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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件号 吉经开管发〔2019〕6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原文链接 http://xxgk.jleda.gov.cn/cyqrmzfbgs/gkml/201911/t20191108_647131.html
          咨询电话 0432-63451999
          邮箱
        • 各相关部门:

                现将《吉林经开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9月19日

           

           

           

           

           

           

          吉林经开区

          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省“一县一策”扩面征缴工作统一部署,为推进我区“全民参保登记”实施进程,切实提高参保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升基金支撑能力,实现“两个确保”工作目标,依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9〕1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参保登记,扩大覆盖范围,激发参保增量,2020年底前,完成新参保企业200户,新参保人数1000人(见吉林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行动各城区开发区任务明细表)。   

          二、专项行动内容

          (一)彻查4类重点单位。以非公有制单位为扩面征缴重点,以各类园区新入驻企业为基础,着重对全市服务企业和临时性用工较多的企业开展扩面征缴清查工作,推进应保尽保。

          (二)落实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业务经办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之间执法协作,完善联合治理、联合检查、联合办案机制,切实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执法,定期或随时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规范社会保险违法案件的预防和查处。

          (三)实施4项扶企惠民政策。落实降费减负政策,确保参保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完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鼓励个体人员参保缴费;继续参保登记或一次性补齐欠费的小微企业,出台阶段性缓收滞纳金的政策,同时为“个转企”企业设立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比照个体工商户政策缴纳养老保险费,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加小微企业的发展动力。

          (四)建立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平台。将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纳入社会保险信用体系平台,建立守信等级评定制度,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少缴、漏缴和不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要采取重点审核、实时监控、失信曝光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6月至8月)。市社保局将对人社、街道社区人员按照全市统一安排进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相关业务知识、经办手续的培训,使具体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要点,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二)扩面走访阶段(2019年9月至12月)。将扩面工作的延伸到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居民家中,进行上门排查摸底、宣传发动,通过入户调查,形成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第一手资料,广泛宣传政策,依法告知参保缴费义务。对未参保单位情况,辖区欠费单位及欠费情况,已参保企业未全员参保、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个体工商户参保情况以及居民参保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采取边清查摸底、边上门宣传动员参保,边清查摸底、边下达告知书督促参保缴费的办法,在清查摸底过程中,对未参保、未全员参保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三)联合执法阶段(2020年1月至8月)。对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定期将核查的扩面重点单位信息移交至我区人社局监察大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及时参保缴费。采取区人社局监察大队为主,市社保局工作人员配合方式。对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未在规定内按要求参保的单位,要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办法处理。

          (四)信息公示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拒不依法参保、恶意欠缴等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将缴费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由市人社部门协同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媒体曝光。将违法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公布。积极扶持诚信单位,引导帮助企业通过依法参保等建立良好的诚信资质,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全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负责此项工作全面领导指挥、协调、监督与考核。

              长:刘波  管委会副主任

            长:高岩  人社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高岩兼任。成员单位由党工委办公室(宣传中心)、管委会办公室、人社局、九站街道、双吉街道、司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税务分局等组成。   

          五、责任分工

          (一)党工委办公室(宣传中心)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移动、电信等发布与专项活动相关的公益广告和短信,及时进行政策宣传和对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单位的宣传和曝光。

          (二)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发实施方案,审核上报扩面征缴相关材料,及时协调、研究扩面征缴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人社局负责配合市社保局对我区工作人员培训,及时提供辖区参保单位名单等信息;同时要进一步简化业务手续,为参保缴费对象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查实未参保单位信息,严格履行用工合同备案手续,对未参保的企业、商家及时履行行政执法程序。

          (四)司法分局负责协调做好社会保险法律指导工作。

          (五)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组织提供用人单位成立、终止情况及个体工商户的相关信息,督促其依法参保缴费。

          (六)税务分局负责提供纳税企业相关信息,完善全区扩面数据库,同时对纳税人已提取但汇算清缴前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七)九站街道负责辖区内扩面征缴的企业参保动员和清查摸底等工作。

          (八)双吉街道负责辖区内扩面征缴的企业参保动员和清查摸底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活动任务圆满完成。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既要分工协作,又要整体联动,确保与全市扩面征缴工作步调一致。

          (二)完善政策,创新服务。持续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职保办法,切实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小微企业缓收滞纳金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个体缴费人员缴费补贴办法尽快实施,改进服务方式,为用人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咨询和经办服务,开通参保绿色通道,对用人单位整体新参保的,组织人员上门服务;完善网上社保经办服务,参保人员增加、减少等业务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自行办理;组织专人上门宣传解答政策,对规模企业或者用工人数100人以上的参保业务可开展个性化服务。

          (三)强化调度,严格考评。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每季度总结,每月20日前以报表的形式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项任务指标进度,并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组织得力、任务指标完成好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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