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7日至7月6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2020年10月12日,督察组向吉林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吉林市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按照督察组意见,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1年9月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的37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4项,其余13项正在按照序时进度有序推进。现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压实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
吉林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拓展绿水青山生态优势,全力推进美丽江城建设”的目标,大力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筑牢松花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市委、市政府把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作为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环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专门部署整改工作。2020年11月3日,修订印发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构建起覆盖全市各级的全链条领导责任体系。2020年11月6日召开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按照市级领导职责分工及时优化调整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于2020年12月17日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领导包保分工的通知》。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吉林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各级党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党员干部理论培训课程。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作为各县(市)区绩效考核和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引导各级干部树立绿色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口头上重视、行动上轻视、工作上忽视”的问题。
二、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市委常委分地区包保,市政府分管领导分领域包保,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挂图作战、限时销号的工作要求,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整改方案,确定了37项整改问题147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
为保证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其他市级领导按照包保分工开展督促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市整改办严格落实“四项机制”和“八项制度”,一般问题实行月调度,重点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实行双周调度,对存在逾期风险的反馈问题及案件及时进行提示、预警和督办,按照“整改一个、验收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的要求,严格销号标准,保证整改质量。适时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复查,对重复访和群众不满意案件进行重点复核,认真查摆和坚决杜绝敷衍整改、假装整改、弄虚作假及整改“一刀切”等问题。
三、对标对表,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针对督察反馈意见,吉林市本着严肃对待、照单全收、立整立改、全面整改的态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反馈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全面回答,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合法、合规、具体、务实,反馈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整改任务超过6个月的,有半年阶段性目标;超过一年的,有分年度整改目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标对表、逐条逐项予以落实。
截至2021年9月底,吉林市已完成24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别是:思想认识有差距问题;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扬尘污染问题;粪污随意堆放问题;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问题;河道清理不及时、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问题;落后产能淘汰不力问题;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环保专项资金拨付滞后问题;国电吉林龙华蛟河热电厂灰渣处理问题;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不规范问题;五虎岛整改进展缓慢问题;丰满区猴岭违法采石整改不力推进迟缓问题;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鑫龙石材建筑垃圾清理不彻底问题;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进展缓慢问题;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迟缓问题;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进展缓慢问题;黑臭水体治理问题;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问题;重点乡镇和重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问题;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问题。
其他13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分别是: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毁林破坏生态问题;道路扬尘管控不到位问题;畜禽养殖污染问题;龙华吉林热电厂粉煤灰问题;吉林市金珠污水处理厂长期未运行问题;个别违章建筑整改拆除不彻底问题;蛟河市庆岭镇个别企业生产设备拆除不彻底、石料随意堆放问题;大气污染防治问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问题;吉林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问题;水环境质量问题;吉林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思想认识有差距、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不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不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缓慢、丰满区猴岭采石生态整治及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迟缓等主要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时也进一步巩固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更加有力,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自然生态保护明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
四、严肃问责,建立健全生态环保考评追责体系
吉林市从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生态效益等方面科学制定考评细则,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估指标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制度。按照《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生态环境资源严重破坏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关于移交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的通知》,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依法依规,精准问责。共追责问责15人,其中给予政务警告3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7人,约谈1人。
下一步,吉林市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视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吉林市将继续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发展的大事要事,强化抓整改、抓落实、抓成效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机构不散、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确保整改工作措施、机制长效化。坚持落实定期调度、信息公开、督察督办等整改制度,切实强化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大重点难点问题督察督办力度。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做好跟踪核查,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事项,倒排工期、持续加压,挂账督办、加快整改、逐一销号。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在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果基础上,立足于提升和扩大整改成效,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层面固化成果。严明整改工作纪律,对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绝不放过。通过扎实有力、持续深入的整改工作,确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全面整改,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成绩单。
附件:吉林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37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附件
吉林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思想认识有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解还不够深入,重经济发展、轻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认识还不够。截至督察组进驻,吉林市昌邑区尚未制定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未确定生态文明考核指标,船营区、桦甸市绩效考评办法虽已制定但未启动2019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丰满区2019年度绩效考评工作仍未完成。个别地方和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高、重视程度不到位。磐石市2018、2019年未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18年磐石市、舒兰市、永吉县,2019年磐石市、舒兰市、永吉县、昌邑区、船营区,县区政府均未按整改方案要求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汇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20年至今我市召开研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会议30余次。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1年2月8日召开了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吉林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
