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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 | 吉林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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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吉林市公安局认真贯彻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放管服”和“只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聚焦群众和企业所需所盼精准发力,用改革手段不断优化社会管理创新模式,统筹网上网下两个阵地,不断推动“一次办”向“马上办”、“马上办”向“网上办”迈进。截至目前,创新服务举措50项,直接为办事群众和企业“少跑路”或“零跑路”提供便利,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让办事更便捷、群众更满意。
一、交管网上业务办理方面
(一)推行互联网选取机动车号牌业务。
1、计算机用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吉林省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jl.122.gov.cn);手机用户下载“交管12123”APP,实名注册后即可依提示选取机动车号牌;
(二)升级“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用户可新增网上申请办理检验预约、补办行车证、补领牌照、新能源新车预选号牌、新能源转入车辆预选号牌、延期审验、新能源更换号牌预选等业务事项。
(三)依靠自主研发的“江城车管”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群众推送办事指南,为查验车辆和学员考试提供预约服务、为办理业务群众推送等候时间信息、为外地学员车主提供预约服务和绿色通道等服务。
二、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四)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启用“交管12123”手机APP与“吉林市交警”微信公众号在线快速处理模式。
(五)建立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实现事故伤者医院病历、交通事故认定、车辆保险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络在公安、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内部互联共享,免去当事人及其家属需要在多个部门间调取、报送信息的困扰。
(六)全面建立“警保联动”机制。通过“吉林市交警”微信公众号(事故快处系统)或保险公司巡查人员,在城市主城商圈、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节点,开展路面巡查以及农村公路驻点等方式,第一时间发现和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当事人自行协商,实现简易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快速赔付,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三、简化交管办事流程和材料方面
(七)与本市9家医疗机构实现体检数据网上同步传输,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办理涉及驾驶员业务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证明。
(八)“校车使用许可的审核”打破原有模式。原业务办理群众需往返公安交管、教育等多个部门,现群众只需到教育局相关部门一次性提交审核手续,待审核通过后,教育局通知群众前往车管所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九)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在省内率先启用智能车辆查验终端系统,群众无需再使用纸质表格排队签章即可完成车辆查验业务。
(十)涉及驾驶证业务全部免提交驾驶员照片。
(十一)提供机动车拓号及身份证复印全部免费服务。
(十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窗口实现电子数据互联互通,办理业务不再需要手工填写申请表格。
(十三)将“机动车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审核” 划转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综合窗口办理,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实现当场办结。
四、优化交管综合服务方面
(十四)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窗口实现“一证办、一窗办”。将原只能办理单一事项的业务窗口全部调整为综合“通办”窗口,并将窗口数量由14个增加至18个,实现每个窗口普通业务“一窗办”,十八项业务“一证办”。
(十五)进一步优化车管所大厅服务环境。大厅门外专设排队通道,施加遮雨防晒棚,改善群众等候条件;大厅内显着位置规范设置各类引导牌和流程图,方便群众快速找到对应窗口,了解业务办理流程;增设业务导办服务台,培训两名素质较高的保安人员承担导办服务,解答群众咨询,引导业务办理。
(十六)建立打击灰色中介长效机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在前期依法打击车管所灰色中介成果基础上,通过在办事大厅内发放宣传单,增设保安员巡查、引导,强化纪律管理等方式,引导办事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办理事项,彻底消除灰色中介生存土壤。
五、交管授权合作服务方面
为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办理业务,采取授权、委托、合作等多种服务方式,有效分流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业务量,为群众快捷高效办事提供更多选择。
(十七)授权吉林市友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城汽车)等17家社会机构(机动车4S店)代办临时号牌业务:
(十八)授权吉林市瑞孚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5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办二手车转移登记和新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十九)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增设瑞孚、九新两家牌照生产分支机构,极大地缩短牌照制作等待时间,实现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车管所办理牌照业务立等可取。
(二十)创新推出“警税邮”服务模式。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创新推出具有吉林市特色的“警税邮”服务模式。目前,在吉林市松江邮政营业厅(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路37号)设立交管业务邮政服务站。可代办补领号牌等15项业务。
六、非吉林地区户籍居民办理出入境证照业务办理方面
(二十一)吉林省内吉林地区以外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以在吉林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只可在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人工窗口办理。
(二十二)外省户籍人员在我市异地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按照以下四种情形办理:
1、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一律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2、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之外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凭吉林市居住证在吉林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
