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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边督边改
        2021-10-08 12:04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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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第30批(2021年10月4日)
        序号 省内 编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办结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1 4122 D2JL202109240100 公安街天北小区老4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变电房在门口建立了铆焊厂,全天不定时切割铁器时,产生噪音、异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曾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但无果。 吉林市船营区 噪声、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10批省内编号1067号案件重复。
            再次接到举报件之后,2021年9月25日下午,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船营区天成铆焊部,经查,该铆焊部处于锁门未营业状态,9月26日上午,再次前往天成铆焊部,经查未营业,业主表示其近期一直外出作业,未在本处作业。
            2021年9月5日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和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天成铆焊部为一个8平米的小修理部,现场检查时天成铆焊部未作业。其全部的带电作业工具有:一个手持角磨机、一个手持电焊机、一个手持电钻。9月6日上午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再次到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铆焊部未生产作业,不产生噪声,无喷漆作业,也未发现喷漆痕迹。9月8日下午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对业主孙铁成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吉林市船营区天成铆焊部孙铁成停止使用焊接设备、设施进行焊接作业。9月9日,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和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区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分别于10时30分和16时45分两次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经查,吉林市船营区天成铆焊部现场未进行任何生产加工作业,举报件中举报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2021年9月9日至今,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对船营区天成铆焊部进行每日走访检查,均未发现其进行任何生产加工作业,举报不属实。由于且该铆焊部为其业主的唯一住所,所以该场所无法搬离。船营区向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问题不再反弹。
        不属实     9月8日下午,船营区应急管理局对该铆焊部负责人下达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吉林市船营区天成铆焊部停止使用焊接设备、设施等焊接作业。
            向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办结  
        23 4134 D2JL202109240093 磐石市明城镇吉林恒联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加工时产生黑色及红色的烟气,污染周边环境。 吉林市磐石市 大气     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胜利街,行业类别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主要生产工序有烧结、竖炉、高炉、炼钢、白灰,其中项目环评均由原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和验收。配套环保设施齐全,各主要排放口均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上传。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22时和9月26日22时,执法人员分别到达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执法人员对主要产生废气的工艺设备烧结、竖炉、高炉、转炉、白灰窑等进行了检查。烧结工序配料、机头、机尾、成品转运过程中均配有除尘装置,且在烧结机头除尘器后增加脱硫装置;竖炉工序采用静电除尘器+脱硫装置治理焙烧烟气;高炉在出铁场、槽下点位均设置除尘装置;转炉设有一次除尘和二次除尘系统;白灰工序配有窑体除尘,现场检查时上述污染防治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经调阅该公司烧结脱硫出口、转炉二次烟气、竖炉脱硫、烧结机机尾、1号高炉矿槽、2号高炉矿槽、1号高炉出铁场、2号高炉出铁场、30WM发电、白灰回转窑窑尾等烟气排放在线监测小时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结果均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8663-2012)及《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8664-2012)。同时对厂区内所有排气筒现场检查,未发现有黑色及红色的烟气排放。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不属实     无。 办结 *
        38 4149 X2JL202109240114 阿里山花园小区:一是地利生鲜超市后门常年堆垃圾,污水满地;二是小区下雨积水,倒灌地下车库,多年无人管;三是小区3号楼夜宴烤腰子肉串店门前停车堵路,严重扰民;四是小区环境差,绿地被个人侵占种菜,当车库,物业不作为;五是不见不散歌厅后门对着小区单元门,夜晚噪声扰民。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水、 生态、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查第23批省内编号2973号案件部分重复。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21年9月26日08时40分,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办事处与阿里山花园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现场未发现地利生鲜超市后门有污水满地的现象,地利生鲜超市楼后确实存在垃圾。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进一步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核实确认,没有积水倒灌地下车库现象,但确有小区路面雨天积水的现象。
            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交通管理支队辖区民警实地调查,发现该地段为断头路,夜宴烤腰子在路段最里侧,不存在门前停车影响通行情况。今后,昌邑区交通管理支队将加大警力定期前往该路段进行巡逻管控,对此地段违停影响通行车辆进行违停抓拍,同时,联系吉林市昌邑区夜宴烧烤店店主让其组织顾客有序规范停车。
            第四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该案件与本轮中督环保受理案件第23批省内编号2973号案件中第2个问题部分重复。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9月18日15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阿里山花园小区内有2处业主在绿地上种菜,未发现占用绿地当车库现象。
            第五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该案件与本轮中督环保受理案件第23批省内编号2973号案件中第1个问题部分重复。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联合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9月18日15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阿里山花园小区位于昌邑区解放北路217号,于2002年开发建设。吉林市昌邑区不见不散音乐广场位于阿里山花园小区3号楼101号网点。该经营场所经营时间为14:00-02:00,经营手续齐全,店内装有隔音设施。经检测该店噪声排放情况,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Ⅰ类区夜间噪声排放标准45db(A)要求。虽噪声排放不超标,但仍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查证该处垃圾是阿里山花园小区1号楼A座1006号户堆放,物业工作人员立刻协调该住户对该处垃圾进行处理,已于2021年9月27日10时59分清理完毕。 
            第二个问题:由于物业公司人手不足,确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要求物业公司雨天及时清理路面积水。                                                                                                                                                                                                  
            第三个问题:无。
            第四个问题:昌邑区新地号街道与昌邑区执法大队共同督促物业公司立即对业主的种菜行为进行清理,已于2021年9月18日17时清理完毕。2021年9月28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踏查未发现问题反弹现象。目前,小区确存在物业公司人员不足,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办事处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做好小区卫生保洁、小区环境等方面服务工作。
            第五个问题:昌邑区新地号派出所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现场对该商户负责人进行了口头警告,责令其降低音响设备音量,维护好隔音设施。昌邑区文化和旅游局告诫该娱乐场所在规定时间内经营,不得超时营业。9月19日晚22时许,新地号派出所民警再次到不见不散音乐广场进行复查,周边居民区未听到明显噪音。
        办结  
        41 4152 X2JL202109240093 九站乡开发区哈达新域小区附近的七家子、幸福有多个无证养鸡场,产生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群众信访件中提到的哈达新域小区建于2019年,位于吉林市经开区七家子村原址,是七家子村整体拆迁征收后回迁的小区,七家子村隶属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道管辖。
            2021年9月25日,吉林经开区九站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七家子村2013年整体拆迁征收,2019年7月村民回迁至哈达新域小区。七家子村原有养鸡场2015年前全部拆迁,目前不存在养鸡场。
            比邻哈达新域小区的幸福村隶属昌邑区哈达开发区。2021年9月25日,昌邑区哈达湾开发区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经查,该村内有2个养鸡场,分别是起海养鸡场,鸡舍面积160平方米,存栏蛋鸡1760只;佛安养鸡场,鸡舍面积170平方米,存栏蛋鸡1850只。该两个养鸡场均为非规模化养殖场。由于是非规模化养殖场,无需办理相关手续。上述养鸡场产生的鸡粪均已做到日产日清日外运,现场周边未发现鸡粪随意堆放痕迹,但确实存在异味,系鸡粪运输过程中未及时苫盖所致。
        基本属实     幸福村已纳入哈达湾整体搬迁改造区域。下一步,哈达开发区将加强对该区域的日常巡视管理,要求养殖户运输鸡粪时及时进行苫盖,鸡舍定期进行消杀清洁,严格落实鸡粪日产日清日外运。 办结  
        44 4155 X2JL202109240119 欧亚商都后门常年垃圾成堆,出车困难。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昌邑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欧亚商都后门存在多个垃圾桶,归属于欧亚商都自有,垃圾桶整齐摆放,无垃圾外溢情况,周边道路整洁。在现场发现,该条道路为单向行驶车道,由于摆放垃圾桶数量较多,部分垃圾桶紧邻街路,占据少许行车空间。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商务局现场向欧亚商都负责人提出要求,要求将垃圾桶靠墙壁摆放到楼体周围,杜绝阻碍车辆通行,现场已立整立改完毕。
            下一步,昌邑区商务局将发挥行业管理作用督促企业进一步规范周边环境卫生管理。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人协助欧亚商都共同清理周边卫生,垃圾日产日清,并加强周边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昌邑大队将加大巡逻频次,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违法行为。
        办结  