(二)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会,各级党校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课程。市委党校于2020年下半年开展公务员培训时,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理论培训课程,深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第四季度或下一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内容包括上年度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市委常委包保地区、市政府领导包保行业部门,2020年12月17日,按照市级领导职责分工调整,市整改办及时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领导包保分工的通知》。
(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稳步推进工作落实。印发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自评材料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发〔2021〕7号),按照《吉林市2020年度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开展考评,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六)我市通过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工作,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注重生态环境保护舆论引导,以成果促学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与认知度,营造共抓“大保护”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建设青山绿水新吉林。
(七)各县(市)区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考核工作如期开展、按期完成。昌邑区制定完成年度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确定了生态文明考核指标,船营区、丰满区、桦甸市按照反馈意见完成了绩效考评工作。
二、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整改推进工作中不严不实,缺乏担当意识,一些问题的整改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现象,对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回避矛盾、视而不见,有的还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导致一些整改任务没有得到有效推动。特别是在松花湖环境治理工作中,市林业局、省三湖保护区管理局、丰满区政府、松花湖管委会管理职能和管理范围交叉混乱,在整改过程中互相推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作用不明显,2019年仅召开一次联席会议,2020年至今没有召开。截至督察组进驻,国家绿盾专项行动中有222个点位仍未完成整改。五虎岛整改工作中,吉林市有的部门仍存在等待观望思想,补办手续清单中建(构)筑物的林地征占及土地预审手续均未完成办理,补办工作进展缓慢。丰满区林业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部门对猴岭长期违法采石问题未采取有力措施,导致该问题整改滞后。吉林市金珠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中存在的征地和拆迁资金等方面的问题一拖再拖、久拖不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我市按照《吉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于2020年11月3日印发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吉市办发〔2020〕20号),构建起覆盖全市各级的全链条领导责任体系。
(二)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狠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对环保督察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月调度,2020年11月份,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整改办对环保督察未完成问题现场督查督办。
(三)完善全市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环境治理体系,制定环保责任清单。印发了《吉林市环境保护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执法衔接配合工作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推进环境司法与执法的衔接,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合力。
(四)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考核。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资源环境保护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严格执纪执法、责任追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谎报瞒报”、让环保“让让道”,干预环境执法、纵容放任环境违法行为的干部严肃问责。对省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仔细梳理、认真调查、准确核实、厘清责任,依法依规,精准问责。共追责问责15人,其中,给予政务警告3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2人,谈话提醒7人,约谈1人。
三、个别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诉求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解决不到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0项整改任务指出“扬尘污染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督察组现场抽查发现,蛟河天岗石材园区公路辅道上堆积大量粉尘,车辆经过时整个街道尘土飞扬。抽查中泰石材等企业发现石材切割加工过程中抑尘管控措施不力,厂区硬化路面上堆积厚厚粉尘,出入车辆未进行冲洗,直接将粉尘带到街道公路。龙潭区旭东水泥制品厂、船营区欢喜乡宏运水泥制品厂堆料场未采取苫盖措施,厂区地面积存大量粉尘。永吉县芹菜沟村鸿源东方兴运石粉加工厂、西阳镇大黑山庆宇石材加工厂、丰满区小白山乡碎石厂存在进料口未封闭、沙石料堆石灰堆无苫盖问题。丰满区日升路与台北路交汇处工地有多处沙石料堆未苫盖,未达到标准化施工场地管理要求。扬尘问题本次督察被举报多次,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我市充分利用“12345”、“12369”等热线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确保群众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有力地保证了群众诉求“投诉有门,处理有果,回馈有音”;同时印发了《吉林市集中受理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专项工作方案》,开展集中受理群众举报信访热线,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加快推动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解决。
(二)2020年7月17日,市整改办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扬尘污染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针对扬尘污染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渣土运输管理,对散流体运输车辆沿途散落等行为不定期进行查处,对警告、处罚仍未按照要求整改的违法车辆纳入黑名单,取消运输资质节,已查处三十辆违法车辆。
(四)住建部门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场所监管,对不达标的施工场所限期整改,全面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落实现场封闭管理、场区道路硬化、裸露地面覆盖、洒水清扫保洁、出入车辆清洗,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轮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联合大检查的通知》《吉林市2020年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开展了全面排查整治。
(五)工信部门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重点监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
(六)蛟河市进一步加大园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完成天岗石材园区破损路段的改造工作,共改造路段70米,面积564.31平方米。依法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抑尘措施,管控扬尘污染;园区管理部门对园区道路实施不间断降尘洒水,实行企业门前道路卫生、绿化、秩序“三包”责任制,保持喷淋降尘、粉尘清理常态化。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上路车辆实行编号管理和出厂清洗,保证无扬尘。
(七)龙潭区、船营区对旭东水泥制品厂,欢喜乡宏运水泥制品厂堆料场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清理积存粉尘。
(八)永吉县对芹菜沟村鸿源、东方、兴运石粉加工厂、西阳镇大黑山、庆宇石材加工厂沙石料、石灰堆苫盖,丰满区对小白山乡碎石厂进料口进行了封闭和料堆苫盖。
(九)市住建局对日升路与台北路交汇处料堆进行苫盖。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尚需加强。2019年度,吉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5.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按照《决胜2020污染防治攻坚任务书》要求,吉林市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要达到80%。但截至2020年6月底,吉林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仅为69%,同比下降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累计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14天,比去年全年增加6天,完成全年目标的难度很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强化燃煤污染防治。1.我市累计淘汰县级以上建成区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072台2742.66蒸吨。其中改燃气锅炉154台421蒸吨,改生物质锅炉184台461蒸吨。新建燃气锅炉67台158.05蒸吨,新建生物质锅炉133台431.6蒸吨。目前我市现有燃气锅炉221台579蒸吨,生物质锅炉317台893蒸吨。127台大型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建设高效污染防治设施,96座工业窑炉整治工作全部完成。2.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68.5%。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能源结构转型。我市编制发布了《吉林市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吉林市冬季清洁能源取暖实施方案(2017-2021年)》、《吉林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2018-2020)》等规划方案,组织新建燃煤项目企业编制煤炭减量替代方案,严控新增煤电项目,消减煤炭用量。大力推广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工程,多种途径推动优质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市发改委协调相关部门对舒兰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进行验收工作,目前已通过电力公司验收,已完成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试验,正式投产运行;市发改委推动国电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与国家能源集团对接,根据国家能源局反馈意见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建设优化方案上报国家能源集团;东方电力异地搬迁项目完成可研编制工作,对工程设计、主设备采购进行询价招标相关准备工作。