3、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不必持居住证可在我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上述申请人申请证件时,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我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我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4、外省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需要异地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材料、手续与吉林市户籍地居民申请要求完全一致;其中,跨省异地办理港澳台签注类型,仅包括团队旅游签注,且必须在人工窗口办理。
七、出入境自助设备办理证照方面
(二十三)吉林省居民可在位于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出入境窗口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持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自助设备当场办结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二十四)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申请人持吉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签发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可在位于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的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助办理设备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二十五)自助领取出入境证照。申请人可在位于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的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自助办理设备领取出入境证照。纸质往来港澳通行证、纸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除旅游之外的其他签注种类证照须到人工窗口领取。
八、出入境综合管理服务方面
(二十六)吉林市户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以在吉林市公安机关任一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须到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人工窗口办理。
(二十七)将申办加急出入境证件的范围扩大至10项。
(二十八)可为10人以上团体组织提供登门办证服务。预约电话:0432-64820322(正常工作时段接听)
(二十九)常态化开展旅游安全提示。有针对性地制作出国安全提醒、办理签证注意事项、境外使(领)馆紧急联系方式、境外补办护照指南、涉外法律法规、违法住宿登记管理等内容的提示卡片、宣传短片,在出入境大厅、旅行社、机场、火车站、景区等地常态化开展安全提示;充分借助出入境自媒体及时发布、转发出境安全提醒、涉外法律法规常识等内容的安全提示。
(三十)吉林市公安局将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办证大厅分为照相、填表、复印、受理、缴费5个功能区域,群众依次经过5个功能区域即可完成证照办理等业务。
(三十一)吉林市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为申请人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仅用作证照办理,不对群众个人提供纸质照片)。
(三十二)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免费向办事群众发放包含工作地点,办证时间等信息的便民服务名片,缩短群众现场办证时间。
(三十三)吉林市公安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受理窗口实行非工作日(星期六)以及节假日前延时、错峰受理工作制度,为工作日期间不方便办证和节日返乡群众提供服务,周六办公时间为早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的自助设备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六早6:00至晚22:00。
九、市公安局综合服务类
(三十四)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窗口,为市交通局、市教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公安信息综合查询服务。
(三十五)吉林市公安局和11个各县(市)区公安(分)局、2个直属分局分别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微信平台”,吸收公安机关领导、干警和民营企业负责人加入,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培训、预约办理等服务。吉林市局禁毒支队、经文保支队等警种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专项微信服务群,为企业发展提供及时、高效的在线服务。
十、户政服务类
(三十六)吉林市公安机关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群众,免收制证工本费。
(三十七)开通吉林省内户籍人员异地办理亲属关系证明、临时身份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四类户籍证明业务。
(三十八)实行群众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首接责任制。接待询问的首位民警为首接责任人,负责对办理事项进行全程盯办。
十一、经文保类
(三十九)吉林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提供金融网点审批、验收事项全程预约上门服务。
十二、禁毒类
(四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审批时限分别由十日和三日缩短至当日办结。
(四十一)吉林市公安机关禁毒部门按照预约申请,指派民警专门为非工作时段需要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提供预约审批服务,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四十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可跨层级办理二类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二类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既可到吉林市公安局办理,也可到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禁毒部门办理。
十三、治安类
(四十三)将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设立许可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四十四)减少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审批要件。
(四十五)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15项备案、许可事项纳入吉林省“多证合一”管理系统,通过政府部门间的“信息推送”,让企业 “少跑路”。
十四、网安类
(四十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运场所信息网络安全许可证审批权限由市级公安机关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方便群众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