        46 4157 X2JL202109240116 第四中学附近胡同周边居民大量丢弃垃圾,长期无人清理,导致严重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道路坑洼不平,雨天积水混合垃圾的渗滤液异味污染严重。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第四中学附近胡同位于吉林市昌邑区第四中学西院墙外教工楼前、后两条胡同,该胡同由昌邑区环卫处负责日常保洁,能够做到日产日清。现场未发现任何垃圾随意丢弃现象。部分道路确有坑洼,但不存在积水和混合垃圾渗滤现象,现场无异味。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与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了解,教工楼已被列入2021年教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划,目前正在等待施工,道路坑洼不平问题将会在小区施工时一并修缮。下一步,昌邑区通江街道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不断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理胡同内垃圾,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阶段性办结  
        47 4158 D2JL202109240078 磐石市金川石材公司手续不全在驿马镇滚马岭村的山上违规开矿拉沙子,破坏山上的国有林地和耕地,破坏生态环境。 吉林市磐石市 生态     经核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经调查,磐石市金川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磐石市驿马镇滚马岭村,采矿许可证号:C2202842010127120084891,开采矿种花岗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3万立方米,矿区面积3.13公顷,有效期自2012年1月至2022年1月。该矿最早为村集体民用采石矿坑,2007年成立金川石材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于某。2020年10月份进行了股权转让,现100%持股人吴某。股权转让后,该公司进行采石活动,非法侵占无立木林地0.4188公顷,2020年11月份,驿马国有林保护中心对其非法侵占无立木林地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处罚面积0.4188公顷,罚款41880元。责令企业2021年4月30日前恢复林地生产条件,企业在2021年春季对违法侵占的林地进行了恢复,栽植了云杉,经本次核查苗木成活率达到了90%以上。同时磐石市金川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取得了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批准使用林地2.8538公顷。目前该矿生产均在审批范围以内,无违法破坏国有林地现象。因此,举报破坏国有林地不属实。
            矿区范围内有0.2762公顷耕地,已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目前矿山没有占用。因此举报破坏耕地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办结  
        48 4159 X2JL202109240092 昌邑区雾松桥车辆噪声夜间扰民,桥下菜市场环境差,垃圾乱堆,影响周边环境。 吉林市昌邑区 噪声、固废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3批省内编号2962号案件部分重复。
            9月26日,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雾凇高架桥桥梁主体已安装隔音板。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月19日委托吉林莱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选择雾凇桥三个点位进行噪声检测的检测报告,昼间户外噪音值分别为62.7分贝、65.7分贝、60.0分贝,夜间户外噪音值分别为57.4分贝、60.0分贝、58.1分贝。因雾凇路为城市主干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昼间户外噪音应低于70分贝,夜间户外噪音应低于55分贝。现场检测时发现,雾凇高架桥白天货车禁行,检测指标不超标,而夜间大型车辆行驶时轮胎和发动机产生的噪音、汽车鸣笛、货车驶过桥梁伸缩缝产生的震动是高分贝噪音的主要来源,导致加权平均后的最终检测指标超标。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7号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雾凇桥下菜市场实地踏查,经查,内部为一处仓储公司在经营,市场内部地面干净、整洁,没有乱堆乱放,但市场外部正门两侧存在两处生活垃圾。
        基本属实      第一个问题:快速路噪音污染是当前各城市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降低噪音是一个系统工程,需从设施改造、交通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彻底解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一同委托专业机构对雾凇高架桥全线的噪音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分析,科学制订改造方案和管理措施,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目前,交管部门已在雾凇桥上设置了区间测速装置和禁止鸣笛标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协调交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雾凇高架桥上交通管理,严格查处车辆超速、超载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噪音。
            1.2021年9月27日至2022年5月末完成工程设计及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2.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末开展项目施工。
            3.2022年11月末前完成竣工验收。                                                  
            第二个问题:已于9月27日当天将两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
        阶段性办结   
        50 4161 X2JL202109240088 昌邑区亚泰欣城小区商户产生噪音,串店污染环境,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噪声、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民主派出所民警和昌邑区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亚泰欣城小区周边门市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小区一楼门市辣怪鸭和小区周边华茂生鲜超市、叫花鸡三家商户存在使用小型扩音器进行促销宣传的行为。对附近串店进行调查,未发现露天烧烤现象,且附近串店都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且能够正常使用。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民主派出所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采取提醒注意、不致再犯的原则,现场对店铺经营者进行了先行告诫,告知其禁止在城市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扩音器,现场商户立即做出了整改并表示不会再犯。下一步,昌邑分局民主派出所民警、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加强对该区域商户、商贩的日常巡查管理,积极引导商户文明经营,确保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办结  
        55 4166 X2JL202109240078 昌邑区尚都东郡小区幼儿园占用公共地,在室外活动扰民。 吉林市昌邑区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5日12时31分,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吉林市昌邑区尚都东郡小区幼儿园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幼儿园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在门前用白色围栏圈占公共场地,无占道审批手续。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到吉林市昌邑区德威童星幼儿园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园在组织幼儿进行室外活动时,个别时段会使用拉杆音箱播放音乐,加之幼儿玩闹、喧哗声音过大,造成扰民。
        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下达了《简易纠违案件处理情况反馈单》,责令其停止占道行为,限三日内补办相关手续,2021年9月27日,吉林市昌邑区尚都东郡小区幼儿园已补办临时占道许可证。 下步,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加强对此区域监督管理,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现场下达《幼儿园检查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在开展幼儿户外活动时禁止使用拉杆音箱,杜绝音箱噪音。同时,建议其组织幼儿分年级到户外进行活动,避免因喧闹声音造成的扰民。
        办结  
        56 4167 X2JL202109240087 夜宴烤腰子店开在小区内,垃圾处理不及时,排风机产生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实地调查。经查,吉林市昌邑区夜宴烧烤店主体经营资格合法,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烧烤店门前存有垃圾堆放问题。本案件反映的排风机产生噪声问题与第24批第3151号案件中提到的排风机噪声问题为重复问题。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已于9月18日委托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店排风机噪声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9月19日,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和夜间噪声排放均达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区规定的昼间标准〔55dB(A)〕,夜间标准〔45dB(A)〕。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现场督促烧烤店经营者对店内产生的垃圾进行规范化处理,不要随意堆放。经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复查,该店门前垃圾已于9月26日19时33分清理完毕。 下一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强网格管理,强化巡查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办结  
        58 4169 X2JL202109240090 一是2004年杨某信在石嘴镇牟家村新兴屯占用林地建12栋15000平方米鸡舍,无审批手续;二是该养殖场向近地水库排放鸡粪尿,造成水库水质恶化及鱼类死亡。举报人称该行为当时已被磐石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勘查认定,确有养殖废物排入水库,现该养殖场仍常年直排养殖粪水。 吉林市磐石市 生态     经调查,群众反映第一个问题部分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8批省内编号3792号案件重复。举报“杨某信建设鸡舍”不属实,“占用林地建12栋15000平方米鸡舍”举报内容属实,“无审批手续”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接到举报案件后,磐石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组,在3792案件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梳理,形成4169案件汇报材料,核查情况如下:磐石市石嘴镇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浙江晓生蛋品有限公司入驻磐石市石咀镇项目建设涉及相关问题主题会议精神(详见磐政专纪〔2005〕11号),在请示市里同意,并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后,组织该镇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建设牟家村新兴屯东山的蛋鸡养殖园区。反映水利局工程处长杨某信,是水利局建设施工处负责人,并未参与该蛋鸡养殖园区建设。因此,举报“杨某信建设鸡舍”不属实。
            经核查:在2005年8月19日,磐石市林业局给永宁林业工作站出具了工作函,内容为:同意石嘴镇政府在牟家村东山老沙场建蛋鸡养殖园区,临时占用宜林地1.0619公顷。因此,举报“占用林地建12栋15000平方米鸡舍”举报内容属实。
        经核查: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 220号文件“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2009年12月22日,该小区内的养殖户推选王玉红为代表办理畜牧业养殖用地备案,手续通过了磐石市国土资源局(现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磐石市畜牧业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核验收,审核结果合格并与备案,也获得《关于磐石市桃园新村蛋鸡养殖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因此,举报“无审批手续”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第二个问题不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8批省内编号3792案件为重复案件。举报“二是该养殖场向近地水库排放鸡粪尿,造成水库水质恶化及鱼类死亡”不属实,“举报人称该行为当时已被磐石市农业局行政执法人员勘查认定,确有养殖废物排入水库”不属实,“现该养殖场仍常年直排养殖粪水”不属实,目前为办结。
            经核查:根据磐石市水利局提供材料,全市共有小型以上水库137座,举报中材料的“水库”属于山塘。调查组对该养殖小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并同时利用无人机对养殖场和山塘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查,未发现养鸡场粪污流入山塘和随意倾倒现象,山塘内鱼类也未发现死亡现象。该养殖园区建有储粪场5座,均完好无损,池边没有发现鸡粪尿外溢现象。目前,只有2家养殖户在此养殖,存栏蛋鸡1.98万只,产生的鸡粪贮存到储粪场内,且2家养殖户与吉林宏源嘉廉禾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已签订了粪便收购协议,将产生的鸡粪免费赠与该公司制作发酵肥料。因此,举报“二是该养殖场向近地水库排放鸡粪尿,造成水库水质恶化及鱼类死亡”问题不属实,举报“现该养殖场仍常年直排养殖粪水”问题也不属实。