(二)强化工业污染防治。1.根据辖区内VOCs排放源种类、分布、产排污特点,筛查确定91家重点VOCs排放企业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已全部完成改造。开展了重点时段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排查加强执法监管,新增28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纳入年度治理计划。2021年将28家企业列入年度改造计划。明确要求企业完善自行监测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同时对其中石化行业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了检查监测。对16家VOCs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控设备20套。依托吉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随机抽查板块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板块,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全市5台20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国电吉林热电厂2台12.5万千瓦机组已实现超低排放,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3台合计13万千瓦背压机组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吉林恒联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高炉部分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他环节已列入改造计划,2024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
(三)强化扬尘污染防治。1.制定《吉林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及周边环境的检查。推动施工现场采用标准围挡进行施工,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现场道路进行硬覆盖。2.加强道路保洁,提高机械化清扫率,主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市)达到90%以上。3.生产矿山落实“边生产、边治理”要求。矿山企业共投入资金920万元,完成了29个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283万元,完成了6个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1.我市按《吉林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划定并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2.我市开展了在售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一致性查验工作,一共对21户汽车销售企业101个车型,3户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7个机械型号进行了检查。3.柴油车遥感黑烟抓拍监测点位已建成投运,主城区进出主干道安装投运柴油货车黑烟抓拍点位12个。4.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已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录入1305台机械信息,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比实验49家;已对其中365台发放环保号牌,累计检查柴油货车19391辆。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进行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系统使用培训,按省新系统的要求组织了编码登记。
(五)强化秸秆禁烧管控。1.我市印发了《吉林市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20〕28号),严格执行禁烧区、限烧区“两区”管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为重点,成立收储点、加工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上多次部署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组织各部门、各县(市)区查情况、摸底数、做方案,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辖区内秸秆禁烧管控工作。3月16日至18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专项督查,抽查检查禁烧区秸秆离田、限烧区计划烧除情况,抽查检查村屯网格化落实及限烧计划制定情况。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谋划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印发了《关于对秸秆种植及产量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21〕18号),全面掌握全市辖区内农作物秸秆播种面积、秸秆产量,摸清底数,更精准、更科学解决秸秆禁烧问题,有效推进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2021年秋冬季,为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各项机制及措施,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编制工作方案,8月25日,市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了《吉林市2021-2022年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讨论稿)》,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问题,强调突出抓好打包离田、政策补贴、堆场建设、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步伐等工作重点,确保秸秆全域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9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上审议通过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2.2020年秋冬季,市政府投入资金3000万元,由市环投公司负责主城区秸秆打包收储,强力推进秸秆离田。3.我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禁烧工作网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具体地块,各乡镇街区、村屯也分别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了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全市形成了环境监管人员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屯、村社干部包地块、层层包保的监管体系;同时采取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在主城区建设秸秆焚烧管控预警系统。安装了35个视频采集点,监控总面积约790平方公里,覆盖禁烧区75%以上。今年春季,省通报火点共29处,比去年下降54%。
(六)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1.印发了《吉林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20〕25号)和《吉林市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吉市气指办〔2020〕1号),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每年在秋冬季之前组织全市范围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2020年,我市优良天数298天,优良天数比81.4%,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完成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下达给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优良天数比例8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47微克/立方米)。截至9月30日,我市优良天数240天,较上年同比增加26天,优良天数比例87.9%,较上年同期提高9.8个百分点。2.印发了《吉林市2020-20121年度采暖期供热企业锅炉错峰启炉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住建发〔2020〕247号),严格落实采暖锅炉错时启炉。3.印发了《关于吉林市2020-2021年采暖期实行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吉市工信发〔2020〕97号),实行了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
五、秸秆露天焚烧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吉林市年产秸秆约700万吨。根据省发改委《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2019年度考核有关情况的报告》,吉林市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量为206.74万吨(不含农户自用薪柴),综合利用率仅为30%左右。吉林市秸秆禁烧区面积约70万公顷,每年由政府投入资金仅2800万元,远远达不到全部离田资金2.1亿元目标需求。由于综合利用率低,资金投入不到位,禁烧区内大量秸秆不能离田,2019年10月1日—2020年5月1日卫星监测到吉林市露天焚烧秸秆火点110处,秸秆焚烧屡禁不止。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2020年秋冬季,我市投入资金3000万元,由市环投公司负责主城区秸秆打包收储,强力推进秸秆离田;为加快秸秆禁烧进度,我市又投入432万元购置移动式焚烧炉144台,对散落秸秆进行无害化处置。舒兰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通过电力公司验收,已完成发电机组并网运行试验,正式投产运行;磐石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主体工程正在建设中;市发改委推动国电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项目与国家能源集团对接,根据国家能源局反馈意见,协助企业完成项目建设优化方案上报国家能源集团,并顺利推动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与吉林市人民政府签订《新能源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东方电力异地搬迁项目正在委托编制环评报告、制定水土保持方案。
(二)印发了《吉林市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20〕28号),严格执行禁烧区、限烧区“两区”管理。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谋划秸秆全域禁烧工作,印发了《关于对秸秆种植及产量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21〕18号),全面掌握全市辖区内农作物秸秆播种面积、秸秆产量,摸清底数,更精准、更科学解决秸秆禁烧问题,有效推进了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为重点,成立收储点、加工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上多次部署秸秆全量化处置工作,组织各部门、各县(市)区查情况、摸底数、做方案,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辖区内秸秆禁烧管控工作。3月16日-18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秸秆全量化处置专项督查,抽查检查禁烧区秸秆离田、限烧区计划烧除情况,抽查检查村屯网格化落实及限烧计划制定情况。2020年秋冬季,禁烧区离田402.29万亩,保护性耕种还田21.90万亩,无害化处置62.02万亩;限烧区按省厅工作部署有组织开展计划烧除482.42万亩。按照省委省政府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总体部署要求,为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焚烧秸秆带来的大气污染问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各项机制及措施,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编制工作方案,8月25日,市政府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了《吉林市2021-2022年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讨论稿)》,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问题,强调突出抓好打包离田、政策补贴、堆场建设、加快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步伐等工作重点,确保秸秆全域禁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9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上审议通过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
