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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25 00:44 来源:宣传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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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通报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第二批典型案例

          截至8月22日,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3起信访案件开展问责,处理238人。其中,处级2人,科级66人,其他170人;通报44人,诫勉78人,党纪处分62人(党内警告37人、党内严重警告25人),政纪处分46人(记过11人、警告35人),组织处理9人(免职4人、调离岗位5人),其中1人被问责2次。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吉林市北大壶体育旅游经济开发区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水环境问题。

          2017年8月14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吉林市北大壶开发区原污水处理站于2010年被洪水冲毁后,当地居民的生活污水一直未经处理直排永吉县五里河。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北大壶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李长亮进行诫勉。

          案例二: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5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有人于2016年初开始,在查干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砍伐保护区内三处草地的树木开垦种地;以建厕所的名义私建饭店和宾馆,该工程在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目前仍在施工,生活污水直排查干湖。经查,群众反映的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建厕所的名义私建饭店和宾馆的情况属实。经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纪委决定,对开发区景区管理处副主任宋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管理处市政科长李志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开发区旅游规划发展局副局长王立彬进行诫勉。

          案例三:延边州敦化市黄泥河林业局破坏生态问题。

          2017年8月16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敦化市黄泥河林业局团山子休闲场在无任何手续前提下,以开发漂流项目为借口,大肆砍伐树木修建漂流房舍、拦河修坝,损毁木材无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中共长白山森工集团黄泥河林业有限公司纪委研究决定,对团山子林场副场长王凤全进行诫勉。经敦化市监察局研究决定,对敦化市水利局河道管理站站长蒋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执法三大队队长孙亮军进行诫勉。经黄泥河森林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黄泥河森林公安局西北岔派出所所长代广志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四:通化县双龄矿业有限公司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4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通化县双龄矿业公司存在环境问题:长春沟矿无任何审批手续,从2015年开始露天开采,毁坏林木200亩;生活垃圾和采矿车辆产生的油污直接倒入通化市饮用水水源地哈泥河,污染水体环境。马当沟矿从2017年清明左右开始露天开采,共毁坏约8亩至10亩林木。新华矿无任何审批手续,露天开采破坏大面积植被,存在扬尘污染问题。位于马当村的选矿厂运输矿石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粉碎矿石的废水和化验废水直排马当沟小河,污染水体环境。举报人称长春沟矿现在已停产并将生产设备运走,现场矿石没有处理。经查,群众反映的马当沟矿非法损毁林木、新华矿破坏植被、扬尘污染、马当沟选矿厂废水污染等问题属实。经通化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通化县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负责人鲁全海进行诫勉,对光华镇镇长宋正烨、林业站林政职员孙立民、新华村村委会主任林宝霞、新华村治保主任万长禄、二密镇镇长隋峰、马当村党支部书记任广波进行通报,对通化县林业局林政科科长刘春强、光华镇人大主席佟彬、光华镇林业站长尹奎山、二密镇副镇长都吉全、二密镇林业站站长秦继承、二密镇林业站责任区管护员王世华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辽源市东辽县金州乡河道生态破坏问题。

          2017年8月13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反映,东辽县金州乡新华村4组、新正村7组河套内各一处非法采沙点,采沙导致河床下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沙石运输车辆超载轧坏附近村屯的桥梁,影响村民正常出行问题。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东辽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东辽县金州乡政府副乡长孙桂红进行诫勉。经东辽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对东辽县水利局副局长刘伟、金州乡水管站站长冷辉给予记过处分。经中共东辽县纪委研究决定,对东辽县水利局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长于洋给予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长春市汽开区泡子沿7队山上屯拆迁建筑垃圾污染和附近采石厂粉尘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4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长春市汽开区政府拆迁办于2016年冬季在汽开区泡子沿7队山上屯拆除部分房屋留下的建筑垃圾一直未清理和山上屯附近一家采石厂生产时排放粉尘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经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汽开区工作协调组研究决定,对汽开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高轶华给予通报批评,对泡子沿村治保主任兼汽开区环保监督员辛志平进行诫勉。经长春市环境保护局研究决定,对汽开区环保局副主任科员杨泠进行诫勉。

          案例七:白城市通榆县广电局附近污水横流问题。

          2017年8月15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通榆县广电局东侧平房区300多户居民住宅未建设下水管道,无公共厕所,环境脏乱差;平房区积水无法排出,污水横流。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经中共通榆县城管执法大队党委研究决定,对通榆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中队长张向宇作调离岗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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