            举报内容中“磐石市农业局”在机构改革后变更为磐石市农业农村局,磐石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从未对“确有养殖废弃物排入水库”这一行为的勘查认定。
        部分属实     无。 办结  
        59 4170 X2JL202109240076 昌邑区维昌小区垃圾乱堆,环境差,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经查,昌邑区维昌街附近小区无维昌小区,维昌街南北两侧共计6个小区,分别为:欣昌北小区、东方雅居一期、美伦堡小区,伟业花园小区、阳光广场小区、锦东花园小区,其中欣昌北小区为无物业小区,其他5小区都为物业管理小区。有物业管理的5个小区不存在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小区内环境整洁。无物业管理的欣昌北小区现场未发现垃圾堆放现象。通过走访群众了解,该小区以前存在管理不完善、垃圾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等现象,在创建文明城活动中对该小区进行了全面整治,建立了由环卫工人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清理机制,垃圾乱堆乱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基本属实     下一步,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将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督促环卫工人及时清理垃圾,为群众提供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办结  
        62 4173 X2JL202109240083 酒鬼一条街商户乱扔垃圾,产生油烟、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噪声、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3批省内编号2960号案件重复。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城管执法大队、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2021年9月11日针对群众反映的东兰路烧烤店占道经营产生垃圾、噪音及油烟直排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毕。目前,现场路面卫生情况良好,无垃圾积存现象,所有烧烤店已停止室外烧烤,转移至室内经营,并按要求使用油烟净化设备排放油烟,同时,2021年9月16日经环保局复测,噪声排放超标的商户现已达标,监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1类区规定的昼间标准55dB(A)。经过昌邑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定员定岗巡查和2021年9月26日全面排查,均未发现反弹现象。
        基本属实     吉林市昌邑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将对该区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办结  
        66 4177 X2JL202109240074 昌邑区德威御园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小区物业管理差。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延安街道及嫩江社区工作人员对小区进行了现场调查。经了解,2020年年末,小区原物业管理单位吉林市伟恒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合同到期撤出小区,在新的物业公司入驻之前存在短暂的服务空档期,期间存在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2021年,吉林建龙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入驻小区进行服务,物业公司委托昌邑区环卫处使用垃圾压缩车每日对小区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同时保洁人员对小区进行全面清扫。目前,小区管理有序、卫生干净整洁,各项物业费收支情况在小区向业主公示,各项管理资料齐全。
        基本属实     下一步,物业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住户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办结  
        69 4180 X2JL202109240072 昌邑区沈铁幸福里铁道在小区内,机动车噪声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举报铁道在小区内情况不属实,举报小区内机动车噪声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办事处、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到该小区进行调查。经查,沈铁幸福里小区内未发现铁道。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建在小区内的中心地带,部分业主在开车进出地下停车场前、后存在急刹车、鸣笛的行为,从而产生一定的噪声。
        基本属实     针对该问题,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联合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吉林市裕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一步提高小区内车辆的管理服务质量,设置限速和禁鸣标识,劝说驾驶员小区内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办结  
        71 4182 X2JL202109240071 昌邑区松江二厅附近胡同小吃一条街脏、乱、差,污水乱排,影响周边环境。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松江二厅附近胡同小吃一条街位于轻工商场和四中教委楼之间,总长度约1200米,有经营商户共计50余家,属于江梅社区。现场未发现环境脏乱差及污水乱排现象,但与江梅社区工作人员了解,该区域以前曾经有过附近商铺个别居民未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区域的垃圾桶内,后期通过社区工作人员宣传教育,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再次到该胡同勘查,未发现有环境脏乱差及污水乱排现象。 
        基本属实     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该条街路日常监管力度,每日增加巡查频次,敦促商铺要严格遵守市场管理秩序,保持干净整洁的市场环境。  办结  
        73 4184 X2JL202109240069 兴田上城小区南门一条水沟,常年臭味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9月25日,昌邑区兴华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踏查。兴田上城小区南门前为通江路,通江路为柏油硬覆盖,小区南门前与两侧均为方砖硬覆盖,小区内、外下水管线均无堵塞现象。现场无水沟、无臭味。
        不属实     无。 办结  
        76 4187 X2JL202109240081 东市场脏乱差,污水满地,垃圾乱堆。 吉林市昌邑区 水、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吉林东市场始建于1907年,东起天津街、西到吉林大街、北起中康路、南到解放大路,总面积0.72平方公里。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东市场整体升级改造工作要求,2021年7月23日,吉林市市政集团公司对东市商业圈道路及地下管网建设开始施工,路面已全面挖掘,雨水无法及时排出,造成积水泥污。由于施工封路,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每日垃圾清运速度有所减缓,但能够做到日产日清。
        基本属实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将加大环卫清扫和保洁力度,努力保持干净整洁的路面环境。 办结  
        80 4191 X2JL202109240070 松江农贸市场侧门,污水满地,臭味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大气、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松江农贸市场侧门位于吉林市昌邑区大林小区6号楼楼下,该市场共有商户90余家,主要经营蔬菜水果类、水产类,干调类及肉类食品。该市场管理单位为吉林市大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该农贸市场为非露天市场,市场侧门没有商户,街路干净整洁,不存在污水满地,臭味熏天现象。但农贸街市场里部分水产商铺前确实存在污水及异味现象,系该市场水产商铺将有异味的废弃水泼至商铺前所致。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 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立即与该市场管理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市场管理人员立即对该市场经营水产商铺进行整顿,清理污水,冲洗地面。9月26日,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勘查,部分水产商户店铺前污水已清理完毕。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和市场管理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市场日常监管力度,敦促商铺要严格遵守市场管理秩序,保持干净整洁的市场环境。  办结  
        82 4193 X2JL202109240089 铁安里小区居住环境脏、乱、差,垃圾多,举报人希望得到改善。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 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民主街道工作人员对铁安里小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铁安里小区建于1995年,是铁路自管成型的物业小区,原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为吉林铁路房产生活段,现为吉林省热力集团吉林市公共事业有限公司管理。小区物业设有专门的卫生清扫队、保安队、维修部。一是该小区无私搭乱建、无杂物堆放。墙体整洁无野广告。二是该小区内停车秩序井然,机动车均停车入位,非机动车也均停放在悬挂有非机动车停车标识牌的非机动车停车处。三是该小区内健身器材完备,且建有红色驿站及居民活动站供居民使用。四是该小区内安全设施完善,小区正门设有保安和门卡,小区内24小时保安巡逻。各重点点位设有灭火器,消防通道无阻塞。
            同时,民主街道工作人员对小区居民随机进行了走访问询,小区居民均表示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并不存在小区居住环境脏,乱,差的问题。
        不属实     无。 办结  
        84 4195 X2JL202109240065 昌邑区东市小区生活垃圾乱堆放,异味大,管理差,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昌邑区东市小区建于1988年,共有两栋楼。2020年9月,吉林市昌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进行升级改造,目前改造工程已经完毕,小区日常管理暂由居民自治管理,区住建局正在积极推进物业服务企业的进驻工作。该小区内整体环境良好,施划了停车泊位,楼道内已重新粉刷,楼道外配备了生活垃圾收纳桶,未发现生活垃圾乱堆放,异味大现象。
        基本属实     吉林东市商贸经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将在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东市小区前,继续指导居民自治管理人员对小区相关事宜进行管理,同时组织环卫保洁人员清洁小区卫生。 办结  
        86 4197 X2JL202109240109 吉林市高新区新北街道三道岭子村村民反映,村长路某以下问题:一是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将三队的两条沟渠填平,导致下游水源受污染;二是将填平的地租给淞江水泥厂和一家化肥厂,其中化肥厂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环境;三是在三道岭五队黄家大沟唐某利家门前斜对面100米左右,国有林和私有林内破坏树木200多棵。 吉林市经开区 固废、大气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执法大队派执法人员和吉林市高新区新北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两条沟渠”实为一条自然沟壑,由雨水冲刷而成,长约100米、宽1米,位于吉林市高新区新北街道三道岭子村三队三位村民(含路某)所承包的坡地上的果园之中。在每年雨季时可将少量雨水排入河道,非专用排水沟渠。2019年秋天为方便耕种,村民平整土地时,用少量建筑垃圾、黄土和部分山皮土将此沟渠填平,无生活垃圾填埋,同时填埋位置上下坡度较大,填埋后不会影响季节性雨水排入河道。三道岭子村村民现使用自来水,填平场地下游无水源地。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执法大队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淞江水泥厂”为吉林市松江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群众反映的“一家化肥厂”为吉林省嘉吉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均位于吉林市高新区新北街道三道岭子村,但都没有建设在“填平土地”上。吉林省嘉吉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租用三道岭子村集体建设用地,于2020年9月取得《关于吉林省嘉吉化肥进出口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掺混肥7万吨硫酸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建成,2021年2月调试生产,因产品销售问题从3月份停产至今。经现场勘查,厂区周围无异味。调取信访举报记录,未查到关于该企业产生异味的举报。
