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 吉市发改收管发[2019]94号 |
发文部门 | 市发改委、市司法局 |
原文链接 | http://xxgk.bjxrth.com/gzbm/fgw_2/xxgkml/201909/t20190910_630312.html |
咨询电话 | 0432-62048391 |
邮箱 |
吉市发改收管联发〔2019〕94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发改局、司法局:
现将《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2019〕5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市司法局
2019年8月29日
文档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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