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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控辍保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号 吉经开管发〔2019〕2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原文链接 http://xxgk.jleda.gov.cn/cyqrmzfbgs/gkml/201905/t20190523_571007.html
          咨询电话 0432-63451999
          邮箱
        • 各相关单位:

          现将《吉林经开区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4月22日

           

          吉林经开区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巩固提高全区“两基”工作成果,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控辍保学工作,切实解决适龄儿童少年辍学问题,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目标任务。义务教育阶段实现零辍学,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入学率、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率、巩固率达到100%。

          二、工作职责

          (一)管委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直接责任,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构、措施,将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到位。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措施,及时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劝返失辍学生复学,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二)街道、社区职责。全面掌握适龄学生入学情况和家庭状况,及时督促动员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掌握失辍学生动态去向,配合开展劝返复学工作。

          (三)教育局职责。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办学质量,确保入学有学位、学习有收获。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加强学籍管理,充分运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登记、整理、汇总、预警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与实际一致。充分发挥督政、督教、督学的职能作用,严格督导各单位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督查学校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情况,检查督导中小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

          (四)学校职责。加强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教育惠民政策,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配合街道、社区做好失辍学生动员劝返复学相关工作。准确掌握在校学生信息,做好失辍学生信息统计并实施动态管理,及时上报教育局、街道、社区。加强对已劝返学生的关爱教育,按照方便就近入学,通过分类指导、随班就读、个别指导等方式,保证已劝返学生完成义务教育。

          (五)民政、残联部门职责。各项扶贫政策要向有学生的困难家庭倾斜,要积极主动地与教育对接数据,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依法为残疾儿童少年办理残疾证等有关手续,落实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救助的各项保证政策。

          (六)财政部门职责。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优先安排教育发展经费,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各类学校均衡发展。

          (七)公安分局、派出所职责。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权益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案件,依法处理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管委会责任,确保工作到位。

          建立由管委会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控辍保学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真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1.坚持依法治教,加大义务教育执法力度,公安分局、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采取法律等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对经督促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

          2.建立扶贫助学机制。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保证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街道、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力度,为贫困家庭和孤儿解决实际困难,确保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严禁乱收费,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做到不让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二)落实教育局责任,确保监督到位。

          1.教育局要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工作总体规划,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常抓不懈。实行包保责任机制,教育局领导班子包片,各科室负责人包学校、各学校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

          2.教育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学生可能存在的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拓宽保学渠道,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三)充分发挥学校控辍保学职能作用,积极实施管理控辍

          1.各学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职员工担负着控辍保学的重要责任。校长与教师要签订控辍保学责任状,把控辍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教师工作业绩、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2.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学校要引领全体教师树立素质教育的价值观,做好转化学困生的积极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爱护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努力实现“一个都不少”的目标。

          3.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家长为残疾人家庭、家长在外务工家庭、学生由非家长以外的监护人抚养家庭等五种弱势家庭学生作为控辍工作的重点,做到底数清、原因明。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加强对“问题学生”“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坚持辍学情况报告制度,各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教育局汇报控辍工作,提出合理建议,对辍学学生及时教育、及时劝返,使控辍工作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4.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学校要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分层教育,真正使学困生留得住、学得好,坚决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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