            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高新区农林水利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被砍伐的林木位于吉林高新区新北街道三道岭子村五社村民唐某某承包的集体林地,具有《林木采伐申请表》、《采伐调查设计》、《林木采伐许可证》(吉市资采〔2020〕126号),属合法合规采伐,并未破坏树木。不存在超面积、超时限采伐情况。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无。
            第二个问题: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执法大队将加强监管,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恢复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
            第三个问题:无。
        办结  
        87 4198 X2JL202109240085 莲花小区生活垃圾乱放,小区环境差。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联合吉林市昌邑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莲花小区位于哈达湾街与中兴街交汇处位置,建于1979-1996年,系非物业小区,占地面积为7.5万平方米,现有24栋楼100个单元。该小区由吉林市昌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日常卫生保洁工作。该小区共设置制式垃圾桶100个,能够满足小区居民就近就便投放生活垃圾,并做到日产日清,经现场与居民了解,以前有个别居民存在没有将垃圾放入垃圾桶内的行为,但经过社区工作人员对个别居民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积极劝导,目前该现象已经基本杜绝。现场未发现小区内生活垃圾存在乱放的现象。
        基本属实     下一步,吉林市昌邑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强网格管理,强化巡查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办结  
        90 4201 X2JL202109240063 昌邑区吉炭小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到达吉炭小区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吉炭小区位于通江路与四川路交汇处,共有居民2893户。小区物业由吉林市昌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小区内日常保洁由昌邑区环卫处负责。工作人员现场与物业经理及周边居民了解,以前确有个别居民存在随意丢弃垃圾现象,但经社区工作人员对该行为积极劝导,目前该现象已经基本杜绝。工作人员现场未发现任何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9月26日,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勘查,未发现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
        基本属实     下一步,吉林市昌邑区通江街道城管科与社区工作人员将加强网格管理,强化巡查力度,确保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办结  
        96 4207 X2JL202109240066 昌邑区嫩江街筑石居易小区北门垃圾通道,常年臭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的筑石居易小区位于昌邑区嫩江街与辽宁路交汇处,始建于2006年,现有40栋楼,1834户居民。该小区物业由吉林市筑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工作人员现场从小区物业了解到,园区内生活垃圾每天早上由专人对各个单元垃圾桶内垃圾进行装车,然后垃圾车从西门驶出,垃圾车未从北门通行过。以前曾有过个别居民在此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象,后期通过社区和物业工作人员宣传教育,此问题得到解决。现场未发现筑石居易小区北门垃圾通道,都是人行道和机动车通道,环境整洁,无异味。

        基本属实
            下一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办事处和吉林市筑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要加大对该小区的管理力度,为小区居民提供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办结  
        100 4211 X2JL202109240112 举报人曾于9月1日向督察组反映“一是北极街和中东路城区过往载重车、中型货车、出租车鸣笛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二是北极街西山香麓一期28号楼宜佳超市和5号楼号友邻生活超市门前的儿童游戏机开放到深夜,噪音严重扰民;三是原宠物生活馆改成麻将馆,麻将声音极其扰民。”的问题,举报人反映上述问题无改善。 吉林市船营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7批省内编号663号案件重复,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6日,船营交管大队到现场核查。经查,北极街和中东路城区每天早晚高峰车流量较大,一些货运车辆、出租车和部分私家车在紧急避险时,偶尔鸣笛示警,存在鸣笛噪声扰民问题。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北极派出所联合北极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9月6日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乐邻生活超市有儿童游戏机三个,开放经营到20点;宜家超市有儿童游戏机两个,开放经营到21点,使用过程中确实存在扰民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对两家单位进行劝导,立整立改,开放时间最晚不超过18点,杜绝扰民。经9月10日再次现场检查,游戏机已停止使用,整改完毕。接到本次举报后,9月26日再次现场检查,游戏机停止使用,仍封存中。
            第三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北极派出所联合北极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9月6日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老年活动站内有4张麻将桌,每天经营至23点,存在噪声扰民问题。北极派出所联合北极街道办事处要求其立即整改,该经营者表示会积极配合。经9月10日再次现场检查,麻将馆现已歇业关闭。接到本次举报后9月26日再次现场检查,麻将馆现仍歇业关闭中。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
            一是船营交通管理大队即日起加大巡逻管控力度,对鸣笛可疑车辆驾驶人提出警告,告知驾驶人建城区内禁止鸣笛。
            二是现已在北极街、中东路增设了禁鸣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建城区内禁止鸣笛。
            第二个问题:无。
            第三个问题:无。
        办结  
        101 4212 X2JL202109240073 昌邑区辽东小区脏、乱、差,小区垃圾乱堆乱放,市场污水满地,影响周边环境。 吉林市昌邑区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辽东小区位于昌邑区解放北路,辽宁路与新地号街交汇处,建于1996年,共有楼房22栋,属非物业小区,该小区内存在自发市场。现场发现该小区内存在无主垃圾乱堆放和6处装修垃圾,经核实,6处装修垃圾分别由辽东小区4-1-301、1-4-302、12-2-103、18-8-2、19-4-401、16-1-302产生。小区自发市场内因下雨加之路面不平,导致少量积水,无异味,现场未发现污水遍地现象。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联系人员和车辆对无主垃圾进行清理,并于9月26日19时清理完毕,同时,联系6处装修垃圾的业主,业主承诺装修完毕后立即清理。
            下一步,昌邑区新地号街道工作人员加大对此区域的监管力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阶段性办结  
        103 4214 X2JL202109240060 吉林市昌邑区欣都小区门前道路下水管常年返污水,形成一条臭水沟,散发难闻气味。诉求:尽快整改。 吉林市昌邑区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9月26日下午13时30分,吉林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在昌邑区欣都小区南侧和西侧共有5个出入口,门前均为水泥路面,没有污水井返水情况,路面洁净。与小区毗邻的通江街和吉林大街污水管线畅通,没有堵塞情况,现场无异味。
        不属实     无。 办结  
        104 4215 X2JL202109240122 东局子街道欣炭社区河段,东滩街至乌拉公园正门之间。乌拉公园南侧松花江河床上,有一处违建房屋,面积约1000㎡,并且配备两个网球场、一个足球场,该处违规建筑已存在10余年,影响松花江汛期行洪。 吉林市昌邑区 其他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昌邑区农业农村局、吉林市昌邑区东局子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踏查。现场检查,该处房屋建筑面积实为137平方米,其足球、网球场地目前正常开放。经核实,该处现由吉林市松花江网球俱乐部负责管理,法人代表杨某学,房屋及运动场地确实占用河道,且未办理占用河道审批手续,属于违建房屋。
        基本属实     鉴于该处场所承载功能为公益性健身,昌邑区农业农村局责成杨某学限期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该处是否影响松花江汛期行洪进行专业性评估。若影响,则依法依规予以拆除;若不影响,则同步补办占用河道审批手续。 阶段性办结  
        111 4222 X2JL202109240115 龙潭区土城子新38栋居民反映:一是小区内下水井堵塞,致使小区内街道污水横流、臭气熏天,严重污染居住环境;二是该小区门市小南屯饭店私改下水管道,致使13、14单元住户厨房下水管道无法使用。 吉林市龙潭区 其他     问题一: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群众举报的龙潭区土城子新38号楼位于龙潭区遵义路,为独栋楼,居民反映的“小区”即为此楼。该楼共有16个单元、165户居民、21处下水井,无物业管理,目前由社区代管。
            2021年9月25日,龙潭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和龙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了解,该楼因年久失修曾存在下水井堵塞、污水外溢问题。2021年6月,龙潭区对该楼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楼前21个下水井无堵塞情况,周围方砖整齐、地面干净、空气良好。现场无污水、无异味。
            问题二: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1年9月25日,龙潭区龙华街道办事处和龙潭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小南屯饭店位于该楼13、14单元一层,因该楼年代久远,且小南屯饭店曾多次更换负责人,现场已无法查清饭店是否私改排污管道。现场检查小南屯饭店有油水分离器,但由于管线老化、管径较细,且与楼上居民共用排污管线,造成该楼13、14单元污水管线堵塞,影响楼上住户使用。
        基本属实     问题一:无。
            问题二:龙潭区住建局计划对13、14单元的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将居民与商户的排水管线分离。小南屯饭店使用现有的排污管线,为楼上居民新建一条污水管线独立排放,且不与小南屯饭店使用同一下水井,改造后将彻底解决该问题。预计于2021年10月7日前完工。
        阶段性办结  
        117 4228 D2JL202109240061 丰满区南部新城幸福家园小区南侧50米位置有一处养猪场,每天散发异味,并将畜禽粪水排至松花江内,污染江水。 吉林市丰满区 水、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幸福家园小区位于丰满区红旗街道小兰旗村三社,小区南侧50米处为小兰旗村三社部分村民承包地,面积约1.5万平方米。
            2021年9月27日,丰满区工作人员对幸福家园小区南侧50米处的区域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排查,经现场核实,现场多为村民承包地,没有养猪的痕迹,现场也未发现存在异味,不存在畜粪粪水排至松花江内问题。
        不属实     无。 办结  
        121 4232 X2JL202109240051 丰满区泰山路阳光小镇小区2、3、4号楼一楼门市饭店油烟、噪声扰民。 吉林市丰满区 大气、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该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9批省内编号944号、第15批1672号、第20批2484号案件、第24批次3229号案件重复。
            第9批944号案件中,“通记打边炉”存在营业期间未能及时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及排风机噪声超标情况;“品臻牛鲜肉火锅”存在缺少油烟净化设施及排风机噪声超标情况;“乾乾烤肉坊”存在排风机噪声超标情况;“郭家潮汕菜馆”存在排风机噪声超标情况。
            2021年9月5日,“品臻牛鲜肉火锅”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通记打边炉”规范开启油烟净化设施。2021年9月8日,“品臻牛鲜肉火锅”、“通记打边炉”、“乾乾烤肉坊”、“郭家潮汕菜馆”对排风机加装隔声棉。2021年9月10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到现场进行复查,并对4家饭店排风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要求。2021年9月11日,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复查,“通记打边炉”、“品臻牛鲜肉火锅”按照标准整改完毕后,没有再次出现油烟、噪声扰民情况。2021年9月19日,丰满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品臻牛鲜肉火锅”、“乾乾烤肉坊”油烟净化设施运行规范,“郭家潮汕菜馆”、“通记打边炉”处于停业状态中。
