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政发〔2019〕45号
各村、社区:
《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桦甸市红石砬子镇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第一章产业扶贫基本情况
1.12016-2018产业扶贫执行情况
自2016年全面实施脱贫攻坚以来,红石砬子镇政府把产业扶贫作为贫困户脱贫基本手段,大力发展产业项目发展。共实施扶贫产业项目3个,其中:整市推进项目1个,整镇推进项目1个,整村推进项目1个;种植类项目1个,加工类项目1个,新形态产业项目1个。
一是整镇发展项目光伏发电。总投资187.2万元,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40组,装机总量208KW。2017年共发电23.2529KW,全年收入上网电量电价20.5万元,2018年共发电24.8558KW,全年收入上网电量电价21.87万元。根据扶贫资金及村集体出资比例,结合我镇制定的光伏收益分配方案,2017-2018年对贫困人口进行了平均分配,贫困户人均分红200元。另外,18户安装在农户屋顶的每户增收880元的住房维修补贴,安装在9个村和一个社区的村集体增收880元。
二是桦甸市整市推进田谷有机酸菜扩能扶贫产业项目也在有效推进,2018年贫困户人均分红120元。
三是红石镇老岭村黑木耳种植。2017年依托吉林市国投公司投资138万元,发展地栽黑木耳种植项目60万段。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增收。2018年发展地栽黑木耳种植项目40万段。2017-2018年,老岭村贫困人口每年人均分红500元。
1.2产业扶贫现状
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红石砬子镇积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扶持措施和惠民政策,不断强化产业扶贫力度,发展种植类项目1个,加工类项目1个,新形态产业项目1个。2018年以来,为弥补产业项目单一,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要求,谋划了以村集体经济投入为主、贫困户积极参与的村级单体项目。目前各村项目均已实施,主要谋划了12个单体项目,其中种植业7个、养殖业3个、新形态产业项目1个、其他项目1个。
1.3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贫困户因病、因残人数居多,劳动力状况较差,经济基础薄弱,抵抗市场风险差;二是机械化程度低,专业技术人员少,农产品价格低迷,市场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各方面负担较为沉重,同地区可借鉴经验少,特别是对于贫困家庭,小规模种植养殖户,抗风险能力更弱;三是致贫原因的复杂性和反贫困,农村贫困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自然条件制约,也有人力资本落后的原因,既有制度性缺陷,也有机制方面、具体工作层面的不足。帮助贫困群众产业脱贫致富,既需要立足科学发展观,还需要政府做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和顶层设计。
第二章总体思路、原则与目标
2.1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和中央、省、市扶贫工作要求。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以产业脱贫为手段,以加快贫困村经济发展、促进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为目标,突出规划引领,突出政策支持,着力产业发展,着力农民增收,着力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生活质量。
2.2基本原则
我镇本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把项目落到实处,将收益落实到贫困户、贫困人口。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突出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先地位,以贫困户脱贫为核心,强力推进“富裕村+技术+贫困村”模式,以强村带弱村、带贫困户的形式,建设“造血式”帮扶项目,提升弱村产业发展水平,带动弱村、贫困户脱贫增收。
2.3目标
到2020年,确保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没有返贫人口,同时有劳动能力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自我发展能力有所提高,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第三章重点建设任务
围绕精准扶贫方针,按照“一户一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思路,本着资源可持续利用、项目能长久发挥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择确定和安排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并制定好扶贫产业规划。
第四章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
4.1种植业扶贫项目
老岭村黑木耳种植项目,占地面积1.5公顷,发展木耳种植12.7万袋。该项目地处老岭村,老岭村自然条件较好,适合木耳生长,并且黑木耳种植带动本村的劳动力,促进增收,带动贫困户42户67人。
4.2新形态扶贫项目
红石砬子镇整镇推进的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安装光伏发电设备40组,装机总量208KW。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优势有以下几点:
1、节能减排。光伏发电属绿色新能源的新兴产业,符合低碳环保的发展方向,目前国家已将16省、471个县(市)确定发展光伏发电项目作为扶贫开发、新能源产业的试点,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每年节省标准煤资源112吨,减排温室气体和室外二氧化碳280吨。
2、国家政策支持。国家、省在电价补贴、并网等方面的政策明确、清晰。
3.投资风险小、长期受益、管理方便、节省人力。相对于传统种养殖项目上,光伏项目风险小,收入稳定。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5.1种植业扶贫项目(老岭村黑木耳项目)
5.1.1资金构成:总投资29万元,集体经济扶持资金25万元,留存补交党费4万元。
5.1.2支出概算:27万用于木耳段购买,另外2万用于日常人工费、采买生产资料费及运输费用等。
5.1.3经济效益:种植春耳12.7万袋,种植面积1.5公顷,年产7000斤,销售价格50元/斤,纯利润6万元
5.2新型业态扶贫项目(光伏发电扶贫产业项目)
5.2.1资金构成:总投资187.2万元,其中:中央省市级扶贫资金38.88万元,使用市本级财政扶贫资金110.88万元(1200元/贫困人口),加级河村村集体经济入股资金37.44万元。
5.2.2支出概算:该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光伏发电系统的安装,40组家庭式光伏发电系统容量208kw,共需资金187.2万元。
5.2.3经济效益:项目装机40组(5.2KW/组)、208KW,平均每年发电量约为304000KW.h(7600KW.h/组),全额上网电价0.88元/Kw.h,年收益为26.7万元,国家补贴政策20年,项目运行期25年,投资回收期7年。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精准发展扶贫产业,必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把“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作为扶贫的新模式和新方向,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现贫困地区绿色可持续发展。
6.1风险预测
扶贫产业项目要立足资源环境优势发展绿色生态产业,项目建设要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从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及人群健康等方面做好风险预测分析:
6.1.1种植业项目风险预测要从产业的布局、物种的引入、肥料和农药使用、对当地植被影响程度及产品收获后残物的处理等方面分析,预估风险范围,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6.1.2农产品加工类项目要选择绿色、有机、无公害农副产品作为加工对象,对加工产品生产环节的燃料选择、废气排放、废物残值、产品运输等方面研判预测。
6.2风险防范
6.2.1建立健全扶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机制。对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6.2.2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相关手续办理。谋划扶贫产业项目必须依据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深入分析研究。
6.2.3加大生态治理和环境修复力度。扶贫产业项目建设要与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一是加强种植业生产方面的污染防治,改善农地土壤环境,严格限制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品使用,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种等技术。二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循环经济和特色产业,促进生态保护与产业扶贫良性互动。
第七章保障措施
7.1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建设的领导和项目的顺利实施,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成立“红石砬子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及镇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扶贫办。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政策、项目建设资金的落实,协调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财政所负责资金管理与使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及时拨付;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项目村为本辖区内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协调、群众投资投劳及项目验收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整合聚集各类投入,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实现项目资金全覆盖,实现项目资金精准使用,确保项目规划到户,资金到村到户。
7.2监督管理
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保障作用。严格按照产业精准扶贫规划要求,建立项目法人负责制,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并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监理控制”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及财政部门将资金使用情况向全镇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