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现将《2019年吉林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9月29日
2019年吉林经开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信用惠民便企现场交流会精神,按照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重点工作计划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安排,依据《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吉市信用发〔2018〕1号)、《关于印发吉林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调整完善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调整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2019年吉林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推进相关工作。一是明确领导责任。调整领导小组架构,明确成员单位和领导职责。二是明确部门责任。明确此项工作牵头部门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明确职责。三是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工作日常联络机制。
工作要求:9月30日前,要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将领导小组名单、牵头部门、人员名单、职务及联络方式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备案。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
工作职责:按照省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制定完善符合经开区实际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领域开展诚信建设,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组织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按照国家推动建立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和2019年吉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经开区权责清单梳理和数据共享工作,编制经开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目录,完善公共信用信息采集规范,及时进行校核更新,实现与省级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在采集、共享、使用及公开等环节的分类管理。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信用信息数据资源目录;11月底前,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的具体操作办法;10月中旬,按照我市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制定本地区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建立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评价考核监督机制
工作职责:结合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建立完善和细化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估指标和管理办法,逐项督导和落实。鼓励各相关部门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形成典型案例。建立考核通报机制,对完成工作及时、有效,并取得示范效应的,及时、广泛宣传;对不积极、不作为、没成效的部门以督促整改、通报、警示等方式进行考评,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工作要求:9月底前,形成《2019年度吉林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汇总情况上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和管委会。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强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建设
(一)优化双公示管理系统
工作职责:调整各部门双公示账号信息。实现双公示信息实时报送。保障数据安全,完成双公示管理系统数据库由互联网向政务外网迁移,同时保障两网间数据的正常传输。根据《关于做好“双公示”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吉政数办函〔2019〕106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在做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双公示管理系统报送“双公示”信息。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完成双公示账号信息调整,实现与市双公示系统对接,双公示信息实时报送。11月底前,完成双公示管理系统数据迁移。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每季度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汇总情况上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和管委会。年底前,将考评通报情况进行总结,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设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工作职责:根据全省统一的平台建设标准和信用信息共享标准方案,依托吉林市政务云平台,启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大数据分析、信用联合奖惩、异议处理等功能。与市级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实现全地区信用信息数据收集、存储、整合、共享、开放和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将政务资源目录、共享清单、共享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落实情况纳入部门信用信息记录。探索将青年信用信息纳入平台,建立青年信用信息档案,逐步应用于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在管委会门户网站内开设信用专栏或专区。
工作要求:10月底前,按照要求,与省、市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对接。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每季度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汇总情况上报管委会。年底前,将考评通报情况进行总结,纳入当年度绩效考核。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推动政务诚信建设
工作职责:重点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街道政务诚信五个领域的诚信建设。一是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依法采集和记录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及有关部门等政务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档案。二是加强政务诚信教育。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三是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各相关部门要以规范格式针对在职权范围内行政事项以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将信用承诺纳入政务信用记录。四是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各相关部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承诺书对外公布。五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在政务领域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将信用建设纳入领导干部进修和公务员培训课程;建立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及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并与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共享。11月初,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政务信用承诺制度,并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
工作职责:形成信用“四张清单”。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公示,在行政许可事前督促监管和服务对象签署承诺书,将信用承诺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依据。依托市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子系统,推进跨地区、跨行业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与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和公开。开展经开区优秀信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各相关部门整合形成联合奖惩案例,及时记录并按月统计结果,并与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信用修复渠道,拓展信用修复场景,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扶贫帮困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要以不同形式组织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信用修复培训。失信行为修复后报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备查,审查通过后,纳入省、市两级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工作要求:10月底前,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形成标准化的信用承诺书并公示;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信用联合奖惩信息管理系统。10月底前,调整完善信用“四张清单”;依据信用“四张清单”,确定各行业红黑名单,红黑名单需与省平台共享并对外公开,各行业红黑名单数量要达到国家层面在我省及各地认定数量的50%,各相关部门共享的联合奖惩案例数量不低于国家层面在各地认定红黑名单数量的10%,要加大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的培训力度,“黑名单”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做出信用承诺的比例不低于30%,逐步达到100%。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加强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
工作职责:将使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或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行政审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在行政许可、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在政策扶持、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依法推行第三方信用评价和信用报告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中,推广使用公民个人信用记录、信用分和相关信用信息报告。在政务大厅开设查询窗口,为各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依据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对信用良好的给予优先安排。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运用限制市场准入、市场退出等手段进行有效惩戒,建立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推进“信易贷”“信易游”“信易行”等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开发和应用。
工作要求:全年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劳动保障、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招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行使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信用记录和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年底前,至少要在10个以上领域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信用记录,3个以上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3个以上领域开展“信易+”惠民便企产业开发和应用。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八、开展城市增信、企业增信和个人守信专项行动
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城市增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鼓励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社区以及示范村的评审,完善告知承诺制,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场景,加快实施企业简易注销制度,简化守信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程序,推动具有行政审批权力部门使用“信易批”,政务大厅“一网通办”工作要全面铺开,为企业多开绿灯少开红灯,运用大数据技术,让网络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制定企业增信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扶持诚信企业发展,对进入诚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推进个人信用分建设,使守信成为个体主观意识,形成人人诚信,户户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要求:11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对2018年诚信示范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形成典型案例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鼓励开展个人信用分开发和利用。各相关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九、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工作职责: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省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要求的20个重点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案件进行核实、清理。
工作要求:年底前,各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要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财政局、金融服务局、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九站街道、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税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配合单位:建设局、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分局、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开展全社会诚信、守信专题教育
工作职责: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将信用文化教育纳入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扩大宣传力度,大造声势,让全社会人人都知道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让各行各业尤其是企业都清楚失信惩处的影响及后果。及时对信用建设的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广泛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
工作要求:年底前,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及时向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报送联合奖惩案例,通过媒体平台宣传报道联合奖惩的典型案例。
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
配合单位: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吉林经开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责任分工(2019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