            2021年9月26日,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场进行核查,“品臻牛鲜肉火锅”、“乾乾烤肉坊”油烟净化设施运行规范;“郭家潮汕菜馆”、“通记打边炉”处于停业状态中,未发现油烟扰民情况。(新增调查情况)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对“品臻牛鲜肉火锅”、“乾乾烤肉坊”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现场有轻微噪音情况,经对排风机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昼间55dB(A))要求。因“通记打边炉”处于停业状态,无法对排风机进行噪声监测。(新增调查情况)

        基本属实

            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要求“品臻牛鲜肉火锅”、“乾乾烤肉坊”两家饭店安装变频器,降低排风机转数,减少风量排放,并在营业期间控制好排风机挡位,降低噪音分贝。
            下一步,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将继续加大对该类问题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油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办结  
        123 4234 X2JL202109240054 一是龙潭区江密峰镇吉化炼油厂有一大型工业垃圾场,位于江密峰镇小川村二社的上风向,工业垃圾粉尘含有大量化学物质,影响小川村二社居民健康;二是该炼油厂火炬燃烧产生噪声、且昼夜轰鸣,影响附近居民休息;三是该炼油厂新老装置生产车间、火炬等排放的硫化氢等异味气体,影响下风向居民身体健康。 吉林市龙潭区 大气、噪声、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该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9批省内编号3919号案件重复。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4日,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吉化公司炼油厂是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厂(以下简称吉化炼油厂),1976年9月建成投产。查阅建厂以来的资料,未发现该厂建设过大型工业垃圾场。现场勘查未发现该厂场内和周边建有大型工业垃圾场。9月25日,执法人员到周边居民区进行走访,居民指认的上风向地点未发现工业垃圾场痕迹。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炼油厂的火炬排放噪声,昼夜轰鸣,情况属实;影响附近居民休息,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4日现场检查,吉化炼油厂目前有3台火炬,北侧是芳烃火炬和催化火炬,东侧是加氢火炬,均处于正常状态,长明灯点亮。该厂连续生产,厂界昼夜均可听见噪声,在厂界建有3米高隔声墙。现场组织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在火炬启用时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调取该厂厂界噪声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满足国家排放标准。
            第三个问题:经调查,情况部分属实。该炼油厂新老装置生产车间、火炬等排放的硫化氢等异味气体,情况属实;影响下风向居民身体健康,情况不属实。
            经查,吉化炼油厂排放异味废气的主要生产装置为两套硫磺装置,硫磺装置废气排口主要排放的污染物为硫化氢和二氧化硫;同时,各装置VOCs动静密封点存在异味无组织排放。2021年9月24日现场检查,吉化炼油厂两套硫磺装置均正常生产,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火炬系统均处于正常状态。2021年9月24日市环境监控中心同步对两套硫磺装置废气有组织排放和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其中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3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5的标准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要求。现场调取该企业2021年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满足国家排放标准要求。2021年9月25日,在龙潭区江密峰镇小川村居民区巡查,未闻到异味。经查,2019年7月末,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小川村居民区环境空气进行调查,结论为“居民住宅区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相应国家标准,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部分
        属实
            第一个问题:无。
            第二个问题: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要求该厂加强日常管理,保证装置运行平稳,减少火炬启动;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第三个问题: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持续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对全厂密封点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泄漏检测,对发现的泄漏点按规范及时修复。
        办结 *
        129 4240 D2JL202109240056 龙潭区龙兴村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医疗垃圾焚烧场每天晚上焚烧垃圾产生严重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吉林市龙潭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凌晨4时,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的吉林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现已变更为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30t/d焚烧炉和70t/d焚烧炉两套焚烧处理装置,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两套装置均配套建急冷塔、脱硫、除尘、活性炭吸附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收集处置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医药、药品;HW04、HW05、HW06有机溶剂废物;HW07热处理含氰废物;HW08废矿物油等8类危险废物,年经营规模21000吨。30t/d焚烧炉于2021年9月22日按计划停产检修;70t/d焚烧炉正常生产,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对该厂厂界进行巡查,可以闻到较淡异味。焚烧炉为连续运行生产,调取生产曲线运行平稳,昼夜生产波动较小。
            2021年9月26日凌晨4时,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厂70t/d焚烧炉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取样监测。其中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现有标准值。现场调取三季度该厂30t/d焚烧炉、70t/d焚烧炉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自行监测数据,监测结果满足上述国家排放标准。
        基本属实     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危废暂存库密封工作,并合理规划危废处置方案,减少倒运作业,有效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 办结  
        130 4241 D2JL202109240055 丰满区南部新城盈胜星光小区南侧有一处养猪场,每天散发大量异味,且每天下午5点半-6点半之间将禽畜污水排放至松花江内,污染环境。 吉林市丰满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此问题与第5批省内编号464案件、第9批省内编号926案件、第9批省内编号930案件、第21批省内编号2526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12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2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5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7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9、第22批省内编号2847案件和第22批省内编号2874号案件重复。            
            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南部新城盈胜星光小区南侧有一处养猪场为张某养猪场,负责人张某。2005年建成后投入使用,用地总面积约6300平方米,猪舍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现存栏育肥猪900余头,系规模化养殖场,该养猪场不在《吉林市本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2021年9月25、26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和丰满区红旗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该养猪场建有一座15立方米防渗防雨储粪池,两座70立方米防渗尿液池。猪粪全部存放于防渗防雨储粪池内,尿液通过管线排入防渗尿液池。自家备有一台专门转运车辆,粪污清理后能够及时转运,并喷除味剂进行处理。猪舍粪便清理后直接装车运走。装车完毕后储粪池及时喷洒属地政府提供的除味剂。猪粪清运前暂存时产生异味,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经核实,该养殖场北侧松花江直线距离700余米,距东南侧鸡冠山河新河道最近距离约50米。丰满区工作人员对该养猪场东侧的鸡冠山新河道进行排查,沿河两岸均未发现污水排口,且该养猪场备有防渗尿液池,不存将禽畜污水排放至松花江内,污染环境的问题。
        基本属实     下一步,丰满区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属地红旗街道对养殖户统一发放除味剂,对粪污进行喷淋除味处理,及时消除异味;林牧部门加强对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进行监管。 办结  
        134 4245 X2JL202109240055 龙潭区乌拉街镇前阿拉八社东沟20.26公顷林地中有多处坟墓,祭祀时,祭祀用品随意丢弃。 吉林市龙潭区 生态     经调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19批省内编号2278号、第20批省内编号2427号、第26批省内编号3528号案件重复。
            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前阿拉村八社东沟屯东侧,林地面积实为20.34公顷,周围无居民住宅。该地原为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鹿厂的鹿柴基地,林地权属为国有(非森林经营单位),由乌拉街满族镇人民政府经营管理。2007年,乌拉街满族镇人民政府将该地块承包给个人。2021年9月25日,龙潭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该区域现可确定有主坟墓2座,周围存在2个花圈等祭祀物品。长久以来遗存下来的、暂时不能确定坟墓主人或坟墓主人亲属情况的100余座。
        基本属实     针对在林地内埋坟的行为,龙潭区相关部门将对确定的违法责任人依法查处,责令其在2021年底前迁移坟墓并恢复林地原貌。对于无主坟墓,也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处理。下步,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潭区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林地保护与管理,严禁在林地内违法修建坟墓。 阶段性办结  
        137 4248 D2JL202109240049 丰满区南部新城松江南路幸福家园小区东侧200米处有养猪场及养鸡场,每天散发恶臭,并将禽畜污水直排至松花江内,污染江水,现居民要求将其迁移。 吉林市丰满区 大气、水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南部新城松江南路幸福家园小区东侧200米处,位于丰满区红旗街道小兰旗村一社村民承包地。现场多为弃耕地,有空房和蔬菜大棚,占地面积约30000平方米。
            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丰满区红旗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丰满区南部新城松江南路幸福家园小区东侧200米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的区域为小兰旗村一社村民承包地,现为弃耕状态,建有蔬菜大棚和临时建筑(养殖房),现场未闻到异味,没发现任何水流出,周围没有沟渠。蔬菜大棚和临时建筑为小兰旗村一社村民(韩某、赵某某、宋某某)在2015年为提高经济收入建设(一般耕地建养殖房,符合《吉林省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厅、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畜牧管理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后因资金问题在建成后没有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闲置至今。因此,群众反映的“有养猪场及养鸡场,每天散发恶臭,并将禽畜污水直排至松花江内,污染江水”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办结  
