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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惠企惠民政策手册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市2015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 文件号 吉市政发〔2015〕3号
          发文部门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http://xxgk.bjxrth.com/szf/gkml_5485/201711/t20171123_350843.html
          咨询电话 0432-62048676
          邮箱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市2015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0日

              吉林市2015年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业科学转型发展,按照2015年全市经济工作安排,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统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增效和生活性服务业优化升级为核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投资拉动,加强创新驱动,强化政策引导,激发潜在需求,积极推进服务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质量升级,努力开创聚焦产业高端、推动产业融合、有效促进消费、广泛吸纳就业的服务经济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实现1258亿元,增长8%,占GDP比重达到43%,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三、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壮大生产性服务业。

            1.瞄准产业需求,围绕主导产业,突出地域特色,重点发展现代物流、技术研发、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5个重点行业,着力形成规模,培育品牌。

            现代物流业。合理规划布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现代物流园区和城乡配送体系建设,推进物流标准化、信息化运营,培育壮大一批第三方、第四方重点物流企业,加快形成以化工、汽车、粮食等大宗专业物流为主导,满足域内,辐射域外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吉林物流品牌。(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技术研发业。围绕化工、汽车、冶金、装备制造、生物制药、农产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加强企业、高校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发展第三方研发机构,加快形成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研发服务外包,鼓励研发成果交易,加快技术服务市场化进程。(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金融服务业。鼓励发展股份制银行、小贷公司、金融中介等金融服务机构,壮大金融总量,健全金融体系。拓展金融产品,推进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改善投融资环境,培育发展融资租赁等新兴服务业态,提高金融服务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信息服务业。充分发挥我市地理环境和资源优势,以高新区为主要发展载体,加快壮大云计算和软件外包产业。加快 “智慧城市”和“信息消费试点城市” 建设,推进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推广信息技术应用。(责任部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

            电子商务。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与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创新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培育本地电子商务品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以供应链协同为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2.同步发展商务咨询、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农业服务等行业,优化结构,健全生产性服务体系。

            商务咨询。 发展楼宇经济,加强总部平台建设,大力发展广告、会展、企业管理、工程咨询、会计、审计、税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矿业权评估、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等)

            农业服务业。围绕农作物主导品种,加强现代种业和稳产增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培育一批农技服务企业。注重农业技术推广,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网络,做强农机中介服务,加快农业信息化进程,完善农耕生产保障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农委、市科技局)

            节能环保服务业。注重节能环保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培育提供资源节约、废物管理、资源化利用等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化服务公司。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开展多样化服务方式。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回收体系、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环保局等)

            检验检测及认证服务。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及认证服务,培育资质化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加快建设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主导产品的自主检验检测能力。(责任部门:市质监局)

            人力资源保障服务。优化高校专业结构,发展职业教育,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培训业,推动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育形成功能完善、规范有序、较为成熟的培训市场。以产业为引导,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多样化的人力资源服务。(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二)优化生活性服务业。

            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为切入点,加快推进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潜在需求,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商贸服务业。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改善流通设施条件,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商贸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亚琦国际物流商贸城、百业五金汽配城等一批重大商贸项目。加快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组织和实施,优化城市大型百货店、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和统一配送,鼓励发展专业店、专卖店、会员店,大力发展便利店、直营店等社区商业。依托东北亚等大型市场和商超,加快发展直营店、连锁店,支持城市商业企业向农村延伸开设商业网点。加快商贸信息化建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总代理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辐射域外的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旅游业。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壮大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企业,提升旅游服务保障能力。抓好松花湖、雾凇岛、小白山等重点景区的保护性开发,做强休闲旅游、观光旅游。注重文化旅游发展,突出历史、宗教、民族、区域等文化特色,丰富旅游发展内涵。发展健康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体育旅游等特色专项旅游。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和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注重旅游宣传促销,推进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城市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旅游目的地城市,逐步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责任部门:市旅游局)

            文化产业。深入挖掘吉林市歌舞演艺的品牌优势,积极推进市歌舞剧院股份制改造,加快重组上市步伐。利用建成后的人民大剧院开展不同形式的艺术演出,吸引投资人和制片方来吉林市拍摄影视作品,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策划组织好第24届金鸡百花电影节开闭幕式等活动,充分借助电影节展示城市风采。加强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做好对吉林陨石陈列展览提升改造后的宣传、推介,将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旅游产品。积极开展游览松花江活动。开展各类书画展览与交易,促进我市书画艺术产业发展繁荣。加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系建设,创作影视和报刊精品。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责任部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房地产业。优化房地产业开发结构,实施多元化开发,鼓励建设商业地产、旅游地产、楼宇经济等。利用松花江两岸的区位优势和拉动效应,打造品牌地产。加快南部新城、东山区域、哈达湾区域、船营西部区域等老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开发进程。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廉租、公租房建设,推进市区集中连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培育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市场秩序,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和水平。积极发展房地产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责任部门:市建委、市房产局)

