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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责任追究
        2017-08-20 18:54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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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要求
        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我省坚持边督边改,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迅速启动追责问责工作。截止8月16日,全省6个市(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3起信访案件开展问责,处理36人。其中县处级1人,乡科级9人,其他26人;通报2人,诫勉11人,党纪处分6人(党内警告3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政纪处分13人(记过2人、行政警告11人),组织处理4人(免职2人、调离岗位2人)。现将八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长春市双阳区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双阳区平湖街道办事处双湾村南侧1000米处垃圾填埋场向外排放污水,散发恶臭。经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经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双阳区环卫处处长李忠良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双阳区环保分局监察大队监察员岳苗雨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二:长春市双阳区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废水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双阳区奢岭镇双榆树村刘家屯的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生产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河水。经查,文化产业开发区已建污水处理厂,但曾经出现过超标排放情况。经长春市双阳区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双阳区奢岭办事处经管站站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丁文涛未能履职尽责,导致污水超标排放的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双阳区奢岭办事处环保分局负责人赵平平未能履职尽责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三:德惠市西二道街早市噪声、恶臭、垃圾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德惠市西二道街早市每天凌晨、夜间噪声扰民,垃圾散发恶臭。经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经德惠市纪委研究决定,对德惠市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刘海军、德惠市环卫处环境卫生清理大队清扫五中队中队长李星海管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德惠市行政执法局一大队中队长孟繁磊、环卫处环境卫生清理大队清扫五中队监察员闫家利作调离岗位处理。

          案例四:长春市九台区石头口门水库旁焚烧秸秆、牛粪污染水体的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九台区波泥河镇东大地村4队有村民在石头口门水库边焚烧玉米秸秆,另有村民向水库倾倒牛粪,污染水体。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经九台区纪委研究决定,对波泥河镇东大地村四社主任张仁违规焚烧秸秆、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九台区东大地村党支部书记金忠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九台区东大地村环保监督员孔令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五: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吉林凯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和吉林市亚岳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吉林市凯赢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废气、噪声污染问题和吉林市亚岳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扬尘、噪声污染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经昌邑区监察局研究决定,对孤店子镇生态环境保护所所长兰钧涵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原昌邑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董旭升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六:四平市铁西区四梨大街恶臭污染环境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四平市铁西区四梨大街福港度假村西侧有发酵池散发恶臭,污染周边环境。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经四平市铁西区纪委研究决定,对平西乡孤榆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国强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平西乡政府副乡长毕学军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进行通报。经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政府决定,对平西乡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负责人刘文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案例七:通化市东昌区石油化露天市场污水污染、建设街小广场污水沟恶臭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通化市东昌区建设街附近石油化露天市场经营海鲜商家随意倾倒污水污染环境、建设街小广场附近污水沟通风口散发臭气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经通化市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对通化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王洪义、通化市市政工程管理工程处副处长王双成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八:白山市靖宇县那尔轰镇沙河子村河道破坏问题和小营子水库风景区生态破坏问题。

          2017年8月12日,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靖宇县那尔轰镇沙河子村至松花湖湖口处河道挖沙破坏河道、污染水体问题和靖宇县小营子水库风景区内伐木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实际为景山镇沙河子村,反映问题情况属实。经白山市靖宇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靖宇县景山镇沙河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宝发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经靖宇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对三道湖镇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侯志斌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记过处分;对国营镇郊林场副场长孙军工作失职给予记过处分;对河道堤防管理站站长卢政伟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警告处分;对景山镇水利工作站站长李影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警告处分;对景山镇人大主席徐艳军工作失职的问题给予警告处分。经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研究决定,对吉林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靖宇保护站站长孙政杰对政策法规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进行诫勉谈话。经靖宇县国营镇郊林场研究决定,对林场林政科科长刘金利、副科长杨双胜工作严重失职的问题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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