(三)印发了《吉林市2019-2020年秸秆禁烧巡查督办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19〕53号)、《2020年春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生环委办发〔2020〕9号)。我市根据工作方案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禁烧工作网络,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具体地块,各乡镇街区、村屯分别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了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全市形成了环境监管人员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屯、村社干部包地块、层层包保的监管体系;同时采取人防加技防的方式,在主城区建设秸秆焚烧管控预警系统。安装了35个视频采集点,每个点可对半径3km范围内的农田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扫,监控总面积约790平方公里,覆盖禁烧区75%以上。
(四)制定详细到村屯的计划烧除方案,明确烧除地块、烧除轮次、烧除数量,当气象条件具备时按省指令依据“错时、限量、轮烧”原则开展计划烧除。镇领导、包村干部、各村书记及班子成员全部下沉到烧除村屯,对有烧除计划的村进行旁站式监督,对没有烧除计划和禁烧区的村进行宣传和巡查,避免非计划烧除村屯跟烧。今年春季,省通报火点共29处,比去年(63处)有所下降。
(五)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吉林市秸秆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吉市发改能源联发〔2019〕130号),进一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有力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
(六)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始终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切实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七)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吉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吉林市农业农村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农发〔2021〕32号),进一步加大了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扶持,提高了秸秆农业资源化利用率。
(八)2021年3月1日,吉林市政府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了《2021年森林防火通告》,《通告》中明确规定了春秋两季防火期,确定了森林防火区。进一步严格落实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责任人网格管控体系,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按规定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截至今年春季防火期结束,我市实现了连续41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六、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有待提高。吉林市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区域未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未划定,遥感黑烟抓拍监测点位建设未完成,新生产销售发动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工作未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进展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我市按照《吉林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了柴油货车治理工作,划定并实施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县级以上全部划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禁行区域,县级市以上全部已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1〕52号),从5月13日起每周调度、通报编码登记情况,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
(二)柴油车遥感黑烟抓拍监测点位已建成投运。主城区进出主干道安装投运柴油货车黑烟抓拍点位12个。
(三)我市开展了在售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一致性查验工作,一共对21户汽车销售企业101个车型,3户非道路移动机械销售企业7个机械型号进行了检查。
(四)我市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已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录入1305台机械信息,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对比实验49家;已对其中365台发放环保号牌,累计检查柴油货车19391辆。我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系统使用培训,按省新系统的要求进行了编码登记。
七、道路扬尘管控不到位。在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方面存在欠缺,2020年目标是县级城市(县城)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截至6月底,机械化清扫开展较好的舒兰、蛟河两个县级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仅达到80%。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蛟河市、桦甸市等地新增14台套机械化清扫设备。
(二)各县(市)定期开展了环卫机械化清扫,高标准做好主次干道保洁工作,确保达到目标要求。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扬尘监管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企业对运输物料、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车辆采取相应措施。
八、毁林破坏生态问题依然存在。近年来吉林市乱砍盗伐、毁林开垦、毁林开矿案件多发,根据调阅资料显示,2017年以来吉林市共立案查处1713起破坏森林等违法案件。督察组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9项整改任务开展核查,发现一是部分毁林种参问题整改不彻底。龙潭区江密峰镇蛤蟆河村违法开垦地块63.8亩(60林班100小班、101小班),蛟河市前进乡兴隆山村属于蛟河煤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违法开垦地块193亩(2林班21小班,2林班4小班和1林班16小班,6林班22小班和23小班)。执法部门虽然对上述地块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但现状仍为林参间作,违法开垦地块均未进行整改,执法部门“以罚代管”。二是毁林种参没有得到有效监管。蛟河市前进乡兴隆山村属于蛟河煤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违法开垦地块169.5亩(12林班17小班)。蛟河市前进乡兴隆山村属于吉林省电力公司蛟河兴隆林场管辖的违法地块11.25亩 (4林班17小班,5林班61小班),林业部门未对上述三个地块进行查处。吉林市林业部门对违法开垦林地种参问题清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未按整改时限要求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督察还发现,位于昌邑区两家乡李树村四社的浩文牧业无林业审批手续,侵占林地约19.5亩建设生猪养殖场。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仍在正常生产。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毁林种参”问题。省“回头看”反馈的7块参地,面积437.7亩。其中:已完成起参还林面积210.6亩,具体情况为:龙潭区1块、面积63.8亩,全部完成。蛟河市已完成面积146.8亩,其中:地块1位于兴隆村5林班61、62小班、面积4.2亩;地块2位于兴隆村4林班17小班、面积7.1亩;地块3位于长岭林场施业区兴隆村2林班21小班、面积12.8亩;地块4位于长岭林场施业区兴隆村6林班23小班、面积47.7亩;地块5位于长岭林场施业区兴隆村12林班17小班、面积75亩。
(二)完成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情况调研督导工作,制作完成《吉林市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图表册》,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责任,提高森林资源“网格化”管护水平。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昌邑区已对浩文牧业进行刑事处罚,对两家子乡林业站进行行政处罚。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浩文牧业已办理了使用林业手续。
(四)各县(市)区针对乱砍盗伐、毁林开垦、毁林开矿、毁林种参和“以罚代管”问题开展排查。目前,排查出问题21个,其中乱砍盗伐8个、侵占林地2个、毁林开垦1个、毁林种参1个、“以罚代管”9个。各地正在积极落实整治。
(五)“毁林种参”问题未完全起参面积227.1亩,集中在蛟河市辖区内,具体情况为:地块5位于长岭林场施业区兴隆村12林班17小班,未完成起参面积94.5亩;地块6位于长岭林场施业区富安村2林班3、4小班,未完成起面积132.6亩。
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仍需加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截至督察组进驻,吉林市上报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口径处置率达到88.57%,但吉林市年产生养殖废弃物846.12万吨,23座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处置中心总设计能力为126.2万吨,实际仅处理33.62万吨,处置率不足设计能力的30%,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与上报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不匹配,吉林市上报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率虚高。龙潭区、昌邑区、船营区、磐石市、桦甸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均未达到95%目标要求。由于资源化利用率不高,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低,乱堆乱放现象随处可见。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磐石市吉林众合嘉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磐石市稼佳微生物肥料制造有限公司有机肥场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二)指导各县(市)区利用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支持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三)加大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设施配套率,龙潭区已完成新建4个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船营区已完成新建2个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昌邑区已完成新建1个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3个委托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规模养殖场;磐石市已完成新建14个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2个委托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规模养殖场;桦甸市已完成新建10个粪污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1个委托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规模养殖场。
十、现场抽查发现,磐石市中心镇朝阳村的陈刚养羊场在道路两侧随意堆放粪堆。磐石市富太镇徐家村吴光伟养殖场将废水排入后侧一沟渠。吉林市吉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便将畜禽粪便直接堆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吉市农发〔2020〕60号)工作部署,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
(二)市农业农村局不定期开展了巡查检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和暗访三次,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乱堆乱放现象整治力度,极大地减少了畜禽养殖污染。
(三)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技术指南》,印制了3000余份,发放到每个养殖企业、养殖户和相关管理、技术人员手中。全市广泛开展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技术培训,全市共培训1390多人次。开展入户指导1333次。