        139 4250 X2JL202109240037 2013年起亮甲山水库承包人迟某钧私自挖掘亮甲山水库范围内的山体,运走砂石料约万余立方米,用于建设停车场、码头,造成大面积山体裸露,破坏生态环境;2020年当地居民反映该问题,舒兰市相关部门给予简单回复,无相关处理措施。 吉林市舒兰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查,举报反映的私自挖掘亮甲山水库范围内的山体,地点位于舒兰市亮甲山水库大坝西南侧,亮甲山水库办公室东侧。2013年,亮甲山水库管理局为建设廉租房项目,委托施工方迟某钧在该处山体开采砂石用于场地平整。剩余砂石用于修建上鱼码头和停车场。2021年1月21日,舒兰市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委托吉林旭升地质勘测有限公司对该处开采情况进行了勘测 并出具了迟某钧承建亮甲山水库工程项目采挖山体勘测报告》,结论为采挖面积400平方米,采出量3290立方米,对比1984年林相图显示该地块为非林地。2021年8月19日,舒兰市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依法对舒兰市亮甲山水库管理中心(原亮甲山水库管理局)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现场无开采情况,原采挖处已自然生长植被。
            群众反映的情况,舒兰市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已多次向上访人进行了明确说明,不存在简单回复,无相关处理措施情况。
        基本属实     2021年9月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罚决定:没收亮甲山水库管理中心违法所得人民币8225元,并处罚款1645元。 办结  
        143 4254 X2JL202109240034 一是北大湖御湖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至今仍在施工;二是该项目建设在北大湖排洪河道上,影响汛期行洪。 吉林市永吉县 其他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6日,北大湖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北大湖御湖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于2021年6月7日开始平整场地作业。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122022100000091),9月26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吉市水审批〔2021〕48号)。开工时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4月16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并报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仍在施工。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白马夫河上游北大湖开发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吉市水审批〔2021〕13号)要求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建筑物外沿按堤顶线外退让13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蓝线内,满足河道防洪及管理用地要求。不存在建设在北大壶排洪河道上,影响汛期行洪的问题。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北大湖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分别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吉市建北质改字第18、19、20号),责令其停止施工,下一步将协助企业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前期手续,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第二个问题:无。
        阶段性办结  
        154 4265 X2JL202109240082 一是磐石市呼兰镇东山处有一个“东山-沙坑”,周边居民、企业都去违法挖沙、该行为已持续多年,导致山体被挖掉一小半、大量植被被破坏;周边居民和企业将各种垃圾倒入沙坑及山的周边,大坑已被填满垃圾,上面覆盖砂土。二是该处有养牛户圈山放牧,破坏植被。 吉林市磐石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问题一:“周边居民、企业都去违法挖沙、该行为已持续多年,导致山体被挖掉一个小半、大量植被被破坏”不属实。“周边居民和企业将各种垃圾倒入沙坑及山的周边,大坑已被填满垃圾,上面覆盖砂土”属实。
            经现场核查,呼兰东山砂坑土地类型为裸地。山体被挖一小半是大约20-30年前呼兰村、二道村村民修田间路、垫院子等取砂自用形成,不存在挖砂出售的行为。村民取山砂自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为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规定,不属于违法开采行为。磐石市呼兰镇政府现场调查时发现在砂坑内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为附近村民近期内倾倒,约60立方米,上面覆盖砂土。没有列入非正规垃圾点整治项目。呼兰镇政府接到案件后立行立改,立即组织挖掘机和运输车辆将垃圾全部清理到磐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目前砂坑已填平并恢复原貌。
            问题二:经调查,该砂坑存在铁蒺藜围山现象,是为了保护林内栽植的红松而设立的保护性围栏,不存在养牛户圈山放牧,破坏植被的现象。
        部分属实     呼兰镇政府接到案件后立行立改,立即组织挖掘机和运输车辆将垃圾全部清理到磐石市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目前砂坑已填平并恢复原貌。 办结  
        159 4270 D2JL202109240035 丰满区松江南路幸福家园小区西侧100米左右的养猪厂异味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吉林市丰满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5批省内编号464案件、第9批省内编号926案件、第9批省内编号930案件、第21批省内编号2526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12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2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5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7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9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47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74案件和第30批省内编号4241号案件重复。                                                                 
            群众反映的松江南路幸福家园小区西侧100米左右养猪厂为张某养猪场,负责人张某。2005年建成后投入使用,用地总面积约6300平方米,猪舍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现存栏育肥猪900余头,系规模化养殖场,该养猪场不在《吉林市本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2021年9月25、26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和丰满区红旗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该养猪场建有一座15立方米防渗防雨储粪池,两座70立方米防渗尿液池。猪粪全部存放于防渗防雨储粪池内,尿液通过管线排入防渗尿液池。自家备有一台专门转运车辆,粪污清理后能够及时转运,并喷除味剂进行处理。猪舍粪便清理后直接装车运走。装车完毕后储粪池及时喷洒属地政府提供的除味剂。猪粪清运前暂存时产生异味,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基本属实     下一步,丰满区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属地红旗街道对养殖户统一发放除味剂,对粪污进行喷淋除味处理,及时消除异味;林牧部门加强对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进行监管。 办结  
        160 4271 X2JL202109240042 举报人曾于9月14日向督察组反映“一是昌邑区百业兴邦饲料加工厂早6点至晚22点进行生产加工,锅炉泄压排气噪声严重扰民。二是处理炉渣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三是厂区内有2个储油罐容量共100余吨,异味扰民。”的问题,举报人指出9月16日-9月22日,该加工厂噪声问题有所改善,生产时间缩短至3小时,并且储油罐已移走;但居民反映9月23日该加工厂噪声问题又恢复至原来状态,同时举报人置疑该加工厂距离居民区仅5米,选址是否合规。 吉林市昌邑区 噪声、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该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0批省内编号2356号案件重复。
            来信举报“一是昌邑区百业兴邦饲料加工厂早6点至晚10点进行生产加工,锅炉泄压排气噪声严重扰民。二是处理炉渣时产生大量粉尘污染。三是厂区内有2个储油罐容量共100余吨,异味扰民。”,该问题曾在2021年9月15日举报第20批省内编号第2356号中已办结。
            针对群众反映“9月23日该加工厂噪声问题又恢复至原来状态,同时举报人置疑该加工厂距离居民区仅5米,选址是否合规。”问题,2021年9月25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及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经查,该企业自2021年9月初进行锅炉安全阀排气校验后,至今没有再进行校验,锅炉安全阀无排气行为。该企业日常生产结束后锅炉内剩余蒸汽经管线输送至厂区内工人浴池用于加热洗澡水,此过程不产生噪声。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厂区外东侧有居民点,距企业厂界不足5米,现状与2008年项目建设时周边情况没有改变。经查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项目选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不属实     无。 办结  
        161 4272 D2JL202109240038 丰满区红旗街道星光江城小区南侧位置有养猪场,每晚五点开始散发恶臭,污染周边环境。 吉林市丰满区 大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5批省内编号464案件、第9批省内编号926案件、第9批省内编号930案件、第21批省内编号2526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12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2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5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7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39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47案件、第22批省内编号2874案件、第30批省内编号4241案件和第30批省内编号4270号案件重复。                                 
            群众反映的丰满区红旗街道星光江城小区南侧位置养猪场为张某养猪场,负责人张某。2005年建成后投入使用,用地总面积约6300平方米,猪舍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现存栏育肥猪900余头,系规模化养殖场,该养猪场不在《吉林市本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
            2021年9月25、26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和丰满区红旗街道工作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实地踏查。该养猪场建有一座15立方米防渗防雨储粪池,两座70立方米防渗尿液池。猪粪全部存放于防渗防雨储粪池内,尿液通过管线排入防渗尿液池。自家备有一台专门转运车辆,粪污清理后能够及时转运,并喷除味剂进行处理。猪舍粪便清理后直接装车运走。装车完毕后储粪池及时喷洒属地政府提供的除味剂。猪粪清运前暂存时产生异味,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基本属实     下一步,丰满区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属地红旗街道对养殖户统一发放除味剂,对粪污进行喷淋除味处理,及时消除异味;林牧部门加强对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规模化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进行监管。 办结  
        166 4277 X2JL202109240049 举报人之前曾反映“龙潭区金隆肉联厂凌晨开始生产,产生噪声,异味严重,并将废水直排至松花江,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未看到进展。 吉林市龙潭区 水、大气、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2批省内编号第2800号案件重复。
            吉林市龙潭区金隆肉联厂(原吉林市金龙肉联厂)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道3委15组。该企业15000头/年生猪屠宰项目于2005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1月建成,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厂房占地面积800平方米。2005年5月在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2015年12月通过吉林市环境保护局验收。2019年12月,吉林市龙潭区金隆肉联厂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
