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卫生监督部门设立了饮食饮水安全保障组、公共卫生应急事件调查处理组,负责开展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1月26日起,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就开始对城区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是禽肉进货渠道、检验检疫及加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使用自备水源的生活饮用水是否合格;公共场所的公共用品是否经过消毒等共11项内容。
12月4日到8日,吉林市卫生监督所派监督员对负责接待的各餐饮单位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各区卫生监督所派监督员对接待单位周边的各餐饮单位开展巡回检查。对不按照卫生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12月5日到8日,对交易会接待单位及其周边同类行业进行全程监督。一旦有食物中毒等公共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吉林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