(四)磐石市农业农村局完成了陈刚养羊场道路两旁的粪便清理,已责令吴光伟养殖场污水排入自家污水贮存池,禁止外排;已责令吉旺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清理储粪场同时对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
十一、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亟需加强。督察发现吉林市“一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网多处被人为破坏,没有及时进行维护,一级保护区内有人游泳和私自种地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存在。磐石市郭家大院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十亩耕地,二级保护区有多处垃圾,一二级保护区接合处有废弃农药瓶和包装袋,汇水口处有人在洗车。引松入长取水泵站保护区内有多处耕种的菜地。吉林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区划还有3个没有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市生态环境局对水源地加强了监管。市水利局按照《吉林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要求,2020年底完成了松花江水源地及引松入长马家泵站水源地的防护警示工程建设。
(二)船营区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修复原一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围网,安排专人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劝离游泳、垂钓等行为。2021年5月2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吉林市城区松花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吉政函〔2021〕41号)发布,原一水厂水源保护区取消,不按水源保护区管理。
(三)磐石市对一级保护区实施了封闭式管理,完成了郭大院水库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及结合处存有垃圾、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清理整治,安排专人对水源保护区定期巡查。
(四)丰满区完成了引松入长取水泵站水源保护区内的小块菜地整改恢复。
(五)永吉星星哨水库、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区、丰满区五水厂共3个“千吨万人”水源区划已于2020年9月份完成。
十二、河道清理不及时、河长制落实不到位。吉林市虽然建立了各级河长制度,但河长作用发挥不明显。督察发现,通气河有生活垃圾在河面漂浮,河边有堆放几年的临时垃圾堆。松花江、天太河等河边有种植蔬菜堆放畜禽养殖粪便现象。青椴河、腰屯河、鸡冠河、两家子河、黑背河个别河段河边和河道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养殖粪便堆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吉林市修订并颁布了《吉林市河道管理条例》。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市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县级河长每半月巡河一次、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制度要求,加大了巡河力度,截止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近4.8万余次。进一步畅通渠道,制定并下发了全市河长制公示牌更新模板,全市1531块河长制公示牌全部添加了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电话、中国水利微信公众号和省河长办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市河长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落实属地管河、治河责任,常态化规范化管控河湖“四乱”问题。对督察督办中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县一单”、跟踪督办,针对发现问题督导各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夯实责任体系,落实清理责任。
(三)我市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公众参与,让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形成了“全民治水”的氛围。市河长办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23个河长制成员单位开展河长制宣传月活动;组织《江城日报》、市广播电视台、吉林乌拉圈等多家媒体,联合开展“牢记使命再出发 吉林奋进新时代”河长制主题调研式集中采访活动,在市本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达1633次。
(四)水利、公安两部门联合下发了《吉林市开展“雷霆护水”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河湖“清河”行动,各县(市)区、开发区坚持立查立改,逐项推进落实,及时销号处理。
(五)市河长办已责令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和经开区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复核,丰满区、昌邑区开展了青椴河、腰屯河、鸡冠河、两家子河、黑背河河道清理行动,对河段河边和河道内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养殖粪便堆放现象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河道内垃圾已清理完毕。
十三、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缓慢。吉林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任务为7.75万亩,占国家下达给全省18.15万亩总任务的42.7%,到2020年年底吉林市要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目标。截至督察组进驻,船营区、昌邑区、桦甸市仍未正式下发“受污染耕地农用地安全利用方案及严格管控”相关文件,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推进缓慢。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吉林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吉林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工作方案》要求,督导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分类工作,采取调整种植结构、退耕还林等多项措施,进行受污染耕地治理。截至2020年底,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措施落地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9.89%,高于任务指标9.89%,超额完成省下达的90%安全利用率任务要求。
(二)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做好协调衔接,开展了与专业机构的洽谈合作,督导农产品检测、土壤治理等工作。
(三)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收集和整理文件材料,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档案资料。
十四、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运行不规范。吉林市虽然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但现场检查发现磐石市6个乡镇(宝山乡、富太镇、红旗岭镇、松山镇、黑石镇、磐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两侧乱堆垃圾情况较多,黑石镇黑石中学前100米、辉发河一支流桥洞下堆放大量生活垃圾。根据本次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案件现场检查发现丰满区恒山东路山坡堆积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蛟河市城区拉法河北京桥东侧建筑垃圾收纳场,存在入场建筑垃圾混带生活垃圾的问题。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吉林市农村生活垃圾仍然存在收转运体系运行不规范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吉林市住建局制定了《吉林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求到2020年全市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9月中旬,省农村生活垃圾考核组对我市2018—2020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印发了《2018-2020年吉林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验收情况通报》(吉农居办〔2020〕30号),吉林市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了省级考核验收。
(二)市执法局进一步加大对城区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指派专人定期巡查检查,确保出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2020年8月-10月,磐石市实施人居环境“百日攻坚”,对全市16个乡镇(街道)人居环境进行彻底整治,同时对6个乡镇(宝山乡、富太镇、红旗岭镇、松山镇、黑石镇、磐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两侧乱堆垃圾及黑石镇黑石中学前100米、辉发河一支流桥洞下生活垃圾进行了重点整治,在桥洞道口设置防护网。
(四)丰满区对恒山东路山坡堆积建筑垃圾进行了分类处理,生活垃圾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转运,建筑垃圾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填处置,土地已恢复平整。
(五)蛟河市对城区拉法河北京桥东侧建筑垃圾收纳场混带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十五、落后产能淘汰不力。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规定,粘土砖为立即淘汰落后产品,督察组检查时发现蛟河市乌林朝鲜族乡明星砖业、船营区晓光砖厂仍在生产,蛟河市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于2019年12月还为明星砖业核发续批了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砖瓦用粘土,期限至2020年11月27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蛟河市住建局已责令乌林朝鲜族乡明星砖业停产停业,严禁开采粘土矿,对于新建砖瓦用粘土矿全面停止审批,指派专人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坚决杜绝违法盗采粘土行为。
(二)船营区根据《吉林省推动落后产能退出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综合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9年修订)的通知》(吉淘汰办〔2019〕2号)精神和要求,制定印发了《船营区关于淘汰晓光砖厂落后产能问题整改方案》,对晓光砖厂采取断电措施,目前已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十六、专项资金拨付滞后。有的部门对履行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意识不强、推动不力。据统计,2018—2019年对吉林市累计安排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2076万元。截止督察组进驻,吉林市仍有4168万元尚未拨付,拨付率仅为65%,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推进速度,也影响了全省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市财政局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单位全体人员学习《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牢固树立绿色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工程建设。
(二)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14个项目中符合拨款条件的12个项目完成资金拨付,共拨付专项资金3544.7万元。剩余2个项目因尚未竣工,不具备拨付条件,市财政局将督促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待项目竣工后及时拨付。