            健康服务业。全面落实《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厅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市办发〔2014〕23号),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合理规划医疗资源,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会办医,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和技术指导,鼓励有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医疗保健服务。支持发展健康服务机构,开展体育健身、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健康保险等服务,推动体检、咨询、保险等健康服务联动发展。大力发展现代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长白山特色药材种植、医药物流等产业,推进健康产业园区建设。(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工信局)

            养老服务业。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开发养老服务项目,积极扶持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中小型养老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区域交流与合作,引进现代养老服务产品,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大力拓展养老服务领域,逐步实现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健康服务、辅具配置、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积极开展居家社会化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试点,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和专业机构进入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养老服务产业链长、涉及领域广的特点,推动养老服务与餐饮、服装、营养保健、休闲旅游、文化传媒、金融和房地产开发等相关产业互动发展。(责任部门: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等)

            家庭服务业。加强政府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家庭服务业,培育一批重点家庭服务企业,促进家庭服务企业规模化、品牌化和网络化发展。以社区为主要载体,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积极推动家庭服务网点进社区,优化城市服务网点布局结构。以家政、养老、照料、陪护等服务业态为重点,创新家庭服务模式,推进家庭服务与物业服务融合,支持物业企业开展家庭服务,满足多样化的家庭服务需求。支持以提供信息咨询、呼叫服务、人员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家庭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整合家庭服务资源,规范市场秩序,实现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构建便利惠民的家庭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

            (三)培育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

            加大工作服务力度,坚持优化存量和提升增量相结合的原则,推进运营企业达产达效和重点项目有序建设,全面推动服务经济总量扩张。

            1.推进重点企业健康运营。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积极搭建平台,大力发展行业协会,促进企业交流合作,鼓励企业资质运营,培育一批各行业龙头企业。建立调度机制,加大服务力度,重点抓好100户企业运营发展,着力推进100户商贸企业和50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晋档升级。

            2.强化投资和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投资拉动和项目带动战略,加强第三方物流、特色旅游、创意文化、信息软件、金融服务、技术研发等重点领域项目谋划储备。进一步提高服务业项目招商比重,优化招商结构,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2015年实施3000万元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398个(含房地产),年内完成投资600亿元,推动222项续建项目加快建设,推进176项新建项目顺利开工,推进186项年内竣工投产。

            (四)创新发展方式和推进手段。

            1.加快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突出优势特色、科学规划布局,依托城市开发和城镇化建设,引导和鼓励文化创意、商务商贸、软件外包、现代物流等行业集聚,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和特色商业街,规划建设高新北区软件外包园区、保税物流园、内陆港等一批服务业集聚区。

            2.深入开展企业非主营业务剥离工作。进一步扩大剥离范围,加大推进力度。重点针对制造企业,借助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机遇,以促进生产企业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为目的,引导企业进一步打破“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加大企业非核心业务的分离力度,将物流运输、研发设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节能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业务全面剥离。力争推进75户企业实现剥离。

            3.推进产业融合互动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支持面向政府、企业的综合性信息公共平台建设,为产业融合创造环境。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联动发展,鼓励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批发零售等服务业内部行业间联动发展。

            (五)优化政策环境。

            认真梳理近两年国家和省出台的支持服务业各领域发展的政策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在市权范围内,针对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在市场准入、用地、生产要素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细化政策条目,出台政策意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促动作用,积极利用各类试点政策机遇,加大上争工作力度。用好用足市服务业引导资金,向生产性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等领域倾斜,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提质增效,支持创新发展,有效引导服务业向高端、现代、集聚发展,加快促进服务业内部结构优化升级。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服务业组织推进工作。建立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等各领域推进组织,各行业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制定落实方案,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月调度、季例会分析、阶段性走访调研的督导促进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将服务业各领域推进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部门与各行业部门的常态沟通和配合。加大限上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的统计排查力度,加强名录库管理,准确界定企业规模,克服虚报、瞒报、漏报。加强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等新领域的统计核算,做好服务业发展数据分析和形势预测,提高统计数据对发展决策的支撑能力。

            (三)注重宣传推动。利用好各类媒体,针对我市的产业基础、发展环境、政策导向等方面,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营造域内外高度关注、社会资本大量投入、市场活力充沛的服务业发展良好氛围。

            (四)加强考核激励。细化考评细则,完善服务业考评体系,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发展和企业培育、政策落实、项目建设、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的考核强度,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检委办公厅,市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江城日报社,驻吉中省直单位。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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