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联字〔2019〕64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财政局、商务局、国资委、团委、工商联: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 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共同印发的《关于实施三年百 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和《吉林省 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 见》(吉政发〔2018〕32号)精神,提升青年就业能力,2019年 起我省组织实施国家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现就有关工作通知 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的决 策部署,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目标,把青年就业能 力提升摆在突出位置,大力加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广覆盖、提质量、优服务,为促进青年就业、成长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 〔2018〕186号)各省年度目标任务安排,自2019年至2021年, 我省将每年各组织5000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依据各市(州)近三年完成见习生情况,确定各地年度见习生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请各地认真落实,按期完成。
三、见习范围
根据《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 〔2018〕18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9年起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以上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各地要在每年7月初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信息衔接和登记摸排,及早锁定见习对象。
四、政策保障
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以上毕业生按原政策给予就业见习补 贴。参加见习的16-24岁失业青年,当地财政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生生活补贴,同时见习单位也要给予见习 生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根据《吉林省人民 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32号)规定,从2019年起,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每留用1人给予见习单位2000元带教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关于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86号)要求,各地要充分 认识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高 效推进见习工作。要将青年见习计划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 省厅将把各地见习生指标完成年度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人社部门要加强见习工作统筹协调,做好见习信息发布和见习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保障见习政策落实。商务部门要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推荐一批优质见习单位。国资委要指导国有大中型企业积极参与见习计划。共青团要丰富青年见习实践活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工商联要推荐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作为见习单位。
(二)充分开发见习岗位。各地要在现有见习基地基础上根 据优势产业发展和青年见习需求,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 织作为青年就业见习单位,充分发掘见习岗位。见习单位应合法 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 委派专人负责见习人员工作指导;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
(三)加强见习管理。各地要加强见习全程指导管理,确保 见习活动规范有序。要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 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指导见习单位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出具见习证明材料,评估见习成效;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依法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在组织见习过程中要建立见习实名台账。 详细登记人员信息、技能水平、见习需求等,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并要主动梳理打包本地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清单、见习政策和服务机构联络方式等信息,提供有针对性的见习服务。
(四)加大宣传。各地要大力宣传见习计划和政策措施,运 用各种手段向见习对象精准推送,并向社会广泛发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根据见习对象学历专业特点和见习单位需求,组 织见习岗位推荐、双向选择洽谈活动,并将政策咨询、见习指导贯穿其中,提升见习匹配效率。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 拓展见习服务网上绿色通道,为见习人员报名、见习单位申报、见习信息发布、政策审核经办等提供便捷高效的一体化服务。宣 传各地区、各部门经验做法和成效,讲好青年见习故事,营造关心支持青年就业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选树一批岗位质量高、吸纳人员多、见习成效好的单位典 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五)落实目标责任。各地要按照《吉林省青年见习计划分 市年度目标任务安排》(见附件1),结合实际由指定部门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本地见习任务,做实实名管理信息,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推动任务按期完成。简化优化见习政策经办流程,加强部门间信息比对和监督检查,防止补贴资金骗取、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2019年一季度起,每季度填报《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于下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报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并于每年年底报送当年见习计划实施情况报告。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跃栋 0431-85611176
朱 睿 0431-8561118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吉林省委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