            2021年9月17日接到第22批省内编号第2800号转办案件后,龙潭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每日生产时间为凌晨2时至5时,生猪屠宰规模约20头/天,车间内建有6立方米的防渗循环水池,褪毛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厂房内冲洗地面及设备产生废水约2吨/天,废水通过防渗管道排入并暂存在厂区的防渗防漏不锈钢污水罐内(容量15立方米),罐内污水定期通过罐车运送至吉林市龙海畜禽综合加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清运手续齐全,未发现废水直排至松花江的情况,发现企业车间与厂区有轻微猪粪异味。2021年9月18日对该厂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龙潭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对异味进行整改。2021年9月18日,该企业已按要求立整立改,对卸猪台、待宰圈、屠宰间、运猪车辆进行彻底消毒,消除异味。
            2021年9月26日,龙潭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该企业已建立常态化除臭、消毒制度,每天喷洒2次除臭剂和消毒剂,现场未发现异味。9月26日2时至4时,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再次对吉林市龙潭区金隆肉联厂的厂界噪声和异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90)三类区和《恶臭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类要求。在噪声达标排放的基础上,企业自行采取了在厂区东侧围墙加装彩钢板的隔音降噪措施,进一步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不属实     无。 办结  
        174 4285 X2JL202109240023 一是吉林市嘉孚泽华固体废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环评报告作假并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二是收集催化裂化催化剂废剂七千余吨,未经任何生产拆解环节,冒充“复活剂”转移至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五千余吨,剩余两千余吨废剂违规存放在公司内。 吉林市经开区 其他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查,2019年嘉孚泽华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写了《吉林市嘉孚泽华固体废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废FCC催化剂(原料来源变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吉林市嘉孚泽华固体废物治理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废FCC催化剂(原料来源变更)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市(经)环建字〔2019〕1号),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向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了相关申请材料,办理了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LS-2202020122),通过了环保验收。2020年取得了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2202020122)。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收集催化裂化催化剂废剂七千余吨,未经任何生产拆解环节,冒充“复活剂”转移至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五千余吨,部分属实;剩余两千余吨废剂违规存放在公司内,不属实。
            2021年9月26日,执法人员到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2019年4月至今,企业共接收废催化剂9324.97吨,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该企业生产设备主要包括气流分级机、预处理打浆罐、中间搅拌罐、带式过滤机、气流干燥机、空压机等,具备FCC废催化剂生产处理能力,产品名称为复活平衡剂。经核实,整个生产工艺中无拆解环节,经调阅企业生产记录和销售凭证显示,目前已销售5670吨,没有销往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企业已将产品企业标准上传至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产品转移过程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结合来信反映废剂未经任何生产拆解环节,冒充“复活剂”转移出省的情况,执法人员重点对嘉孚泽华生产过程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发现企业燃气使用情况与物料平衡核算结果不符,目前已立案调查(吉市环立〔2021〕ZD9号),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调查工作,届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当前,危废库中共有库存废催化剂1994.97吨,该场所符合贮存危废要求,废催化剂是生产原料,无须处理后存放。
        部分属实     执法人员将对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下一步将针对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预计10月31日前完成调查工作,届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 阶段性办结  
        178 4289 D2JL202109240024 一是珠海街盈胜满庭芳小区2号楼1楼室外安装大型排烟系统每天7点-17点左右油烟味严重,并且排烟机噪声扰民;二是小区内江南国电供热公司采暖期供热泵房昼夜噪声扰民的问题。举报人反映多次,均未得到解决。 吉林市高新区 噪声、大气     经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10批省内编号1087、第12批省内编号1282、第20批省内编号2512、第21批省内编号2684号案件重复。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群众反映的胜盈满庭芳小区实为盈胜满庭芳小区,位于高新区珠海街299号。盈胜满庭芳小区2号楼1楼为非餐饮经营业户,为私人住宅。
            2021年9月7日,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执法大队(以下简称环保高新执法大队)和吉林高新区行政管理执法局二中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排烟机为朱某某个人私家厨房安装,2021年4月开始使用,在早、中、晚饭时开启,业主已在自家楼体室外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排烟机在运行时有噪音扰民现象。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经环保高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供热泵房是小区北侧独立建筑,泵房内地下有4台供热泵,在采暖期时运行为小区供热。目前为非采暖期,该泵房未运行使用,无噪声产生。
        部分属实     第一个问题:2021年9月7日,环保高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小区物业服务人员规劝业主立即采取措施对该排烟机进行降噪处理,降低噪声排放,避免扰民。2021年9月8日,经环保高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复查,该排烟机已完成整改,加装了隔音罩,现场无明显噪音。2021年9月16日和9月25日,环保高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2次复查,现场无明显噪音。   
            第二个问题:环保高新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要求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供热部在采暖期前对该泵房进行检修,完善隔音降噪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办结  
        179 4290 D2JL202109240044 昌邑区重庆路公证处对面金岸国际楼盘从早6点到晚10点施工,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吉林市昌邑区 噪声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8日,吉林市住建局、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检查,目前该工程处于做护壁钢筋笼、降水支护、院内倒运土方阶段,施工时间为8时30分至22时。从现场情况看,确有施工噪音产生。
            2021年9月28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委托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工地施工期间场界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62dB(A),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昼间标准〔70dB(A)〕。
        基本属实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昌邑区分局现场要求,在昼间施工期间,严格注意施工噪音产生,禁止夜间施工。同时,吉林市住建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 办结  
        190 4301 X2JL202109240013 举报人对之前反映“松江西路临江游园,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一直有人使用扩音器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问题处理不满意,举报人指出噪音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希望有个更好的解决办法。 吉林市船营区 噪声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松江西路临江游园,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松江西路临江门桥西侧江边,是市政公用设施。多年以来,每日在此娱乐活动人员近千人,一直都是老年群众自发聚集进行文体活动的场所。2021年9月26日,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临江派出所联合船营区临江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查,因群众自发在临江游园聚集,并携带各种乐器及音响进行声乐演唱,声音较大影响居民休息。
        属实     公安机关对音乐声音较大的人员群众进行现场制止和谈话,告知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减少使用音箱的频次。
            下一步,船营区临江派出所将联合船营区临江街道办事处将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此地监管巡查,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办结  
        194 4305 X2JL202109240016 船营区黄旗街道广泽澜香小区40-3栋、40-5栋、40-6栋三户居民砍伐树木、破坏植被,在破坏植被处建围墙、地面硬化,未经审批扩建房屋,破坏路灯等公共设施。举报人要求拆除违建房屋、围墙、硬化地面,恢复绿地、植被。 吉林市船营区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船营区黄旗街道办事处联合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船营分局、广泽澜香物业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小区40-3、40-5、40-6三栋别墅业主在翻建自家花园围墙时,将原有围墙向外扩建约0.4米,将园区红瑞木篱和附近的两处小区公共照明灯破坏,未扩建房屋,存在占用公共绿地、破坏植被和路灯问题。三栋别墅业主所破坏的红瑞木篱,约30米长,0.5米宽,0.5米高,为小区绿植,不存在砍伐园区内树木问题。三栋别墅院内地面硬覆盖为原有地面硬化,不存在将公共绿地硬化问题。
        基本属实     船营区黄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联合广泽澜香物业公司要求该三户业主立即拆除占用公共绿地的花园外墙,同时恢复被破坏的绿植红瑞木篱及两处路灯,由物业公司监督整改,计划于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198 4309 X2JL202109240028 举报人曾于9月17日向督察组反映“蛟河市天北镇马路沟村王某安动用挖掘机、推土机、铲车等机械设备破坏林地,该林地位于天北林场,其承包林地面积2.8公顷,实际破坏林地面积超过5公顷,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后,当地林业部门实地测量了损坏林地面积,测量结果与实际林地破坏面积不符。 吉林市蛟河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蛟河市林业局稽查大队、天北镇政府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经查,蛟河市天北镇马路沟村王某安动用挖掘机、推土机、铲车等机械设备破坏林地问题,天北派出所已于2021年7月6日立案侦查,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天北林场和天北派出所现地实测侵占林地面积15187平方米,在允许误差范围内。不存在“测量结果与实际林地破坏面积不符”问题。因此,“当地林业部门实地测量了损坏林地面积,测量结果与实际林地破坏面积不符”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无。 办结  