十七、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对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不力,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对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期间,群众多次举报的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粉煤灰贮灰场扬尘、地下水位升高等问题进行核查。现场检查发现,2016年该企业改扩建环评报告中已提出干排渣改造,但至今仍在采用湿法排灰,灰水下渗造成周边区域地下水位上升,导致附近居民室内冒水、农田被淹。同时湿法排灰的坝前干滩未采取覆盖措施,粉煤灰扬尘问题长年存在。粉煤灰综合利用率低,年产粉煤灰约90万立方米,仅三成得到综合利用,导致粉煤灰持续超高贮存。贮灰场存在安全隐患,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对吉林热电厂贮灰场进行了安全性评估,认为贮灰已有部分超过设计标高,库存已接近设计有效库容,存在安全隐患,如遇大量集中降雨易发生溃坝事故,但吉林热电厂仍准备继续提高坝体、增加库容。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煤灰扬尘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固体废物未采取措施”,对企业处以 5万元的罚款,督促企业整改。企业将坝前干滩堆放的粉煤灰进行了苫盖。为确保整改到位,执法人员不定期对现场开展巡查。
(二)市发改部门组织吉林热电厂提前启动安全评估工作。2020年10月,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通过公开招标聘请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提前对四期贮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为:贮灰场的安全管理、运行管理、防洪度汛、排水设施、坝体结构、渗流防治各单元均符合安全要求。各评估单元得分率均在80%以上。按《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评估导则》规定,目前国电吉林龙华吉林热电厂四期贮灰场为正常灰场,可以满足该贮灰场安全运行的要求。
(三)督促企业争取上级资金550.45万元,完成灰场粉煤灰倒运服务项目招标工作,项目于2021年3月30日取得龙潭区环保部门批复,5月初已经开始外运,已完成灰场倒库容约20.3万立米。
(四)企业优化调整机组运行方式,减少粉煤灰排放量。积极与厂内合同方粉煤灰客户沟通,加大厂内拉灰量,将所有产出粉煤灰全部外运并综合利用,减少向贮灰场水排;同时加大四期贮灰场粉煤灰外运量。2021年1-9月份综合利用粉煤灰53万立方米,有效减轻了向贮灰场排灰压力。
(五)督促吉林热电厂制定《国电吉林热电厂防汛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做好防汛准备。将四期灰场作为防汛重点部位,制定防范措施;建立健全防汛联络机制,成立抢险突击队,每天巡视检查灰坝及坝内隔段、排灰管是否漏泄、坝外渗漏点及堤坝外表面等情况,保证56台降水泵运行良好。
(六)加快推进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吉林热电厂于2020年12月与金隅冀东集团签署了《固废处置框架协议》,双方针对粉煤灰综合利用,达成长期战略合作意向。
十八、督察组举一反三对国电吉林龙华蛟河热电厂灰渣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关于蛟河发电厂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建发〔2000〕13号)提出如不能保证灰渣全部综合利用,则需设置永久储灰场。但该厂自2014年以来灰渣未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仅租用蛟河市杨木林子村荒沟作为临时贮灰场,且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临时贮存场堆放灰渣约22万吨,不但已填满,而且高出地面2—3米,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该厂后续产生灰渣面临无处可堆放的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国电吉林龙华蛟河热电厂于2021年4月下旬对南山灰场进行复绿整治,对灰渣高出地面未绿化部分进行铲平,至与地面高度一致,并客土栽种杨树;对已绿化高出地面偏坡进行护坡处理,防止扬尘或滑坡,目前已整改完成。
(二)2020年冬季,蛟河市住建局根据吉林省冶金研究院出具的《20201012-01号检测报告》,蛟河电厂除尘灰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为I类固体废物,选定东山一处荒沟作为临时贮灰场所。目前已完成恢复治理,达到复耕标准。
(三)2021年5月,国电吉林龙华蛟河热电厂接上级通知,全面进行关停,设备进行了拆除,人员准备进行分流,无需再建设永久灰场。
十九、林市金珠污水处理厂长期未运行。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均指出“金珠污水处理厂及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未运行”问题。督察发现,一是金珠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严重滞后,金珠污水处理厂2012年就完成了主体工程,但未建设配套管网,也未完成设备安装。省级督察指出该问题后,吉林市整改方案中确定的整改时限为2018年底,但在整改过程中,配套管网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征拆问题久拖不决,截至督察组进驻,管网建设仅完成27%。二是增加了松花江水质污染的负荷和风险。由于该厂迟迟未运行,导致园区内晨鸣纸业、吉林建龙钢铁公司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仅自行处理后排入松花江,增加了松花江污染负荷。同时,该厂作为晨鸣纸业的第三级防控体系形同虚设,一旦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将大大增加松花江水质污染风险。三是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开发区的发展。由于该厂未运行,企业为了达到入河排放标准,大幅增加了污水处理的成本。同时也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造成较大影响。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金珠污水处理厂已具备运行条件,已按期完成富尔哈路、南兰街管网铺设工作,完成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安装调试,具备通水条件。
(二)市环投公司与吉林晨鸣纸业有限公司已签订意向书以及框架协议,现就水价问题正在洽谈协商,目前已完成排污口手续办理,正在进行污泥培养调试。
二十、五虎岛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均已指出“五虎岛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督察发现,五虎岛有一些建筑物及游乐设施未纳入吉林市指定的整改清单,未提出是否整改和要求措施,包括两座餐饮凉亭,东侧休憩平台及上山阶梯、西侧石板步栈道及上山阶梯、动物园、恐龙园、许愿池、2个卫生间等设施。拆除清单中的应拆设施拆除不彻底,员工宿舍未拆除。部分硬化地面、观赏水池及雕塑等仍然存在,未达到恢复林业用地使用条件要求,部分拆除设施未及时清运。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秉持新发展理念,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依据《松花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办理审批事项,对不符合五虎岛景区规划的坚决不予审批。
(二)进一步完善了五虎岛景区监管机制,成立松花湖景区管理中心五虎岛景区监管小组,安排工作专班负责松花湖生态环境管理监察工作,开展了湖区及五虎岛环保问题巡查,杜绝景区出现违法经营行为。
(三)由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市林业局联合开展排查,五虎岛上原有36项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按照禁止“一刀切”、结合实际的整改要求,依法依规对岛上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按照依法拆除、补办手续、合理保留等三类处置方式进行了处理。
1.依法拆除部分整改完毕。2018年9月,丰满区法院依据原市国土局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作出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依据法院裁定及原市国土局确认,共拆除4项内容,分别是仿古战船,水上乐园一期(冲天回旋、合家欢、变电室、蓄水池、租圈处、放圈棚、退圈处)、二期(巨兽碗、快餐厅、铁水箱、水吧三处),宾馆扩建部分,大喇叭。截至2020年年底,主动拆除后山平房、员工宿舍、行宫右侧房屋超建部分、镜宫、景观水池等5项。
2.补办建设用地内建筑物手续。本着保护历史文化,不搞“一刀切”的原则,经实地踏查,确定对位于建设用地内、具备补办条件的西哈努克行宫、钓鱼台、西哈努克行宫右侧房屋和五虎岛餐厅4项建筑物参照无籍房政策补办相关手续,按照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要求,完成了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及审批意见、房屋实测报告及审批意见、消防评估报告及审批意见、省三湖管理局意见等支撑材料的办理工作。经管理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等相关费用,目前,已取得4项建筑物的不动产证书。至此,五虎岛手续补办工作顺利完成。
3.保留历史形成的景观设施。经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市林业局和市生态环境局会商,认定可以保留其中12项建设项目,分别是:景区大门、宾馆原建部分(功能变更为科普场馆)、厕所六处、凉亭四项(东侧凉亭二处、五虎水榭、虎啸亭、五虎长亭)、景观类三项(五虎雕刻、五虎听溪、湖铭题字)、动物园、五虎洞。这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占用了林地和部分河流水面用地,但因其建设时间较早,部分可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其间又经过了多次维修改造,由于历史原因未办理占用林地手续,其中大部分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具有历史保留价值和景观价值,少量建筑物是景区必要的服务设施,对环境未造成影响,符合五虎岛规划要求和生态旅游发展方向。
4.不需要办理手续的休闲游乐设施。按照《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强化冰雪旅游和避暑休闲产业发展用地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国土资用发〔2018〕31号)第十条规定,支持兴建临时性冰雪和避暑休闲产业项目,不属于永久性建筑构筑物、不改变原土地用途的,可以直接建设,不需要办理手续。松花湖五虎岛上符合此文件要求、不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休闲游乐设施有11项,分别是:五虎金沙、波浪翻滚、大摆锤、高空飞翔、极速风车、过山车、恐龙园(恐龙模型)、太空漫步、飞行岛、旋转木马,激战鲨鱼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中央督察组曾明确表态,严禁为应付督察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坚决禁止搞“一刀切”行为。经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与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反复研究会商,确定暂时保留以上休闲游乐设施,明确了拆除时间节点。同时,监督建设单位根据实际,在设施地面具备林业生产条件的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四)按照《五虎岛生态恢复规划方案》组织生态修复,共完成植树12400棵、面积2.82万平方米、整治环境8000多平方米。
(五)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整改办已牵头组织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在内的相关地区、部门制定了松花湖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共计12项),市直相关部门按责任分工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机制。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协调落实松花湖船舶防污染长效管理机制、松花湖渔业养殖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松花湖风景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3个长效机制。
二十一、吉林市丰满区猴岭违法采石整改不力推进迟缓。该问题是中央督察“回头看”第141号群众举报案件,督察发现,丰满区猴岭区域23家采石企业存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私自毁林采石问题,破坏行为已持续十年之久,其中3家企业至今仍在生产。丰满区政府、丰满区林业部门和吉林市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部门对该案件整改推进不力,目前仅1家企业完成治理,3家企业部分进行地质环境恢复,其余19家企业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尚未启动,不能按期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丰满区对猴岭区域23家采石企业毁林采石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于2020年6月18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实施方案》,8月14日召开局党组会,研究部署丰满区14家矿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
