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 | 吉经开管发〔2019〕21号 |
发文部门 |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
原文链接 | http://xxgk.jleda.gov.cn/cyqrmzfbgs/xxgkml/202009/t20200902_8193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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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经开区管委会关于
印发吉林经开区支持个体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吉林经开区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经开区管委会
2019年4月9日
吉林经开区
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吉市政函〔2019〕3 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成长壮大,推进全区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把推进“个转企”作为加快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举措和重点工作,根据我区实际,迎合市场主体不断做大做强的内在需求,建立“个转企”数据库,让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发展提升为企业,实现小微企业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实力增强目标,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越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确定支持对象。对全区具备小微企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掌握其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建立“个转企”数据库,科学确定全区“个转企”年度任务,推动全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制定推进计划。在全面统计的基础上,由经开区管委会制定总体工作目标,按照“对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主体,促其加 快转型;对有一定实力但转企有顾虑的主体,积极引导扶持;对规模较小但潜力较大、成长性好的主体,加强关注和培育”的工作要求,分别制定推进计划,合理划分批次,科学推进。(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落实税费优惠。在企业所得税优惠,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返还工会经费,免征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税务分局、总工会)
(四)落实财政支持。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业发展、产业创新等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申报省科技小巨人企业, 区财政资金支持,委托提供代账服务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经发局、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分局)
(五)落实金融支持。在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贷款支持, 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融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商业银行网点同时办理账户撤销、开立等业务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人社局、工商分局、金融服务局)
(六)落实准入便捷。在“个转企”申请、受理、审核“三优先”的“一站式”准入服务,开通全流程“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对“个转企”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过户手续采取变更程序办理。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措施、减免行政审批费用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工商分局、管委会办公室)
(七)落实不动产登记、社保等支持。在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缴纳养老保险费,保留转企前荣誉称号和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就近申请商标注册,为其所涉及的商标权转让、变更、续展业务办理,申报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加入“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服务平台”等方面,落实并组织实施各项具体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科技局、经发局、工商分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个转企”工作 顺利实施,着力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盛宝宇 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苏国福 工商分局长
成 员:陈 奇 金融服务局局长
郭海燕 统计局局长
张振怀 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英远 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邹瑞菊 财政局副局长
李松涛 经发局副局长
李靖魁 科技局副局长
王英宏 人社局副局长
安九龙 税务分局副局长
罗大海 工商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大海兼任。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个转企”的重大政治意义、经济意义、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同步建立管委会领导、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例会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全区“个转企”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强化组织领导。
(二)建立部门协商联动机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渠道,强化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主动破除条框束缚,优化审批服务,最大限度凝聚“个转企”工作合力。
(三)建立业务信息定期通告和交流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进展,定期总结成果,交流信息,反映情况,并及时报送区管委会。
(四)建立责任考评机制。将“个转企”工作纳入经开区专项督查范围,纳入经开区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与奖惩挂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和专项督查,对部门和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相关情况及时报告开发区管委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针对我区个体工商户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角度宣传国家和省、市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及“个转企”的各项优惠政策,对比公司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优势,扩大社会各界对“个转企”工作的关注度和认知度,增强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的转企意愿和信心,营造个体工商户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抓好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意见,立足各自职能,抓紧制定支持“个转企”配套措施及办事指引,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搞好转前、转中、转后保障服务;培育有利于“个转企”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创业创新环境、法治环境,真正做到“让转型主体多受益、不给转型主体添负担”,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培训和指导。对“个转企”重点对象,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的进行经营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增强其依法生产经营管理的能力,为“个转企”实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责任担当。各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密切工作配合,严格履职尽责。因机构改革政府相关部门发生职能调整的,由承接其职能的部门、单位承担相关工作,继续抓好“个转企”相关任务落实,确保“个转企”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