拟和情景化体验。提高消费者参与程度,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用户在产品设计、应用场景定制、内容提供等方面的协同参与,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培养消费者信息消费习惯。(牵头部门:市政网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五)拓宽信息消费覆盖领域。
15.推动“互联网+教育”创新行动,不断探索“互联网+评价”“互联网+考试”“互联网+选课”等模式,打造与传统教育模式相结合的教育新模式。支持教育机构开发教育资源库和移动教育应用软件,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服务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支持,探索建立无边界学校和无边界课堂,推进各类教育机构优质课程等教育资源共享,发展远程教育,为居民创造随时随地随需的学习环境,形成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牵头部门:市教育局;责任部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16.培养“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统筹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资源数据库整合,支撑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构建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提高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拓展信息惠民服务模式,开展远程服务和医疗,依托我市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与互联网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提供动态更新、智能提醒、健康指导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优化形成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牵头部门:市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市食药监局、市政网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17.升级发展“互联网+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实施重点景区、旅游企业数字化改造,推进无线网络平台建设,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预订、网上支付等旅游服务。依托旅游大数据,加快旅游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建立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交通出行、气象预报、在线咨询、一键呼救、实时导航、消息推送、投诉建议等服务。(牵头部门:市旅发委;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18.推进“互联网+社会保障”,推进社会保障领域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拓展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办事服务,实现公共服务网上经办,线上与线下互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推动社会保障卡普及应用,完善智慧医保和智慧社保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实现网上社保办理、社保缴费、就业等在线服务。(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19.完善电子商务服务。鼓励发展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O2O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引导知名电商平台拓展服务农村功能,鼓励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满足农村信息消费需求。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商平台企业整合社区购物、医疗、家政、政务、物业等信息和资源,打造一体化的信息和交易服务平台,为社区居民信息消费提供支撑。支持工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推进园区升级转型,打造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吸引域外电商企业入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跨境电商发展。鼓励和引导外贸企业与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借助互联网平台开拓国际市场,扩大贸易规模。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对接知名跨境电商、物流快递企业,整合资源,构建跨境电商全流程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20.发展工业互联网。培育智能监测、全产业链追溯等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能源清洁利用、溯源食品等重点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利用窄带物联网(NB-IoT)、软件定义网络(SDN)等先进技术建设和改造企业内部网络,提高生产过程中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能力。贯彻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提升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支持骨干企业搭建支撑企业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业务平台,聚集各类行业资源,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服务支撑。支持企业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汽车、石化、食品、装备、医药等支柱优势产业重点企业智能工厂建设。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鼓励企业研发深度感知、智能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智能单元和智能成套装备,推进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网络化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化转型。(牵头部门:市工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通信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年度任务目标、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根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务实推进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的落实。(牵头部门:市政网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落实支持政策。
充分落实支持政策,加大对信息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内容创作、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信息领域的投入。积极探索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为信息消费拓展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科技金融,对信息消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加强跟踪监测。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信息消费统计分类标准和方法,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统计和监测。加强与央企、行业、重点企业间的协调联动,强化信息消费数据采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加强督导检查和运行分析,跟踪产业动态,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合理引导消费预期,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健康发展。(牵头部门:市统计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政网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信息安全、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建立院士工作站、吉林北斗和遥感卫星应用技术研究院,通过培养与引进相结合方式推动吉林市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建设。在高新北区建设吉林市创新科技城,构建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中关村-吉林“领创空间”、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载体。集聚整合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资源,营造良好“双创”氛围,促进创客快速成长,建立信息消费产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生态,满足全产业链人才持续、有效供给。支持科研院所培育数字领域创新创业型、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高校加快相关学科建设,培育数字人才。吸引各类资本、企业创设基金,支持人才、团队开展数字“双创”。(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