        201 4312 X2JL202109240056 桦甸市红石林业局天桥沟小区50余户居民及天桥液化气站上面6户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万两河支流,污染河水水质。 吉林市桦甸市 固废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21年9月25日,红石林业局森林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处、红石林业局公共事业管理处、桦甸市生态环境分局、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万两河支流情况属实,现场调查发现,部分临河较近的居民将生活垃圾倒入万两河支流。对此,我局已将河道垃圾进行了清理,在河堤明显处设立了4个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并在主要出入路口和河堤附近增设了17个移动垃圾桶。今后,我局将联合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和巡查,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及时制止居民乱倒垃圾。
            污染河水水质情况不属实。2021年9月26日,经桦甸市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站分别对天桥沟小河(万两河支流)倾倒垃圾范围上游下游50米处取水采样化验,化验结果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水体标准。
        基本属实     已将堆放在河堤上的生活垃圾清理完毕,今后,我局将联合红石砬子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区域的监管和巡查,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及时制止居民乱倒垃圾。 办结  
        203 4314 X2JL202109240011 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主任王某生,一是王某生以招商引资为名,将靠山村原村部拆除,在此建设化工厂,该化工厂夜间生产,产生异味,污染环境;二是王某生将原村砖厂附近的集体土地,以130余万元卖给外地人刘某国,在此建设千余平方米的工业废料库,污染周边环境;三是王某生将刘某国工业废料库南侧一养鱼池承包给李某丽,用于存放垃圾灰,起风时,扬尘污染严重。 吉林市龙潭区 大气     第一个问题办理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王某生现任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书记,2017年9月14日,因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原村委会房屋破损无法使用,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靠山村原办公室位置租赁给单某志(单某志与单某萍为姐弟关系),租赁面积1300平方米(地类为建设用地)。不存在“王某生以招商引资为名,将靠山村原村部拆除。”情况。
            “靠山村原村部”现使用者为吉林北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某萍。主要经营脱硫剂项目,生产工艺为将重钙、粉煤灰、水泥、水等原料按比例配料搅拌后送入挤条机挤条,烘干筛分后生成脱硫剂。该企业于2020年3月26日取得《关于吉林北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脱硫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年8月27日取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表》,2021年9月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1年7月竣工,2021年8月投产。该企业工艺废气是烘干时产生的少量水蒸气和上料、筛分时产生的粉尘无其它异味气体,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21年9月23日、25日,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对该企业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第二个问题办理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经查,“原村砖厂”实为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砖厂,位于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一社,现使用者吉林市添庆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某国。原靠山村砖厂土地性质为靠山村集体土地,2009年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关闭。2016年9月1日,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民委员会与吉林市鹏禹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付某禹、孙某杰、尹某刚)签订《协议书》,将废弃砖厂及周边荒芜空地租赁给鹏禹化工有限公司。同日,尹某刚与吉林市添庆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将该地块(地类为建设用地)转包给刘某国。不存在“王某生将原村砖厂附近的集体土地,以130 余万元卖给外地人刘某国”情况。
            2016年10月,刘某国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一社集体土地2431平方米(采矿用地2431平方米、建筑物占地2431平方米)建设库房,原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对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吉市国土资罚字〔2018〕3035号)。因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事项,原吉林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申请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4月18日,龙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准予强制执行((2019)吉0203行审14号)。
            经查,吉林市添庆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粉煤灰储存、销售项目,该企业于2018年7月26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工业废料库”实为添庆宣公司建设的粉煤灰储存库。公司现场有1座密闭储灰库、1条封闭输送管道、2辆全封闭粉煤灰运输罐车,装卸运输全程封闭,库房门窗紧闭无破损,未发现有污染环境的现象,周边农田距离该公司约500米,农田地面及农作物叶片上未发现有粉煤灰。该企业已于2020年6月23日将粉煤灰储存库破损窗户修复完毕,储存库全部密闭,散落在库房外粉煤灰清理干净。2021年9月25日对该企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020年4月23日,吉林市生态环境局龙潭区分局检查发现吉林市添庆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粉煤灰储存库窗户部分破损导致装卸时出现粉煤灰扬散情况,2020年6月6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吉市环责改字〔2020〕LT3号),责令该企业对贮存粉煤的库房进行密闭管理,装卸过程中采取有效除尘措施。2020年8月3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吉市环罚〔2020〕LT3号),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整。
            第三个问题办理情况: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经查:“刘某国工业废料库南侧一养鱼池”实为水塘,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靠山村一社。该地块为原靠山村砖厂生产取土坑,砖厂关闭后经雨水、控山水积存形成天然水塘,无人在该处从事养鱼行为,没有发现存放“垃圾灰”。经靠山村民委员会证实,江北乡靠山村无“李某丽”。不存在“王某生将刘某国工业废料库南侧一养鱼池承包给李某丽,用于存放垃圾灰,起风时,扬尘污染严重。”情况。
        部分属实      吉林北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市添庆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办理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政府将对两公司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建筑物,依法履行法律程序,待程序履行完毕后依法拆除。2022年4月30日完成整改工作。
           
        阶段性办结 *
        216 4327 X2JL202109240004 蛟河市漂流镇政府伊某、王某峰、派出所王某胜与承包该镇辖区内河道清淤项目负责人李某全、王某东在河道清淤期间盗采十余万立砂子,一部分卖给前窑一个商混站,一部分通过火车卖到外地。2020年火车站沙子发车明细都有记载,一部分通过汽运运走,举报人有运输车辆照片为证。举报人于9月曾向督察组反映该问题,举报后的第四天受到该镇司法所崔某峰威胁。 吉林市蛟河市 生态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27批省内编号3642号、第29批省内编号3956号案件重复。
            “李某全负责漂河镇青背段河道清淤”属实,“蛟河市漂流镇政府伊某、王某峰、派出所王某胜与承包该镇辖区内河道清淤项目负责人李某全、王某东在河道清淤期间盗采十余万立砂子,一部分卖给前窑一个商混站,一部分通过火车卖到外地”不属实,“举报人于9月曾向督察组反映该问题,举报后的第四天受到该镇司法所崔某峰威胁”不属实。
            经调查,漂河镇政府于2020年5月16日向蛟河市水利局提出河道清淤项目申请,蛟河市水利局于2020年5月21日对漂河镇政府提出的河道清淤项目进行了复函,同意其组织实施清淤工程。2020年6月3日董某坤经公开询价中标,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30日进行河道清淤。
            信访案件所提“李某全”实为漂河镇河道清淤项目中标者董某坤雇佣的工人,负责漂河镇青背段河道清淤现场施工;王某东查无此人。清淤剩余砂石共计18899.9立方米,并非信访案件所提“盗采十余万立沙子”,该工程招标程序规范,并严格按照《清淤实施方案》进行施工,不存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问题,且调查未发现伊某、王某峰、王某胜参与其中。
            漂河镇青背段清淤混合砂石料分别堆放在农林村养鸡场院内和蛟河市公安屯和蛟河市榆江中队附近两处地点,蛟河市政府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司对该处砂石方量进行评估,农林村养鸡场院内评估数量为8274.9立方米,已进行拍卖,拍卖款已上缴国库;蛟河市公安屯和蛟河市榆江中队附近砂石料评估量为10625立方米,近期蛟河市政府将组织对其进行拍卖。
            2021年9月23日,蛟河市漂河镇党委会同蛟河市公安局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组织工作人员对事涉情况进行调查。经调查,蛟河市奶子山(前窑)没有商混站,不存在购买李某全、王某东砂子情况。2020年吉林铁路货运中心蛟河营业部未接受发车运输河砂业务,不存在通过火车将河砂卖到外地情况。信访案件所提“一部分通过汽运运走”实为砂石拍卖买受者对农林村养鸡场处8274.9立方米砂石进行转运。
            经调查,崔某峰未参与本轮中督案件的办理,不了解案件具体信息,也未威胁过任何人,不存在信访案件所提“受到该镇司法所崔某峰威胁”情况。
        基本属实     无。 办结  
        224 4335 D2JL202109240010 北大湖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北大湖滑雪场、御湖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存在违法开工的情况,在开工手续和环评手续等都没有批复的情况下,2021年5月已经开始施工,项目就建设在重要的排水河道上,导致原河道排水改变,有重大安全隐患。 吉林市市辖区 其他     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环保督察第30批省内编号4254号案件部分重复。
            2021年9月26日,北大湖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北大湖御湖温泉国际度假村项目于2021年6月7日开始平整场地作业。于2021年7月29日完成《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2122022100000091),9月26日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吉市水审批〔2021〕48号)。开工时未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4月16日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并报市规划和123656的网站怎么开www_英国365老板_365bet官方平台开户局)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仍在施工。
            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白马夫河上游北大湖开发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吉市水审批〔2021〕13号)要求和《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建筑物外沿按堤顶线外退让13米,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划定蓝线内,满足河道防洪及管理用地要求。不存在建设在北大壶排洪河道上,影响汛期行洪的问题。
        基本属实     北大湖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分别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吉市建北质改字第18、19、20号),责令其停止施工,下一步将协助企业办理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前期手续,并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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