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社部门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文件和《蛟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方案》(蛟就办〔2020〕1号)精神,结合我市就业工作实际,经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并下发《蛟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推进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蛟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推进措施》
蛟河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0年2月20日
蛟河市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推进措施
一、工作任务
开发城镇就业岗位7500个;发布就业岗位信息12000 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8万人,域外有组织转移输出150人;开展农民工实用技能和转移就业培训2000人,其中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40人,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培训600人;开展(网络)创业培训400人;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508户,开发贫困户公益特岗30个。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一是各乡镇街区依托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和主导产业开发就业岗位。对辖区内复产复工企业、产业园区、基地和产业大户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健全岗位开发台账,摸清用工岗位数量和类别,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二是由人社局通过与域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对接,全面掌握域内外用工信息,同时关注吉林就业创业网开辟的外省招聘信息专窗,多渠道搜集域内外就业岗位信息。
(二)全力开展就业培训愿望调查。各乡镇街区要对农民工返乡、节后就业流向及培训愿望等情况开展调查,对有就业和培训愿望的农民工要以微信等方式建立就业培训信息发布群,畅通信息渠道,适时发布相关信息。
(三)加强岗位和培训信息发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众志成城战疫情,网络招聘促就业”为主题的公益网络招聘月活动,市人社局通过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向各乡镇街区、各乡镇街区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及时发布岗位和培训信息。
(四)扎实推动省外转移就业。市人社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作用,加强与用人单位、乡镇村屯、卫健和交通等部门对接,实现有计划、有组织、有保障的“点对点”省外转移就业。
(五)务实开展农民工实用技能和转移就业培训。市人社局要针对市场岗位需求,科学设置培训种类,依托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种类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技能水平。
(六)加大创业促就业力度。强化政策扶持,为创业者提供线上创业项目以及初创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资金支持。打破创业担保贷款“瓶颈”,积极探索担保公司反担保的方式,扩大担保贷款范围,提高单笔贷款额度,为创业者提供服务。
(七)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对因疫情无法外出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每月800元标准,给予3至6个月临时性兜底安置,开发疫情防控、就业服务等公益特岗。
(八)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明确重点企业清单,设立人社就业服务专员,进一步优化服务。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优先服务,按推荐上岗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服务补助;按相关政策规定,复产复工企业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将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纳入我市2020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乡镇街区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要狠抓落实。市人社局细化分解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稳就业工作任务,各乡镇街要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开展相关工作。
(三)要强化督查。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对此项工作督查,注重督查结果的运用,人社局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确保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