(二)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组织施工单位于2020年7月16日进场施工,10月27日完成碎石清理等全部外业工作,10月29日组织专家对现场进行了验收,11月20日市环投公司申请竣工验收,11月27日,专家组出具了验收意见,11月30日,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出具了《关于对丰满区星辰石材有限公司花岗岩矿等14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竣工验收的复函》,完成了14家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恢复工程项目验收。
(三)丰满区已完成矿山区域外约70万平方米的土地生态恢复并通过验收。对11家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同时,组织各矿山企业对生态恢复范围内石料、建筑物等实施了清理拆除,共清理面积15万平方米,拆除临时建构筑物42处。
(四)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制定印发了《整治松花湖区域非法占地和非法开采问题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吉市规自然发〔2019〕13号),会同丰满区对该区域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坚决杜绝非法采矿行为。
二十二、吉林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仍然长期存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指出“吉林省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比较被动”,督察发现吉林市船营区越北镇育林村二队河道岸边存在一处建筑垃圾混合着生活垃圾的垃圾山,面积约1万平方米,垃圾存量约50万立方米,堆放长达7年之久。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中,船营区住建部门和越北镇政府均发现了该处垃圾堆放点,但均未上报。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船营区已对现场进行封闭围挡,安排专人定期巡查,杜绝垃圾倾倒行为。
(二)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及报审、初步设计,已取得船营区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用地预审意见和船营区发改局意见。初步设计已通过专家评审。场地白色垃圾已清运,施工便道建设完成;待场地平整完毕具备施工条件,为临时指挥部建设做准备。待前期手续履行完毕后按照整改方案对土地进行治理。
二十三、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繁荣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形成约2000平方米左右垃圾带。经调查,该处垃圾带是周边单位和村屯百姓倾倒的生活垃圾,已存在10年以上。直至督察进驻之前,九站街道才开始组织突击清运。由于未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导致两处垃圾点未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经开区根据垃圾成分的不同,对生活垃圾全部清理,用压缩车运往双嘉电厂焚烧,对建筑垃圾场地进行了地面平整,覆盖30公分以上的黄土,对该区域设立了铁丝网围挡,杜绝垃圾乱堆乱放,设置垃圾桶,对该处垃圾日产日清。
(二)经开区建立了卫生管理联动机制,确保了部队营区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行动”、吉林经开区城乡“七边”环境卫生治理行动,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全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定期巡查,发现乱堆乱放垃圾,立即清理。
二十四、个别违章建筑整改拆除不彻底。督察组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26号信访案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一处停车场和游客服务中心未办理完成相关手续。从目前进展看,该项问题整改存在逾期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已完成可研报告批复、市级征地批次号、省林草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征地范围图、“未被污染情况说明”的办理工作。2020年11月5日,取得省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厅关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2021年3月,《松光景区主入口详细规划》已由省林草局上报到国家林草局。2021年4月,取得国家林草局有关《松光景区主入口详细规划》修改意见,5月18日已完成修改工作上报国家林草局。5月24日省林草局提出修改意见,目前已完成修改工作并上报国家林草局。
(二)通过市政府协调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拟定游客服务中心及停车场建设项目按两个地块供地,地块一(游客服务中心),地块二(停车场),地块一协议出让,地块二划拨方式供地。目前游客服务中心和停车场项目供地手续已完成,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游客服务中心已完成房屋实测报告,停车场项目完成供地手续,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取得“土地不动产登记证”。完成了消防验收手续。下一步手续办理工作计划如下:交契税,交完契税后报到不动产,办理房产证。
二十五、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第1024、1450、2738号案件同时涉及到“吉林市船营区育林村4队的鑫龙石材有限公司,该公司的大理石加工厂房无任何手续,属违章建筑”问题。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虽然该厂厂房已拆除,但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未清理,约400平方米,存在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船营区对该公司拆除后的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运,于2020年6月23日清运完毕。
(二)船营区对各级环保督察案件开展复查复核,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重点复查,同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防止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十六、蛟河市庆岭镇东达石材加工厂等个别企业生产设备拆除不彻底,个别路段路边仍然随意堆放散碎石料。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涉及庆岭镇需拆除石材企业共38家,截止目前已整改10家。
(二)道路两侧碎石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确保乱堆乱放现象不再发生。
(三)板厂拆除评估报告以及评估标准初稿已制定完成,目前已告知各企业法人补偿标准,如无异议将上会并公示。
二十七、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不到位。督察组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34项整改任务进行核查,发现吉林市亨昌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的台账记录混乱,申报登记数据与台账不符;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手套等沾染性废物、实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废树脂未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库房中,危险废物与原材料混存;危险废物贮存区域无标识,贮存设施无标签。抽查吉林炭素有限公司发现电解焦油地下贮存库未独立分区,与生产原料混存,未设立贮存场所标识,贮存设施无标签;实验室废试剂瓶未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甲苯及喹啉等化学试剂废液贮存无防渗托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吉林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企业已按照要求对固体废物处置不规范、不到位问题立整立改,对地下贮存库设立了分区,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对化学试剂空包装瓶进行了申报登记,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对化学试剂废液设立托盘进行贮存。
(二)丰满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对生产过程、物料贮存等方面规范化管理,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建设完善了危废储存间和环境应急设施、登记台账、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三)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吉林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2020[33]号),定期对涉事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确保企业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十八、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进展缓慢。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全省7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一公里范围内分布有人口密集区,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龙宽工贸虽然已停止签订新的订单,逐步消耗已购入的原材料,计划于2020年10月份正式停产并拆除生产装置,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装置拆除,年底前完成验收。但截止目前,仍未确定企业搬迁具体地点和可行性方案,存在逾期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2020年10月20日,龙潭区就龙宽工贸就地改造工作进度滞后问题,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企业务必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函》(吉市工信函〔2020〕194号)要求立即停止一切与危化品生产相关的活动,按时完成就地改造工作。
(二)龙宽工贸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停产,进行主要装置拆除等工作,11月9日企业递交验收申请。期间龙潭区对企业启动降温停车、生产装置物料投料口处置、设备管线清洗及拆除、关键设备断开去功能化、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事宜等问题进行督导。
(三)2020年11月11日,吉林市化工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组织园区安监局、生态环境局龙潭分局对该企业就地改造情况进行现场验收,11月18日,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11月27日,上报吉林市工信局申请备案。12月2日,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到龙潭区开展危化搬迁改造省级核验,对龙宽工贸等4户企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二十九、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推进迟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指出“吉林省对自然保护区有序管理重视不够,靠山吃山、违规开发建设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国家绿盾专项行动确定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内需要整改点位为683个,截至督察组进驻已完成整改完成461个,还有222个正在整改中,剩余近33%的问题没有完成整改,整改工作推进迟缓。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厘清省三湖保护区功能定位,明确整改依据并制定整改方案。吉林市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吉林市加快推进吉林省松花江三湖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属地县(市)区政府为问题整改责任主体和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开展“绿盾2020”专项行动,督促省三湖保护区问题整改。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等五部门印发了《吉林市“绿盾2020”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及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省三湖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专项行动,并会同省三湖管理局采取调阅整改台账和现场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对三湖保护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三)蛟河市、桦甸市、丰满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梳理并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销号制度。在需要完成的222个问题中,蛟河市应完成整改问题27项,实际完成27项。桦甸市应完成整改任务128项,实际完成128项。丰满区应完成整改任务66项,实际完成66项。此外,涉及松花湖五虎岛的1项整改任务已在其他反馈问题中完成销号。
(四)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按要求组织完成丰满区腰岭区域采矿权证已过期采石场的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治理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验收。
三十、水环境质量问题不容忽视。2020年1—5月,吉林市国控考核断面舒兰市细鳞河肖家船口断面水质为四类,未达到三类水质目标要求。省控考核断面舒兰市卡岔河韩家桥断面水质为四类,未达到三类水质目标要求。磐石市挡石河兰家断面水质为劣五类,未达到四类水质目标要求。“一闸门”断面水质为四类,未达到三类水质目标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向阳桥断面水质由二类下降为四类。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市生态环境局调度、督促县(市)区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超标排污违法行为;定期通报水质情况,对存在超标风险的水质断面及时向属地政府发出预警。
(二)市河长办积极督导各县(市)区深入落实河长制。监督指导各级河长积极发挥作用,强化河道管理,落实河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三)市住建局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调度和业务指导,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四)市农业农村局持续推进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强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减少面源污染。
(五)舒兰市进一步强化细鳞河、卡岔河、拉林河等河道管理。细鳞河肖家船口断面2020年全年达到三类良好水质。舒兰市蓝鹏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和雨污分流工程已完工。
(六)磐石市强化挡石河河道管理。完成了磐石市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
(七)桦甸市一闸门断面2020全年达到了三类水质目标。
三十一、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进展缓慢。吉林市按照《吉林市劣五类水体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0年)》要求,共谋划32个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开工30个,开工率93.8%,仅完工15个,完工率46.9%,其余2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存在不能完成任务风险。《舒兰市卡岔河水体达标方案》重点任务已完成5个,在建2个,前期待建3个,存在不能按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务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生态环境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报完成情况,督促提醒相关地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截至2020年底,32个项目全部建成。
(二)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程建设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整改要求时限完成工程建设。
(三)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
(四)严格考核。将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十二、黑臭水体治理存在不能按期完成的风险。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2019年吉林市新排查出水塘黑臭水体,已完成了治理方案编制工作,但截止目前还没有开工,由于治理项目水体面积大,水量较多,治理工期在雨季,水量还会大幅增加,水塘黑臭水体治理存在逾期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龙潭区按期完成吉林市新增牤牛河水塘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达到不黑不臭标准。
(二)市住建局指派专人定期开展了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避免出现新增黑臭水体。
(三)各地区严格按照“市级河长每月巡河一次、县级河长每半月巡河一次、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一次”制度要求,加大了巡河力度。截止目前,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近4.8万余次。
三十三、吉林市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吉林市在雨污分流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方面欠账较多。调阅资料显示,吉林市本级还有37.2公里、蛟河市31.68公里、磐石市29公里、桦甸市20.85公里、舒兰市20.7公里未完成雨污分流工作。吉林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计划建设约200.35公里,目前只完成了97.67公里,雨污分流51公里。雨污未完成分流在雨季会加重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甚至溢流直排入江河,如桦甸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汛期时存在合流污水溢流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达到序时进度
整改进展情况:
(一)市住建局、各相关县(市)以及船营区、龙潭区组织对本级本区域内雨污分流管线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雨污分流情况进一步核对。
(二)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工程进展情况。
1.船营区完成雨污分流2236米,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2.龙潭区结合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改造排水管线13.7公里。
3.蛟河市现累计改造完成雨污合流管线1.3公里,完成改造混接错接、破损点位25处。
4.磐石市经过对全市排水管网核查后,城区内合流管线道路总长24.097公里,共计29条路及干沟河盖板涵。现累计完成雨污改造长度9.6公里。
5.桦甸市完成雨污管线分流长度7.18公里。剩余13.67公里未完成。截止目前雨水管线敷设2.8公里。
6.舒兰市已经完成雨污分流改造8公里,新建雨水管线4.2公里,污水管线3.8公里。剩余20.7公里未完成,截止目前,已开工的民和街改造、育才路改造工程和四道半街北段改造工程,已完成铺设污水管线1.86公里、雨水管线1.98公里。
三十四、重点乡镇和重点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缓慢。《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114个重点乡镇和重点流域1万人以上的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吉林市共有重点乡镇和重点流域所在乡镇17个,现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5个,正在开工建设7个,还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未开工建设,完成率仅为29.4%。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吉林市住建局多次会同省住建厅污水专家组及单独聘请专家对我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督导,对存在问题的污水处理设施,给涉及的县(市)区政府下发整改函,要求各县(市)区制定整改方案。
(二)已完成船营区搜登站镇,昌邑区桦皮厂镇、左家镇,龙潭区乌拉街镇、缸窑镇,永吉县双河镇、岔路河镇,舒兰市平安镇,磐石市明城镇、烟筒山镇、红旗岭镇,蛟河市天岗镇、新站镇、白石山镇、漂河镇,桦甸市夹皮沟镇、红石砬子镇的环保验收工作。
三十五、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问题。吉林市七家子污水厂和碧水源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泥处置设施能力不足,污泥不能及时处置,有大量污泥聚集在污泥池中,污泥的泥龄较长,造成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2020年第一季度,磐石市污水处理厂个别时段氨氮超标排放。蛟河天岗污水处理厂(蛟河市天岗石材产业园区)、吉林市新北污水处理厂(吉林市汽车工业园区)每日污水处理量只有200—300吨,造成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长期处在低水量运行状态。磐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有个别时段超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吉林市七家子和碧水源污水处理厂坚持每日对污水过滤设施进行监测,合理调整剩余污泥和回流污泥的排泥工作,确保出水达标;市住建局协调相关部门与5家污泥处置企业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极大提高污泥处置能力,目前已实现污泥日产日清;相关企业对设备进行了巡检和保养,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减少了设备故障。
(二)蛟河市开展了污水排水管网全面排查,对损坏的污水排水管网及时进行了修复、对淤堵管段进行了疏通与清掏,确保了管网通畅,污水处理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磐石市对辖区内道路污水井口进行了保温覆盖;磐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强化运营维护管理,加强了对在线监测设施的日常维护,目前数据传输稳定准确;磐石市污水处理厂对预处理车间进行了封闭保温,确保磐石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磐石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四)高新区加强了新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日常维护,实现了辖区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2020年11月、12月对新北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量进行监测,污水处理厂平均污水日处理量1500吨以上,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三十六、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吉林市有126个入河排污口需要整治,截止目前,还有20个没有完成整治,部分入河排污口未完成规范化建设。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全市共涉及126个入河排污口,需整改110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定期指派专人对已完成整改的排污口进行抽检复核,加强监管。
三十七、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按整改要求存在逾期风险。蛟河市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约12万吨,渗滤液处理能力每天1600吨,同时还有一处1.7万平填埋区没有完成雨污分流,雨水混入导致渗滤液增加。检查中还发现桦甸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积存约3000吨,处理能力为每天60吨,原有约40多万吨垃圾还在继续产生渗滤液。磐石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库存约3000吨,处理能力为每天50吨,存在不能按要求在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整改具体情况:
(一)桦甸市暂存的3000吨临时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毕,处理完的水体全部转运至桦甸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处理后达标排放。同时,新上一套100吨的临时渗滤液处理设施(双极DTRO),实际处理能力达到每天200余吨,保障了渗滤液日产日清。
(二)蛟河市于2020年投资60万元完成垃圾厂厂区剩余1.7万平方米填埋区雨污分流建设,实现垃圾厂厂区雨污分流全覆盖。为加快积存渗滤液处理进度,2020年新加装2套日处理能力共为1000吨的临时渗滤液处理设施。积存渗滤液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
(三)磐石市于2020年7月23日暂存渗滤液3000吨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自有设备处理981吨,租赁设备处理2019吨。现在自有设备每日处理50吨,保障渗滤液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